2013-01-31

胡佳:家人看望陈克贵







正在进行时..

《自由亚洲》屠夫成功探望朱承志李旺阳家人 葛洵称其浑身是胆有勇有谋(图)

2013-01-30

中国著名维权人士屠夫成功进入湖南邵阳,探望了朱承志的妻子曾秋莲和李旺阳的妹妹李旺玲。美国旧金山著名中国人权关注人士葛洵称赞屠夫浑身是胆,有勇有谋,并支持屠夫发出的春节期间大家前往邵阳为朱承志和李旺阳家人拜年的倡议。

图片: 葛洵吁各界关注朱承志。 (记者CK拍摄)



1月28日,网上笔名叫做屠夫的维权人士吴淦,与另一位维权人士刘喜珍,从长沙乘车到达邵阳,一下车就被当地警察截住和遣返。半路上,屠夫借故下车,拆掉手机的电池,掉头又回到邵阳,成功探望了朱承志的妻子曾秋莲和李旺阳的妹妹李旺玲。

一直关注屠夫这次行动的葛洵对记者表示:“我看屠夫这个人,他真的像赵子龙,浑身都是胆,并且有勇有谋。他知道怎么来对付这些黑帮,能在这么困难的情况下,还把网民和维权人士的关爱传达给朱承志的家人和李旺阳的家人,特别令人感动。”

李旺阳是邵阳著名民运人士,89“六四”后,曾被关进监牢超过二十年,至身体残疾、双目失明。去年“六四”,他在接受香港媒体访问后,于六月六日,在医院被自杀。李旺阳的好友、维权人士朱承志,首先在网上发出李旺阳被自杀现场的照片和视频,要求追究李旺阳死亡真相,结果遭警察逮捕关押至今。

葛洵表示,屠夫近日向关注朱承志和李旺阳案的各方人士发出倡议,春节期间前往邵阳自由行,探望朱承志和李旺阳的家人,并陪他们过年。葛洵说:“湖南邵阳现在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山东临沂东师鼓村,成了迫害人权最集中的地方。其中包括迫害李旺阳致死,迫害朱承志。还迫害了很多其他良心人士,包括吕加平先生,还有肖勇。这样一个地方,它还不能成为中国的一个特色旅游胜地吗?所以网上号召大家去邵阳拜年游,新春佳节的时候,到那个地方看望遭受迫害人士的家属,和他们一起度过新年。”

葛洵表示,据他所知,继屠夫成功进入邵阳后,目前有更多的维权人士打算前往长沙集结,到邵阳去探望朱承志、李旺阳的家人。

葛洵原为89“六四”后成立的“全美中国学社学者自治联合会”创建人之一,并曾担任“学自联”理事会主席。近几年来,他一直通过网络关注中国政府迫害人权的个案,是一位具有影响和号召力的中国人权关注人士。

以上是特约记者CK发自旧金山的报道。

原文链接(自由亚洲)

《自由亚洲》网民号召邵阳“自由行” 朱承志家乡又成东师古村?(图)

图片: 屠夫在湖南司法厅外举标语声援李旺阳。 (屠夫提供/记者心语)

2013-01-30

在探访遭关押的湖南维权人士朱承志家属之后,有网民计划发起“邵阳自由行”活动,呼吁春节期间前往邵阳对朱承志表达支持,并敦促当局释放朱承志。目前已有多人汇集长沙,但已有参与者遭当地国保警告施压。



一直关注网络维权案件的网民屠夫,日前到湖南探访因拍摄李旺阳死亡现场而被当局关押的维权人士朱承志的妻子,还有李旺阳的妹妹李旺玲,妹夫赵宝珠。屠夫于本周一晚上第二度被邵阳当局遣送去前往长沙的大巴车上,他回到长沙之后向外界发出呼吁,希望各位去邵阳“自由行”。

又一个陈光诚式的东师古村?

周二开始陆续有网民及律师汇集到长沙,计划在近期组团探访,目前了解到在长沙的包括律师唐吉田,网民小彪、王五四等一行十多人,他们计划集体前往邵阳再次探访朱承志的亲属以及李旺阳妹妹一家。

网民公民小彪告诉本台记者:对良心犯来说必须多给他们一些关心和呐喊。年底了要过年了,像朱承志和李旺阳的家人都一直受到当局的监控,我们必须靠勇敢的网友多给他们一些关怀,让他们感到温暖,对于他们的话外界还是有很多关心的。

李旺阳今年6月突然离奇死亡,湖南的维权人士都不断为其发声,多达十多位人士遭到警方的约谈和监禁,屠夫表示,近日有网民抵达长沙之后被国保警告不得参与此次探访朱承志的活动。

但有网民不断号召春节长假期间可以前往邵阳帮助当地发展旅游业,也有人介绍邵阳的人文景观,他们的目的都希望敦促当局尽早释放朱承志以及李旺阳的家人。

维权律师唐吉田告诉本台记者:我觉得邵阳这个地方对于异见人士判刑、非法拘禁等打压,他们这种行径,第一是对公民的严重伤害,也是对这个国家的形象进行破坏。

记者:如果网民先后去探访你会不会担心当局加强对他们的看管?

唐吉田:我觉得这种可能不排除,应该说在中国大陆被公权力伤害的人得到外界的关注对他们的处境大多是有利的。

记者:邵阳有可能像第二个东师古村吗?

唐吉田:有可能向那个方向发展,肖勇被劳教。朱承志被非法关押到现在,没有任何合法的程序,李旺阳的死因至今也没有令人信服的说法。

李旺阳今年6月5日被发现吊死在医院中,他的好友朱承志拍摄下了现场照片后引发了各界剧烈反响,他随后遭到拘捕至今。网民们表示希望借着探访活动也呼吁当局释放湖南被拘押的人士其中包括被劳教的肖勇。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原文链接(自由亚洲)

网络连署呼吁书:立即无罪释放公民朱承志


紧急呼吁:公民朱承志需要大家的关注!


201266日,湖南邵阳公民李旺阳先生“被自杀”。李旺阳生前因从事民主及工人运动坐牢22年,在狱中因遭受酷刑而双耳失聪、双目失明,身体状况极差,但接触他的朋友都认为他意志坚强精神不减,并未有轻生倾向。作为李旺阳的老乡和校友,朱承志先生不仅一直在照顾和救援李旺阳先生,在李旺阳先生离奇死亡后,及时挺身而出,拍摄下李旺阳“被自杀”当日现场情况并传播出去。
此后,李旺阳“被自杀”一事引发社会高度关注,而朱承志本人也开始遭到邵阳地方政府的报复。

201268日,朱承志被邵阳地方当局以“妨碍公务”处以行政拘留10天。邵阳当局希望朱承志对外改口称李旺阳确系自杀而亡,由于朱承志坚不改口,拘留期满后又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刑事拘留,并于725日正式逮捕,此后朱承志被收押至今。据悉,在朱承志被收押的200多天里,邵阳警方一直在做朱承志的工作,允诺只要按照当局的意思写下李旺阳系自杀的“情况说明”、“保证书”,立即放人。警方甚至打破“常规”让朱的家人到看守所去劝朱承志,但朱承志性格刚毅,宁肯坐牢也不妥协。他说:“(坐牢)我已经准备好了。”

20121225日,朱承志的妻子曾秀莲接到邵阳当局电话通知,被告知朱承志一案已被移送到检察院,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李旺阳落难,朱承志照拂并资助他;李旺阳离奇死亡,朱承志为朋友之冤奔走呼号。纵使失去自由,朱承志亦矢志不移。我们认为:朱承志对李旺阳所做的援助与呼吁,无非是一个朋友对另一个朋友伸以援手,从法律上,是行使宪法规定的表达权;从情理上,是值得称道与弘扬的行为。其不存在任何违法之情形。急公好义,反遭构陷;鬓发已苍,身处囚笼。从201268日至今,这位62岁的老人已经失去自由200多天,无法预料,“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这项罪名是否会最终坐实?难以想象,这位古道热肠的老人,还要被迫失去多久自由?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人世间虽有种种恶毒,但江湖道义,侠客一脉,何曾断绝?朱承志为朋友担当正身陷囹圄,朋友们,我们又如何忍心坐视?依法行宪执法,是道义之根本,公平之所依,邵阳当局肆意妄为,吾等又岂能无动于衷?

请为朱承志发声。

请关注朱承志的自由。

请一起呼吁:邵阳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朱承志!

愿四方良善,合力为老人奔走;愿这位善良的老人,在蛇年来临之前可以回家与家人团聚过年。

请直接在本页填写表单或发送邮件至邮箱: free.zhu.chengzhi@gmail.com 参与联署,签名请注明姓名、所在地、职业。

联署发起人:

王荔蕻、艾晓明、朱毅、王书瑶、吴淦(屠夫)、张世和(老虎庙)、莫之许、葛洵、游精佑、冯船林、江天勇、李方平、肖国珍、吴华英、严正学、刘强本、殷龙龙、任嘉祺(阿尔)、任嘉禄、唐吉田、北风(温云超)、苏雨桐等

20121231



朱承志维权经历简介:

朱承志,湖南邵阳人,1950年出生。201268日,因将六四囚犯李旺阳蹊跷死亡的视频发布到互联网而被邵阳警方以“妨碍公务”拘留十天,又因其“不认罪”而于618日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725日正式逮捕。1225日,邵阳警方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该案至邵阳检察院审查起诉。

朱承志曾是一位普通企业家。他在云南开了一个小矿,因股权纠纷,诉诸法律,判决书竟被暗中篡改,老朱愤而在云南高法喝农药抗议,并曾在云南省政府门口静坐二十多天,由此走上了维权者的道路。

朱承志在维护自己权利的过程中,开始关注公众事务。2009年他在北京参与网友@老虎庙发起的救助天安门地区流浪者活动。当时有贵州省残疾青年张先平,双腿患非常严重的骨髓炎,溃烂流脓,因为没有医疗费治疗,已基本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遂产生了轻生的念头。朱承志得知后慷慨解囊,一次就捐出一万元人民币。张先平后来在社会各界人士(如艾未未为张先平捐助了三万元)的热心帮助下,治好了骨髓炎,自食其力,开始了新生活。

老朱在做慈善时慷慨大方,他自己在北京却住在每天30元的小旅馆里。他热心公益,经常在流民公房做一些琐碎的事情,因其耐心沉稳而在流民中赢得了很高的声望。

他在云南经常资助贫困的小学生,路见困窘急迫农民工,也毫不犹豫挺身相助。

他还为其他公民奔走:

20096月底7月初,福建省发生了“福建三网友因言获罪”案。因福建闽清26岁的女青年严晓玲蹊跷死亡,母亲怀疑案涉官匪勾结至女儿被轮奸致死,因此屡次上访申诉,均被拒。网友游精佑、范燕琼、吴华英为严晓玲的母亲林秀英仗义执言,写文章、做视频发到网上,被以“诽谤罪”构陷入狱。三位网友都是常年关注弱者、热心公益、扶危济困的善良人士,范燕琼常年无偿为上访者写申诉材料;游精佑是天主教徒、桥梁高级工程师,每个月把工资的一部分存起来,以备资助贫弱者;而其中的吴华英更是身背弟弟被超期羁押11年未放的冤案。朱承志同其他五千多网友签名加入了福建三网友网络关注团。并于20103月、4月,7月数次自费前往马尾法院,申请旁听,围观庭审,迎接被难网友出狱。

20123月,北京维权人士王荔蕻因参与维权及“策划、组织”围观福建三网友案,被以“寻衅滋事罪”抓捕,朱承志与其他网友一起为王荔蕻呼吁奔忙,并前后三次专程到北京朝阳法院温榆河法庭围观庭审。

近几年每到429日,老朱都要到苏州祭奠1968年被枪毙的中华自由女神林昭。并因此几次被请到当地派出所“喝茶”。


请参见联署:

1,填写谷歌表单: 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embeddedform?formkey=dGJ5c3AwSHU1SnFPdmlJZ3ZGSWlMMkE6MQ

2,电邮至: free.zhu.chengzhi@gmail.com

签名结果即时更新: https://docs.google.com/spreadsheet/pub?key=0AsKDF8_HXe4IdGJ5c3AwSHU1SnFPdmlJZ3ZGSWlMMkE&output=html

2013-01-29

《自由亚洲》探朱承志妻子及李旺玲遭阻 网络发起春节邵阳游(图)

2013-01-28

维权人士屠夫在重重拦阻下到邵阳见到朱承志的妻子和已故民运人士李旺阳的妹妹,之后被当局人员带走。网民发起过年邵阳旅游活动,呼吁当局尽早释放他。朱承志获得2012纳米诺贝尔奖。




因拍摄下湖南民运人士李旺阳死亡现场而引发各界关注的维权人士朱承志到本周一已被当局关押234天,外界不断呼吁释放无果之下,朱承志的好友关注网络案件的屠夫(原名:吴淦)周日抵达邵阳,计划探望朱承志的妻子曾秋莲。但在邵阳汽车站下车之后便马上有七、八个当局人员盯梢跟踪。

屠夫周一向本台表示:昨天我跟江西的网友,一下车就被当局拦住,她被送上车。之后我(晚上)六点多也被送上车,之后我半路下车返回,我还把电话卡都拔掉。到了晚上十点多,我才见到他老婆曾秋莲,给了网民们的捐款,还有“纳米诺贝尔奖”的奖金。我跟家属说不要被骗了,现在家属也都醒悟了,他们之前都被骗、威胁,让他们会相信。我告诉他们现在网民也都会不断前去(声援),还要将他们这种行为曝光。

记者:曾秋莲对于这么多人的关心有什么感触吗?

屠夫:她也没有想到有这么多人关心,叫我跟大家说感谢。邵阳国保他们也没有办法理解说朱承志又不出名怎么那么多人关心他,他们(国保)这种逻辑思维也是很搞笑的,我和他们说人是有感情有爱的,你们是没有办法理解的。

记者:除了老朱的情况之外外界也关心李旺阳家里的情况,关于他妹妹以及妹夫那边你有消息吗?

屠夫:李旺阳的妹妹(李旺玲)他们这边的国保也不让他们离开。

屠夫周一中午前后再度探望了曾秋莲,并了解到朱承志家中有一位97高龄的妈妈正在等待儿子回家。下午他探访到了已故民运人士李旺阳的妹妹李旺玲,屠夫在推特表示“刚给硬汉李旺阳妹妹送完年货,我哭了!”屠夫介绍李旺阳的妹妹及妹夫赵宝珠都在惶恐中度日,他们时不时在门口张望有没有当局人员前来。下午四时左右,数名当局人员突然出现在他们的家门口其中数人追赶李旺玲夫妇,屠夫也被扭送上另外一辆车带走。

本台记者稍后再次致电屠夫,电话都提示无人接听。据了解之后他被带往派出所询问1小时候被强制送往前往长沙的大巴车。

原本和屠夫一起去探望朱承志妻子的江西新余访民刘喜珍遭遇当局强行遣返,她周一向本台表示:他们把我遣送回家了,屠夫后来是见到朱承志的老婆了,我当时下车的时候十几个人围住我们,我被四个男的三个女的围住了,屠夫被五、六个男的围住,他们要我们出示身份证,问我们来干嘛,说我们外地人怎么的。我说我是外地人难道我脸上写着吗,中国那片土地不允许外地人走动了,后来要我去派出所叫我配合他,我说我没有这个义务,我来走亲戚不行吗,后面就把我送去车站就把我遣送回家了。

近期网络间都不断有民众号召过年长假前往邵阳“旅游”促使当局放人,也给朱承志带去新年祝福。并有网民介绍邵阳的人文景观,有网民表示这是变相的为邵阳拉动经济。

朱承志日前获得了由民间“无中生有”团体颁发的“纳米诺贝尔奖”的三千元奖金,主办团体表示“这是表彰他们在维护个体尊严、坚持公民权利、寻求社会公平以及展示人性良知方面坚韧、身体力行的卓越贡献。尤其要提及朱承志先生,因为坚守道义和良知,欠奉一纸保证书,目前仍被监视居住在不知名的所在。”

纳米诺贝尔奖每年颁奖一次,目前已经进行了三届,由民众参与推荐评选出中国大陆的三名捍卫人权的人士,以奖金表彰他们的行动。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原文链接(自由亚洲)

《德国之声》邵阳是否会成为又一个东师古?

李旺阳(左)和 朱承志

网名为“屠夫”的维权人士吴淦躲过湖南邵阳警方堵截,成功探访朱承志家人及李旺阳的妹妹。今日他再被遣送,他也向警方表态,如果邵阳当局继续秘密羁押朱承志,邵阳有可能成为又一个“东师古”



(德国之声中文网)据网名为"屠夫"的知名维权人士吴淦向德国之声介绍,1月26日,他与江西维权人士刘喜珍会合,前往湖南邵阳探访朱承志的家人,在进入邵阳火车站时,被早已等候在此的邵阳国保和警察带至当地警局,后被送到车站强行遣返长沙。吴淦在所乘长途汽车上到高速路之时,迅速下车,为防警方定位,拔掉手机卡,再潜回邵阳,并于1月27日成功探访朱承志的夫人曾秀莲,将民间"纳米诺贝尔"公民奖奖金、网友捐款和年货等转交给曾秀莲。

1月28日,吴淦又到民主人士李旺阳的妹妹家中探访。吴淦在李旺玲家门口再次遭遇邵阳国保,李旺阳的妹夫亦被国保追赶。他对外透露,感到李旺玲非常恐惧和无助,整个探访过程李旺玲一直在哭泣。邵阳当局在李旺阳"莫名死亡 "后,一直对李旺玲进行控制,不允许她和外界联系和接触,亦有其他关注李旺阳事件的维权人士肖勇被判劳教,吕加平遭软禁。吴淦认为邵阳正在慢慢变成像软禁陈光诚一样的"东师古"。

1月28日下午,吴淦再被警方带至车站送上去往湖南长沙的车上。他透过Twitter再向网友呼吁,到邵阳去"旅游"、"瞻仰李旺阳、探访朱承志、肖勇、李旺玲、吕加平",他表示将在长沙休整两天,等待从各地赶来的网友,以期再探邵阳。吴淦表示:"我和他们(邵阳国保和警察)也讲了,你们不要把一个事情这样掩盖和往坏的方面去做,那我们要持续不断的去关注,只有持续不断的去关注,老朱的处境才会好起来,他们这次把我赶走了,我还会再来,邵阳很快就成为下一个东师古了。"

“屠夫”吴淦(左)参加福州三网友案围观行动

2012年6月6日,邵阳民主人士、工运领袖李旺阳,出狱不久后接受香港媒体访问揭当局狱政暴行,随后在警方监视治疗的医院中离奇死亡。朱承志第一时间赶到医院,向外界发布李旺阳吊颈照片和视频,该视频和照片引发公众质疑李旺阳死因,香港因此爆发多次大规模的游行示威活动。

2012年6月8日,朱承志被邵阳警方拘留10天,期满后未予释放;7月25日,邵阳警方向其家人发出正式逮捕通知,理由是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12月24日,此案正式移送检察机关。2013年1月4日,代理律师刘晓原至邵阳要求会见朱承志未果,当日检察机关将此案退回公安局,公安局当日向朱承志家人下达变更强制居留措施通知,改为在秘密地点"监视居住"。1月16日,朱承志家人获准会见朱承志,警方再次暗示"只要朱承志保证不再关注李旺阳事件,一切都好说"。

近年网友行动踊跃,先后发起多起围观行动

至1月28日,邵阳维权人士朱承志已经被邵阳警方羁押234天。在朱承志被羁押的过程中,维权人士王荔蕻、吴淦、中山大学教授艾晓明、中国新媒体人北风先后发起"网络联署呼吁释放朱承志"、"内陆百名人士呼吁港人关注朱承志"、"给朱承志的家人送年货 "等行动。

朱承志的夫人曾秀莲向德国之声表示,前段时间曾与朱承志通过电话,朱承志请她转达对网友的感谢。她也透露将继续和警方交涉,期待朱承志能早日被释放,与97岁的老母亲和家人一起过个团圆年。

朱承志代理律师刘晓原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根据法律程序,检察机关将朱承志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时间为一个月,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这个案子将被退回。他认为根据现有证据,检方应该对此案不予起诉。

作者:吴雨
责编:叶宣

原文链接(德国之声)

2013-01-28

屠夫 @tufuwugan 和 刘喜珍 邵阳探望朱承志家人被驱逐

上图:屠夫;下图:刘喜珍

几则推文选:











屠夫(左)和朱承志夫人 曾秋莲



事情还在发展中,《良心中国》敬请网友们关注。

2013-01-23

王书瑶:致邵阳市长、公安局长的公开信

王书瑶先生

尊敬的邵阳市长龚文密先生、公安局长李晓葵先生:

先是李旺阳离奇死亡的事件使邵阳市成为中国、乃至全世界的新闻中心,现在又由于朱承志被非法关押200余天而使邵阳再次成为中国政治风暴的风眼,两位先生也就成为闻名遐迩的风云人物,不过,这并不是一件好事,因为如此产生的不是美名,而是恶名。

如果李旺阳是自杀的,就不怕社会了解真相,就不应该很快就毁尸灭迹,同时,就更不该把朱承志关起来,朱承志不过是把李旺阳的相关照片发在网上,何罪之有?你们想掩盖什么?

现在你们已经骑虎难下了,朱承志坚持不写保证书,你们用了200多天编造的起诉书,不到十天,就被检察院退了回来,声誉扫地,你们没有法理和正义,有的只是强权,有的只是被你们滥用的职权。

李旺阳是怎么死的,你们最清楚,为什么他一定要死,才符合一定的要求,我们无从知晓,这趟水太深了,你们不说,没人能够提供证据,目前我们最关心的朱承志的拘押和监视居住问题,对朱承志拘押和监视居住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我要求你们立即放朱承志回家。

一个人在历史上总要留下一个名声的,是美名还是恶名,这是自己行为的结果,别人强加不得。现今之时,法制破坏,贪污腐败盛行,两极分化严重,人民怨声载道,群情汹涌澎湃,“长此下去,必将亡党亡国”已经喊了20余年,已经不是危言耸听了。新领导上来,不断地有些新动作,据说,各地高官竞相抛售别墅豪宅,转移资产,预留后路,作逃跑的准备,我相信,这股风,还没有吹到邵阳,邵阳还坚持监视居住朱承志就是明证,你们很有勇气,敢冒天下之大不讳,在习近平要求严格按宪法办事的讲话之后,还不释放朱承志回家,上忤中央精神,下违群众愿望,成了中间夹层,实在是对你们意志的考验。

其实,你们也未必就是朱承志事件的最后决策者,可是,你们却一定是迎风站在最前面的人。在中国,最后的决策者一定是党委、党委书记,事情办好了,是党委领导得好;事情办砸了,就一定由“政府”出面收拾烂摊子,收押朱承志,也可能是政法委的主意,可是却只能由政府、由公安局出面拘捕,群众的矛头自然是对着你们来的。

你们在邵阳市是顶尖人物,可以呼风唤雨,可是在全湖南、在全国,那可就排不上号了,你们尚不能构成全国的权贵阶层,你们有妻儿老小,有亲戚朋友,有三姑六婆,你们的家庭还是在中国的社会基层,他们是基层的群众,我相信,他们同朱承志属于同一个群体,你们对朱承志的态度,未必得到他们的认同,我还希望,你们的子女和父母,在现在或者将来,对李旺阳和朱承志的事件了解清楚后,不要让他们得出结论:你们不是一个不称职的父亲或儿子,你们懂法律、并且遵守法律,不蛮横、不凶狠,还富有人性。特别是你们的儿女,他们在社会中生活,你们的言行,都会给他们打上烙印。

前些时间,有几个贪官落马,他们落马的原因十分有趣:只是因为他们的一块手表、一盒香烟,被网友进行一番“人肉搜索”,于是就落马了,这很有趣,却也很可怕,特别是那些心怀鬼胎的人,我相信,你们二位是完全清廉的官员,必定是一尘不染、两袖清风,你们虽然处在风口浪尖上,却因为自己的无懈可击的言行,不怕人肉搜索,不怕忤怒网民。
在现在的社会条件下,你们身上的担子太重了,除了日常的社会治安,还要负责政治“维稳”,李旺阳死了之后,你们的神经更加紧张,工作量增加,当然,维稳的经费也同样增加,这使你们的努力得到一些补偿。

民主的潮流滚滚向前,中国人不会永远任人宰割,中国人的人权必将成为神圣不可侵犯的旗帜,专制必将被彻底推翻,何去何从,其三思焉。

国家税务总局退休研究员 王书瑶 (76岁)

请在本博文评论或送连署信箱(请注明关键词:王书瑶): free.zhu.chengzhi@gmail.com

2013-1-22

参与连署:
朱毅、艾晓明、唐荆陵、刘沙沙、胡佳、丁家喜、张拓木、曹雅学、葛洵、赵常青、甘粹、严正学、丁华、夏业良、武宜三、范诚、王钰华、奚文皞、徐晓英、张军、孙勇、沈浩、刘东辉、施绍箕、滕彪、汪廷奎、纪增善、李铁、张敬同、胡俊雄、林大刚、莫逢杰、叶宁、刘路、赵岩、张宗寿、陈晨、陈宗瑶、王荔蕻

(我们会将公民留言和评论汇编公布)

2013-01-21

《博讯》 曼谷众民运同仁呼吁释放朱承志

博讯北京时间2013年1月21日 首发
博讯记者 李 方


     元月21日,曼谷民运、维权界部分同仁,一些中国难民朋友,在纳差达大街住所汇聚一堂,共庆公历新年。
     中国民联泰国分部主任周光福、广西民主党负责人李志友、汉藏协会成员于圣、中国民主革命力量党人段井刚、计生难民胡汉民、民联资深成员梁山桥,以及流亡难民李莉、张道光、姚景梅、贺铁建、李方等人。
     友好聚会中,朋友们纷纷发言认为,民运、维权界今后应吸取教训,不搞门户之争,多多交朋友,尽量不扯皮,不闹无聊的纠纷。李志友说:“过去几年在曼谷,大家因为政见的原因,又因为闹特务的原因,搞得人人自危,相互关系紧张,团结根本谈不上,本是同路人,却自己搞得自己分崩离析。今后我们要吸取教训,就互相帮助,不拆台,不攻讦,就算派别不同,大家总可以交朋友啊。”
     周光福说:“维权的,民运的,是不一样,有的逃难出来的还有别的原因,都别计较,做朋友,至少我们都是一个国家来的。相互少点争斗、戒备,多点合作。来的时间长的,我们要帮助新来的,生活上、申请难民写材料啊,找房子啊,我们都要实实在在的去相互帮助。”


     聚会中,大家共同为湖南著名民运人士朱承志进行举牌呼吁,要求中共当局尽快释放朱承志。朱承志先生因为为李旺阳死难事件,被当局拘押至今超过半年,目前据说已转为监视居住,但仍不得自由。
     共同呼吁者:
     中国民主团结联盟泰国分部
     中国民主党广西分部
     汉藏协会泰国分部
     中国民主革命力量党
    中国社会民主党东盟分部



2013-01-17

《自由亚洲》朱承志被关押逾半年拒认罪 妻子获准探望两小时报平安(图)

2013-01-16

湖南邵阳民运人士李旺阳的好友朱承志被当局关押六个月后,周三首次获准与妻子曾秋莲相会。曾秋莲告诉记者,在两个小时的会面中,公安在场监视,未谈案情,同时感谢外界的声援,否则不会有机会见到丈夫,她相信丈夫有获释的机会。

图片:李旺阳与朱承志是好友。(维权网)



因调查湖南民运人士李旺阳离奇死亡案而被当局关押六个多月的朱承志,周三在公安的监视下与妻子会面。据维权网周三上午报道,在要求释放朱承志的巨大民间压力下,朱承志的妻子被允许会见被监视居住中的丈夫,她说其精神状态尚好。报道说,朱承志妻子在四个警察监视下,在一家宾馆见到了被指涉嫌“煽动颠覆”的朱承志。会见地点不是朱承志被监视居住的宾馆。

朱承志的妻子曾秋莲当天中午接受本台采访时,首先感谢外界对他丈夫的关心:“谢谢大家的关心,我是在宾馆里面见到,住,他是没住在那里,只不过是(把他)带到那边来了”。

记者:谈了多久?
回答:两个小时,是聊聊家常,宽松一下。有四个公安都在场。
记者:听说他的头发现在很长?
回答:哦哟,你认不认识老虎庙(维权人士张世和),跟老虎庙头发差不多长。
记者:您有没有让他赶紧去理发?
回答:我跟他说了,他说等吧,不着急。气色还好。

夫妻宾馆会面朱拒认罪

62岁的朱承志在去年6月6日李旺阳离奇死亡后,第一时间赶到医院调查死因,并拍摄了怀疑李旺阳是被布局自杀的短片,随后他被以“扰乱社会治安”刑事拘留,一个月后再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被问及当局对朱承志的控罪,曾秋莲说,在监视居住期间,有两名公安轮值看守,而丈夫从来没有认罪,她计划周四找当地公安,要求释放朱承志:“这个事他肯定不会承认,如果承认早就把他放出来了,如果他承认自己是这样的,做了什么,那肯定早就把他放出来了”。

记者:有没有说他什么时候可以离开?

回答:还没有说,今天我们的谈话不知有什么作用,我明天再跟他们(公安)通一下电话,看他们怎么说。我准备明天跟他们交涉这个事情。

案件退回转监视居住

本月初,当局称,根据刑诉法修正案73条对他执行“监视居住”。朱承志的妻子稍后在电话中对媒体说,上述第73条法律使秘密拘押合法化。而在本月4日,家属委托的北京律师刘晓原前往当地,为朱承志提供法律援助,被告知案件已退回公安局,朱转为监视居住。

曾秋莲根据当局这次安排见面在宾馆而不是看守所,认为控罪有可能被撤销。
记者:您觉得有没有撤销指控的可能?
回答:因为我们的见识比较浅,但从我个人来看,我觉得他们应该会放他出来。

民间呼吁不断增获释机会

自朱承志被软禁后,民间对当局的呼吁从未间断。本月9日,大陆一百位公民透过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向香港人发出公开信,呼吁港人关注此案。

曾秋莲说:“对对对,大家都关注嘛”。
记者:外面的信息,您跟他讲了吗?
回答:没跟他说,因为你说的这个事情,我也不知道。
记者:这么长时间,他在里面做点什么?
回答:就是每天看书,因为给他买了蛮多书,可能还可以看看电视。
记者:几个人和他在一起?
回答:一般是两个人,在另外的宾馆,凭我的感觉,他们应该会放人。

专人看守生活费每日六十元

她说,当局软禁朱承志,目前每天的费用是六十元:“每天请了一个工人煮饭,好象生活费是六十块钱一天”。
记者:这个六十块钱是谁掏?
回答:政府掏,我没有钱,我哪里有钱。
记者:现在住在哪里,有没有说?
回答:没有说。

关注此案的广州律师隋牧青周三获悉此消息后对记者说,当局发出了一个向暖的信号:“当然民间也不断的呼吁,(官方)也有各种压力,从最近的一些情况看,我觉得有一定转暖的迹象,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并不意外,包括这次南周事件,我觉得都处理得比我们预期的略好一点”。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原文链接(自由亚洲)

CDT: Article 73 Detainee Allowed to See Wife



Posted by Samuel Wade

 is likely the first person to be held in semi-secret “residential surveillance” since it was legalized under  of China’s amended Criminal Procedure Law on New Year’s Day. He was charged with inciting subversion after questioning the alleged suicide last year of his friend, labor activist . On Tuesday he was allowed a visit from his wife, whom he had not seen since his  in June. From Verna Yu at the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


SCMP: Detained Hunan dissident Zhu Chengzhi allowed to see wife



Hunan dissident Zhu Chengzhi, who has been detained for seven months on subversion charges for investigating the death of Tiananmen activist Li Wangyang , was allowed to see his wife for the first time in months yesterday.
Zhu's wife, Zeng Qiulian, was taken by police to a hotel to meet him for two hours yesterday morning, his lawyer Liu Xiaoyuan said. Zhu is being held at a secret location, he said.
"She said he looked okay … his hair and beard have grown very long because they have not been cut," Liu said. Zeng's mobile phone was switched off yesterday. Shaoyang police refused to comment.
Zhu, 62, was detained two days after his friend Li died in suspicious circumstances on June 6. He was formally arrested in August for "inciting subversion of state power" and was held at a Shaoyang police detention centre until January 4, when he was transferred to a secret location for "residential surveillance" - a form of detention enabling police to hold a suspect outside custody .... 

2013-01-16

一起呼喊承志大哥回家过年




江山勇者 ‏@jiangshanyongzh 刚才举牌呼喊承志大哥回家过年的时候,边上一老大妈问,你们喊谁回家过年?我答,一个大好人,被土匪给抓了;大妈说,现在哪还有土;我说,共产党不就是土匪吗?哈哈。 pic.twitter.com/8wqHu6Et

刘晓原律师 @liu_xiaoyuan 推文:曾秋莲见到朱承志




朱承志,我们和你97岁的老母亲一起喊你回家吃饭!


2013年1月15日朱承志网络消息:





《推特观察》2013年第1期转发有关朱承志的系列推文:

361、RT @mls3026489:  在无耻的时代,受难就是一种光荣,也是义人的职责。你若逃避,便不是真义人。若不推墙,你的臂膊便宜会觉得空虚,因为你的力量不是为助恶而赋予的。

362、RT @wlh8964: 2013 年第一天,向所有在墙里的良心犯们行鞠躬礼!你们的牺牲,保存了这个国家的曙光和希望;向在墙外冒着各种打压坚持做事、发声的朋友们致敬,你们的坚持推动着社会艰难前行;向敢于质疑权威怀疑自己的朋友们恭喜,怀疑是告别脑残的第一步。觉醒不分早晚,让我们同行。

363、RT @wlh8964: 1 月 2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08 天。假如他是我们的父兄,你该怎么办?是的,他就是一位忠厚长者,与人无害,唯有相帮。今天他为行朋友道义被拘禁了,谁敢保证明天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今天不为他呼吁,明天谁为我们呼吁?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364、RT @wlh8964: 1 月 3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09 天。一伙不讲江湖道义的家伙,把一位有良心、行道义的善良老者送入牢笼——以煽癫的名义!老朱,有一位全国政协委员也为老朱你发声了,公道自在人心!我们为你骄傲。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365、RT @wlh8964: 1 月 4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10 天。老朱,有很多素不相识的朋友们为你签名呼吁,要求释放你回家。有网友留言说,虽然“签名让我害怕被抓,然而,我更恐惧延伸到下一代,害怕就让我们这一代害怕吧。”我们在克服恐惧中认识自己、鼓励自己,为了下一代,前行。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366、RT @wlh8964: 1 月 5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11 天。刘晓原律师冒大雪赶到邵阳,本以为终可见到在公众视野消失了半年多的老朱,却被检察院告知退回补充侦察,继而被看守所告知改为ⴁ视居住——就是不让律师见到你!老朱,你在哪里?是什么让他们这么怕你会见律师?愈加牵挂!邵阳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367、RT @wlh8964: 1 月 6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12 天。由看守所羁押改为“监视居住”,我们失去了你的影子吗?老朱,你在哪里?你在他们的“指定居所”,从此你孤独面对你所有的敌人。他们为何不敢让你回家?为何不敢让你见律师?不知你陷入何种危险,更增万分牵挂!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368、RT @wlh8964: 1 月 7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13 天。邵阳是雨加雪的天气。正告那些看押朱承志的人员,无论你是国保、警察、还是保安,请你们尽可能的善待老朱,不仅因为他是一位好人、长者,也因为你们终有一天会面临正义和良知的质询:你在“执行命
令”的时候,可有故意作恶?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369、RT @wlh8964: 1 月 8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14 天。老朱,你为朋友仗义执言,因言获罪;你坚守真相拒不说谎,被剥夺自由至今。助人为乐何罪之有?坚守真相何罪之?老朱,你一天不自由,我们一天不放弃追问、呐喊:释放朱承志,让他回家过年。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370、RT @wlh8964: 1 月 9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15 天。由看守所的迫害,改为秘密关押,究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情况?为什么不让见律师?为什么不让见家人?我们既然承诺守相助,必然要坚守承诺。老朱没回家,就要继续呐喊:释放朱承志!让他回家过年!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371、RT @wlh8964: 1 月 10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16 天。释放朱承志!让他回家过年!释放朱承志!让他回家过年!释放朱承志!让他回家过年!释放朱承志!让他回家过年!释放朱承志!让他回家过年!释放朱承志!让他回家过年!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372、RT @wlh8964: 1 月 11 日,又是一个像老朱一样直不楞登的日子,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17 天。一位有家有室,有妻、有女、有外孙的花甲老者,被强制成为一个光棍,在看守所过了 11 月 1 日、11 月 11 日,现在又在秘密关押中迎来了 1 月 11 日。老朱,你到底被73 到哪里?邵阳,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过年!还良心犯自由!

373、RT @wlh8964: 1 月 12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18 天。我是朱承志的朋友,一个不合格的朋友。我不像老朱对老李那样忠诚,站起来呐喊,说出真相,哪怕因此失去自由;我不像老朱那样勇敢,心无杂念,四处奔波,只为一个晴朗朗的天。卑微如我,只能不舍最后的呐喊: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过年!还良心犯自由!

374、RT @wlh8964: 1 月 13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19 天。江湖沧桑几千年,一个义字是永远的话题。老朱为义被失去自由,而你们因为他的义,做了不义的小人——把他送入高墙。无论在看守所、还是秘密关押,他仍在为了义而受难。为了让你们的灵魂安宁一些,放朱承志回家吧!让他回家过年!放人!还良心犯自由!

375、RT @wlh8964: 1 月 14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20 天。老朱是一位有态度的公民,他行走在履行公民责任的路上。现在他被 73 了,墙外的我们该怎么办?请签名,呼吁释放朱 承志docs.google.com/spreadsheet/pu…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pic.twitter.com/IFfGZFXP

376、RT @wlh8964: 1 月 15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21 天。三九天,最冷的季节,还不放老朱回家!要不我们打道邵阳,拜谒一下崀山,流连一下夫夷河?邵阳古城人杰地灵,出了不少好汉,值得一访。邵阳,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过年!还良心犯自由!推特观察TwitterObserver)  
     
377、RT @tufuwugan:  香港朋友告知,目前朱承志案子在香港慢慢引起关注,他们本来对李旺阳之死耿耿于怀,现在不想朱承志成为下一个李旺阳,时机到了,他们会组织大规模游行抗议,既然邵阳这么嚣张无耻,既然它们不要脸,那就一起让李旺阳之死再翻出来。

378、RT @liu_xiaoyuan:  据悉,朱承志姐姐已收到ⴁ视居住通知书,但老朱不是在家中被ⴁ视。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有固定住所的,就应在他家中执行ⴁ视。朱承志是本地人,他有属于自己的住房。

379、RT @liu_xiaoyuan:  今天下午,我们到了看守所。后我打电话问政委,他说,刚要打电话告诉我,办案单位已対朱承志变更了强制措施被带走了。我再打电话问检察院。检察官称,他刚得到公安局通知,说是转为ⴁ视居住六个月。

380、RT @liu_xiaoyuan: 我来会见就将案件退补,当天又变更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视居住,无非是想阻止我复印案卷和会见。如案件不退补,检察机关就该把案卷材料给我复印,看守所就应让我会见。现变更为指定居所ⴁ视居住,由于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律师会见就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了。

381、RT @mozhixu:  @刘晓原律师:朱承志煽颠案是我恢复执业后办理的第一起案件,原以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施行后,律师会见和阅卷会顺利些,可没预料到的是,执法机关用了不到一天时间,就以退回补充侦查,同时变更强制措施,以指定居所的ⴁ视居住办法,暂时阻截了我的阅卷和会见。RT @mozhixu: 杨支柱:朱承志改“ⴁ视居住”原来是挂羊头卖狗肉,并没有回自己家中,而是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处所。这种所谓指定处所得ⴁ视居住实际上比拘留或逮捕更凶恶:因为如果被判有罪的话,不能折抵刑期;如果被判无罪释放的话,也几乎没有国家赔偿。

382、RT@lihai54:不能呆在自己家里的监视居住,有可能不如看守所,因为在法律保障之外。 RT@49laihong:  RT @mozhixu:  RT @tufuwugan:  如果朱承志不能呆在自己家里,那么监视居住和在看守所无异。

383、RT@xchen15: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新刑事诉讼法为魔鬼摧毁人权保留的一道门缝。不巧的是,湖南人朱承志成了新刑诉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受害人。

384、RT@tufuwugan:如果朱承志不能呆在自己家里,那么监视居住和在看守所无异,所以我们必须继续加大力度关注和呼吁,邵阳准备把老朱弄成一面旗帜,我们帮它们完成。

385、RT @liu_xiaoyuan: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于 2013 年 1 月 1日施行。1 月 4 日,是国家机关上班的第一天。这份给朱承志家属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 》,不仅是刑诉法修正案当地的第一号,很可能还是全国第一。  pic.twitter.com/GGzKLxHe

2013年1月14日消息:

1月14日星期一

广州律师郭艳已将《朱承志文集》转发邵阳市市长信箱

登陆网页邵陽市長信箱

北京诗人刘强本週末打印了10冊《朱承志文集》,以個人名義快遞邵陽市長龚文密、市委书记郭光文、邵陽市檢察院檢察長戴华峰、公安局長李曉葵、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尹南飛以及《邵陽日報》總編黃松明,要求释放朱承志。



诗人可以做,你也可以做!为了朱承志早日获释,为了在家里盼望着儿子归来的97岁的老母亲!


发个邮件,奉献一秒钟,声援朱承志,保卫公民记者,你能为南方周末站出来,不能为朱承志喊一声吗?朱承志比《南方周末》更重要!释放朱承志,让他回家过年!
《公民朱承志》文集下载链接:

2013-01-14

世界禁止酷刑组织和国际人权联合会 —— 关注朱承志并采取行动!(英语)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Mr. Zhu Chengzhi at risk of enforced disappearance

Last Update 11 January 2013

The Observatory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Defenders, a joint programme of the World Organisation Against Torture (OMCT) and 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for Human Rights (FIDH), requests your urgent intervention on the following situation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Brief description of the situation:

The Observatory has been informed by 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 (CHRD) that human rights defender Mr. Zhu Chengzhi, who has been detained since June 2012, is at risk of enforced disappearance.

According to the information received, on January 4, 2013, Mr. Zhu Chengzhi’s legal representative was informed that the Shaoyang Public Security Bureau decided to subject him to six months of “residential surveillance” at an undisclosed location, beginning on January 4, in what may be the first use of Article 73 of the revised Criminal Procedure Law (CPL), which permits subjecting an individual to “enforced disappearance”[1]. Police in Hunan have merely notified Mr. Zhu Chengzhi’s family of the “residential surveillance” on the charge of “inciting subversion of State power”, but without disclosing his whereabouts or indicating exactly how long he will serve. Moreover, one of his lawyers, Mr. Liu Xiaoyuan, has been blocked from visiting him.

Mr. Zhu was arrested by the Shaoyang police on June 8, 2012 after refusing to guarantee that he would stop investigating the cause of death of labour activist Li Wangyang, who died under suspicious circumstances in June 2012. He was formally arrested on July 25, 2012 on suspicion of “inciting subversion of State power”.

The Observatory expresses its deep concern about the arbitrary detention and risk of enforced disappearance of Mr. Zhu Chengzhi, which seems to be aimed at sanctioning his human rights activities. The Observatory fears for his physical and psychological integrity, and calls upon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to immediately and unconditionally disclose his whereabouts and to release him.

Actions requested:

Please write to the authoritie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urging them to:

i. Guarantee in all circumstances the physical and psychological integrity of Mr. Zhu Chengzhi;

ii. Take prompt action in order to disclose the whereabouts of Mr. Zhu Chengzhi, and ensure his immediate release, since his detention is arbitrary and seems to only aim at sanctioning his human rights activities;

iii. Put an end to all forms of harassment, including at the judicial level, against Mr. Zhu Chengzhi as well as against all human rights defenders in China;

iv. Conform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UN Declaration on Human Rights Defenders, adopted by the General Assembly of the United Nations on December 9, 1998, especially its Article 1, which states that “everyone has the right, individually and in association with others, to promote and to strive for the protection and realisation of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 at the national and international levels”, and Article 12.2, which provides that “the State shall take all necessary measures to ensure the protection by the competent authorities of everyone, individually and in association with others, against any violence, threats, retaliation, de facto or de jure adverse discrimination, pressure or any other arbitrary action as a consequence of his or her legitimate exercise of the rights referred to in the present Declaration”;

v. Ensure in all circumstances respect for human rights and fundamental freedoms in accordance with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standards and international instruments ratified by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ddresses:

• Mr. Wen Jiabao, Prime Minister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Guojia Zongli, The State Council General Office, 2 Fuyoujie, Xichengqu, Beijingshi 100017,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ax: +86 10 65961109 (c/o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 Ms. Wu Aiying, Minister of Justi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Buzhang Sifabu, 10 Chaoyangmen Nandajie, Chaoyangqu, Beijingshi 100020,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ax: +86 10 6529 2345, Emails: minister@legalinfo.gov.cn / pfmaster@legalinfo.gov.cn
• Mr. Li Xiaokui Juzhang, Director of the Public Security Bureau of Shaoyang, 8 Hongqilu Qingyunjie, Shaoyang city, Hunan Province, 422000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el/Fax: +86 0739 5163018. Email: webmaster@hunan.gov.cn
• Dai Huafeng Daijianchayuanzhang, Acting Chief Prosecutor of the People’s Procuratorate of Shaoyang, 27 Weiyuandong lu, Shaoyang City, Hunan Province, 422006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Fax: +86 0739 56927954
• Ambassador He Yafei, Permanent 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hemin de Surville 11, P.O. Box 85, 1213 Petit-Lancy 2, Geneva, Switzerland, Fax: +41 22 7937014, E-mail: mission.china@ties.itu.int
•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Brussels, Avenue de Tervuren, 463 1160 Auderghem, Belgium, Tel: + 32 2 663 30 10 / + 32 2 663 30 17 / +32 2 771 14 97 / +32 2 779 43 33; Fax: +32 2 762 99 66 / +32 2 779 28 95

Please also write to the diplomatic mission or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your respective country.

链接 (link)

2013-01-11

艾晓明:致邵阳日报主编-请转邵阳市人民检察院

艾晓明教授

尊敬的邵阳日报主编:

您好!

我是您所在地区公民朱承志先生的朋友,我和其他的一些朋友们,为朱承志呼吁,希望贵报能够关注他的案件,他是一位好公民(详见熟悉他的朋友、网友、律师和记者们所写文章、回忆、评论等),现在他蒙不白之冤,已被关押了两百多天,律师无法见到他,我们非常担忧他的健康!

这封信以及文集应该寄至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我们的要求是检察院如同对待兰州陈平福案一样,撤销对朱承志先生的起诉。但是我在网上竟然查不到邵阳市人民检察院的网页和邮箱,只有邵阳县人民检察院的网页。但是我看到邵阳日报的投稿信箱,因此特将文集发至这里,希望收件人转至主编,并请主编将这封人民来信再转至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戴华峰先生邮箱。贵报上周刚刚报道了邵阳市第十五届人民大表大会关于批准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戴华峰工作报告的决议,我尚不知道他是否报告了有关李旺阳案的争议、反响以及有关在押的朱承志先生的案情及其争议……无论如何,作为一个公民,十分地不希望听到有人挂在窗户上死得不明不白而另一个朋友对此提出质疑就被关押二百多天的消息。我相信出席大会的各位代表一定和我有着同样的心情。

我也相信您有一颗善良的心,一定会关注贵同乡朱承志先生的命运,务请选择附件下载,另存为……存入您的电脑硬盘,并尽您所能让朱承志先生早日自由!贵报一定会因此赢得无数读者的心。

恭祝

春安!

朱承志的朋友 广州中山大学教授 艾晓明 敬上
2013年1月11日晚10点半

附件:2013 01 11 让朱承志回家过年!.doc(谷歌文档)

邵阳日报投稿信箱:syrbbjb@163.com

刘光头 @freeliuyong:江迪,你在哪?

@freeliuyong: 广东工业大学学生江迪和几个同学上街支持《南方周末》,江迪在接收德国媒体采访后被一群身份不明的便衣带走,到目前为止任然无法与之取得联系,请大家关注。




《自由亚洲》中国大陆百人联署呼吁 不让朱承志成下一个李旺阳(图,视频)

2013-01-10

中国大陆百名人士为朱承志案件,联署给香港市民的呼吁书,希望持续关注朱承志的处境。有人还在网上发起给朱承志一句话活动,敦促当局立即释放朱承志。

图片:有人士近日在广州南方报业大厦外声援朱承志。 (网友提供)


视频转载:香港社民连前往中联办抗议要求当局释放朱承志。(社民连提供)

因拍摄湖南民运人士李旺阳死亡现场的维权人士朱承志被拘押超过半年以后,从上个月开始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案件先是被移交检察院,其后退回公安补充侦查。

其律师刘晓原找到公安之后,又被告知朱承志已转为监视居住。而他被认为可能是第一个根据中国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的73条遭到秘密关押的人。

朱承志的妻子曾秀莲在与丈夫长时间失去联系之后,周四接受本台采访时表示:“已经请了律师,现在我在广州不在邵阳。过几天我回去再看看,公安告诉我回去就可以见到他。”

公开信呼吁港人关注

朱承志案件几经曲折之下,他的好友,也是网络维权者的屠夫(原名:吴淦)周三晚间在网络中公开了由一百名大陆人士联名给香港市民的呼吁书,其中提到“感谢香港市民在反洗脑,在关注李旺阳死亡案,在关注内地人权事务等事件上所展现出来的大爱和人道关怀。香港与内地休戚与共,内地没有民主和法治,(这点)会传染到香港,它们会给香港带去专制和腐败,会带去恐怖的红色污染,直接损害到香港同胞每个人的利益。中国大陆没有民主法治与香港紧密相连,会给香港带去红色恐怖,希望香港市民为朱承志呼吁,一起关注他的安危”。

呼吁书还说,“朱承志和李旺阳都是硬汉,李旺阳为了尊严在狱中受到惨无人道的的迫害和殴打,牙齿被拔掉,各种摧残导致失明和残废。而朱承志为了捍卫自己的尊严和做朋友的道义,始终不肯按照邵阳当局的要求去违背良心,去颠倒黑白是非说李旺阳是自杀,不肯为他们的罪行背书。警方曾叫家属去做思想工作,都遭到他拒绝”。

呼吁书最后说“我们不能让朱承志成为下一个李旺阳”。

屠夫周四向本台记者表示:“香港对李旺阳事件比较关注,朱承志这个案件也是与其有关的,因为李旺阳是他的朋友,他将李旺阳死亡现场拍摄下来后被关起来,罪名很可笑,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现在律师见不到,一直拖200多天了,后来说是监视居住,但是监视居住又不在他家里。这是一个比较危险的举动(信号)。”

此公开信有100人联署,包括北京维权人士王荔蕻、刘沙沙、艾未未工作室人员刘艳萍等。曾受到朱承志声援,也参与此次联署的福建三网民之一的游精佑周三晚间也在网络中展开声援朱承志的活动。

他表示,“透过一句话说出你对老朱(朱承志)想说的话。也参与联署的网民王雪臻表示”邵阳警方说对你监视居住六个月,我不信它们,因为6个月后就是它们党妈过生日。你爽朗的笑声是你最强大的武器,也是我们最美好的怀念”。

诗人刘六强本也说“朱大哥,你被73条了,没有监视居住的地点,你有家不能回。魍魉之国,我们都变成无家可归的人”。

更多网民寄上祝福话语希望朱承志可以早日归来。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原文链接(自由亚洲)

《美国之音》惧陈克贵妻出席 北京取缔正当防卫案例研讨会

陈克贵之妻刘芳在北京向一些律师学者代夫申诉

叶兵 01.10.2013

华盛顿 — 中国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的侄媳妇刘芳在丈夫陈克贵案发后逃离家乡近八个月,今天面见了亲属聘请的律师,商谈为被判刑的陈克贵申诉的问题。

一天前,刘芳和陈克贵的父亲陈光福应邀出席的新刑事诉讼法及正当防卫案例学术会议被北京当局阻止,未能按计划举行。

*会议临时遇阻*

当时刘芳在一个临时安排的地点对部分与会者痛斥判决不公。这是刘芳去年四月下旬逃出山东临沂后首次公开露面。

刘芳和陈光福1月9日下午在北京准备参加一场跟三十多名学者、律师一同参与的将陈克贵案作为正当防卫案例进行深入探讨的研讨会,但是这次会议由于当局干预没能开成。陈光福对美国之音表示,尽管主办者事先没有透露邀请陈克贵家属出席会议的事,当局还是不让这次研讨会按计划举行,由公安出来阻止。



他说(原声):“本来通知下午一点半(开会)。但是不到一点就得到通知,租用的会场他们不让使用。计划有三十个人左右(参加)。但是,有些律师和学者从早晨就不能出门。有些人接到通知说不让参加。最后场地也被取消,我们没办法,就只好临时通知没有到的人就不要再过来。我们就简单地座谈了一下。”

*刘芳当众力挺其夫*

当时,刘芳在那个临时会场愤怒地表示,她从来不会骂人,但是“看到判决书我都骂人了。全是编造故事,找借口。翻墙进别人家,还贼喊捉贼,明显是(陈克贵)正当防卫。”

陈光福表示今天(1月10日)和刘芳一起见到了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丁锡奎律师,继续请他代理陈克贵家属就他们认为不公正的司法程序和判决提出申诉。

*丁锡奎:判决错误,程序瑕疵*

在接受美国之音记者电话采访时,丁锡奎律师表示,他作为陈克贵案家属一方的代理律师将充分行使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从沂南县法院开始逐级申诉,指明判决书在事实认定上的错误,及司法程序上的瑕疵,包括剥夺陈克贵亲属聘请律师的权利和亲属上诉权。

被以故意伤害罪名判刑三年三个月的陈克贵已于去年12月18日从沂南县看守所送入当年陈光诚服刑四年的临沂监狱。他母亲任宗举对美国之音表示,自从去年四月27日陈克贵与深夜翻墙闯入家中的一伙人搏斗后逃走至今没有见到儿子,最近收到狱方通知说本月31日以后可以探监。

原文链接(美国之音)

2013-01-09

BBC:湖南維權人士朱承志被當局秘密拘押

62歲的朱承志被當局根據刑訴法修正案73條執行「監視居住」

更新時間 2013年1月8日, 格林尼治標準時間15:00

中國湖南維權人士朱承志的律師周二(8日)表示,因為介入調查湖南六四民運人士李旺陽離奇死亡案,朱承志已經被關押在一處秘密的地點。

律師表示,62歲的朱承志可能成為第一個根據中國新修正的刑事訴訟法遭到秘密關押的人士。

湖南紹陽有關當局周五對朱承志說,根據刑訴法修正案73條對他執行「監視居住」。 朱承志的妻子周一通過電話對記者說,上述第73條法律使秘密拘押合法化。

就在朱承志被拘押前一天,中國宣佈將在今年改革勞教制度,這標誌著中共新總共書記習近平承諾司法改革後的首次寬鬆措施。

中國刑訴法修正案73條 在2011年開始實施。因為擔心發生類似阿拉伯世界的反政府暴動形成對中共政權的挑戰,當局拘押了數十名活動分子。

新法律使中國警方可以在一個指定地點拘押那些涉嫌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犯罪的其他嚴重犯罪的嫌疑人。被拘押者的家人在24小時內會得到通知,但是警方不必透露拘押地點,也可以不允許律師同被拘者會面。

朱承志只是把被囚的活動人士李旺陽去世照片和視頻發到網上以後,他被指控犯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活動人士李旺陽在香港傳媒播報其訪問片段後兩天的2012年6月6日死於醫院病房,他的脖子被繃帶做成的繩索套住。

當局認為李旺陽是自殺身亡,但當局的自殺說激怒了中國一些學者、律師和活動分子。

原文链接(BBC 中文)

朱承志被監視居住,不允許律師去會見(刘晓原律师博客)

刘晓原律师在等候


1月3日,受朱承志妻子曾秋蓮聘請,我與王全章律師到了邵陽市。當天晚上,邵陽市開始下大雪。

1月4日上午,我們沒吃早餐就趕往邵陽市人民檢察院遞交委託手續。因為還在下大雪,很難打上出租車,好不容易攔上一輛,又說路滑要出高價才會去。

趕到檢察院公訴科,此時不到八時三十分。我們找到檢察官遞交委託手續,檢察官說,朱承志案件在今天早上已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了。一開始,檢察官不願接受我們的委託手續,經過交涉,他向領導作了請示。檢察官收下委託手續後,我要求復印案卷材料和起訴意見書,他說,案卷材料和起訴意見書全部退回公安機關,無法提供閱捲和複印。我問有幾本案卷材料,他說有七本。

離開檢察院,我們隨即以高出平時五倍車費打出租車去了看守所。檢察院離看守所並不遠,上午九時十五分,我們到達看守所會見室。等了一會,辦案警官出來說,會見朱承志要找所長批准。我問為何?他說,朱承志案件特殊。我們只好找看守所負責人,副所長說此事由政委負責。政委聽說律師​​要會見朱承志,又說,律師會見是要預約的。我問,本地律師會見也是這樣嗎?他說是。我說,可去看看本地律師如何被安排會見。政委稱,他們都是電話預約。我表示,如一定要預約,我也可以等,那怕是等個幾天,十幾天也​​沒關係。

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律師要求會見應在四十八小時內安排。在司法實踐中,看守所極少會要律師預約,只要是上班辦公時間,隨時來隨時安排。除非是案件“敏感”,才會給律師設置阻力。

政委與我們交談了一會,就出去打電話請示。請示完後,他對我們說一定會按規定給予答复,讓我們下午三時等電話。 上午十時三十分,我們離開了看守所。下午二時許,我們提前來到看守所。我先去會見室代朋友存錢給朱承志。警察問我,朱承志關押在哪個號子裡?我說不知道。他要我去值班室查。但值班室警察說,朱承志不在這裡。我感到十分驚訝,認為警察是不願查找,在糊弄我。我大聲地反問,怎麼可能?他上午還在看守所。

無奈,我只好找看守所政委。政委辦公室關了門,門旁邊牌子上有一句留言,“下午有事去公安局了”。好在手中有政委手機號碼,我隨即撥打他的手機。政委說,他正在公安局裡開會,正準備給我打電話告知辦案機關已變更朱承志強制措施的情況。

掛了政委電話,我撥通了檢察官手機。檢察官說,他也剛接到公安局對朱承志變更強制措施的通知。我問採取的是何種強制措施?他說是監視居住。我問,是多長期限,他說可能是六個月吧?

為了搞清楚朱承志在何處監視居住,我打通他妻子曾秋蓮的電話,曾女士在廣州為女兒帶孩子,我要她問問朱承志姐姐,老朱是否已被送回家中。後曾女士回電話說,他姐姐稱老朱沒有回家。我要她打電話問辦案警察。警察說,朱承志是在賓館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他正在去朱承志姐姐家送通知書。下午四時許,我們去了市公安局找承辦案件的官員,因他們在開會沒有找到。

一月五日上午,我們再次去了市公安局,先找到國內安全保衛支隊的支隊長,向他了解案件情況,談了我們對案件的看法。也許是職業習慣使然,也許是不願介紹案件情況,他只是聽我們說。當我們提出要求會見時,他要我們找法制支隊,說接待安排律師會見是法制支隊的工作。我們找到負責朱承志案的法制支隊副支隊長,也與他談了我們對案件的看法,同時提出會見要求。他要我們遞交委託手續,說要請示領導才能答复。上午十一時三十分,我接到了他的電話通知,說領導不批准會見。

我們是四日上午八時三十分到檢察院公訴科,檢察官稱已在當天早上就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速度之快實在是出乎我意料。當地上班時間是八時,當天還下大雪。我們進入檢察院時,還看到有人趕來上班。他們搶先一步,無非是不想讓我閱捲和複印案件材料。讓我懷疑的是,在我們到達時還有可能沒辦理退補手續。因為他們也沒給退補法律手續給我們看。當地公安機關行動之快,除非是對我們實施了監聽,知道我們要來會見了。檢察官說,公安機關是在去年12月24日將朱承志案件移送給檢察院審查起訴。如此看來,案件只在檢察院呆了十天時間就退補,這在司法實踐中極為少見。檢察院將案件退回補充偵查,一般是在一個月審查起訴期限屆滿時退回。我還認為,當天退補,又當天變更強制措施,在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其實是為了阻止律師會見。

我們是四日上午十時半離開看守所,從家屬收到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通知書來看,公安機關在十一時就把人帶走了。 朱承志是因為關注李旺陽“自殺”事件(李旺陽曾因顛覆國家政權罪兩次被判刑,前後坐牢二十三年),將上吊照片發上了互聯網曝光,隨即在去年6月8日被治安拘留十天,6月18日,治安拘留期滿,又指控他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犯罪予以刑事拘留。 7月25日被逮捕。朱承志被治安拘留前,他給我打過電話,但我沒有接到,等我回撥過去,就已經聯繫不上了。隨後,我在推特上看到消息,說是被治安拘留十天。我想,在老朱當天被抓前,他可能預感到什麼,所以打電話向我諮詢。以前,他遇到麻煩時,也會打電話諮詢我。治安拘留只是十天時間,我想這也不是什麼大事,沒料到十天后又變成了“政治犯”。當時,我聯繫上他妻子,曾女士說要請律師,但因當時我律師年檢被卡,無法做他的律師,就聯繫了林洪楠律師。過了幾天,曾女士又電,警方說了聘請律師也不讓會見,要她不著急去聘請律師,還說老朱的事情不太。警方還願為朱承志聘請律師,但家屬沒有同意。可能是受到了壓力,從此,曾女士關閉了與外界聯繫的手機。

後來,有網友告訴我,說朱承志可能在年底會被釋放。等到12月25日,有消息稱,朱承志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曾女士電話也可打通了。我撥通曾女士電話,證實了此消息。因我在去年11月28日恢復了執業,表示願意接受她的聘請擔任朱承志辯護律師。這是我第三次做朱承志的律師。

我第一次做他的律師,是因為他被指控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案。

2009年5月下旬,美國議長佩洛西來到中國訪問,有些訪民在國務院新聞辦外面想向她“告洋狀”,朱承志在現場拍攝照片時被警方抓走,處以治安拘留十天。十天期滿後,警方以他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刑事拘留。我在會見時,提醒他要有心理準備,可能會被起訴判刑。但出乎預料,在羈押一個月後,警方以他的行為不涉嫌犯罪予以釋放。出來後,朱承志申請國家賠償,但法院沒有受理。

朱承志原是下崗工人,在多年前,因為礦場股東之間的股權糾紛,多次上訪反映雲南省高級法院判決不公問題。後來,有一當事人還把另外一場官司拉回到湖南省起訴,朱承志聘請我與福建林洪楠律師代理案件,最終得到了比較滿意結果。

朱承志在上訪過程中,開始由個人維權參與社會維權活動,他的身份也由訪民變成了維權人士。我印像很深的三件事是,一是參與老虎廟的救助流民活動,二是參與福建三網民關注團活動,三是參與聲援王荔蕻案件。 據說,因為關注李旺陽“自殺”事件,當時還有多人被控制。後來,其他人員寫保證書就獲釋了。朱承志家屬說,他一直不願寫保證書認錯,以至羈押到現在。

發現李旺陽在醫院“上吊自殺”,李的家屬立即通知朱承志和當地幾個友人。朱承志趕到現場,用手機拍攝李旺陽照片,並發上互聯網。李旺陽之死引起社會關注,警方對屍體進行了檢驗,得出自殺的結論。但在結論得出前,朱承志就被警方抓了。

在沒有作出死亡結論前,朱承志對死因的質疑,完全是屬於合理懷疑。我以為,不論李旺陽是死於自殺,還是被自殺,朱承志在互聯網發出現場照片,也不可能涉及到國家政權安全犯罪?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來指控,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何在呢?出於控制事件被外界關注,就把人指控為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這不是典型的文革手法嗎?

邵陽市公安局變更朱承志強制措施後,也及時將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通知書發給了家屬。

《刑事訴訟法》修正案是從元月一日起施行,但元旦放假三日,國家機關從四日上班,這份通知書編號是01號,這不僅是刑訴法修正案施行後,邵陽市第一份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通知書,還有可能是湖南省,甚至是全國第一份。但可以肯定的是,在危害國家安全罪類案件中,這份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通知書,應是今年全國第一份。

這份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通知書,沒有告知家屬監視居住期限,也沒有告知監視居住地點。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監視居住最長不能超過六個月。同時,按照《刑事訴訟法》第73條的規定,不論是涉嫌什麼犯罪的案件,作出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決定後,必須在二十四個小時內通知家屬。

我認為,通知家屬的內容,應當包括期限和地點。由於朱承志家屬不是本案共犯,儘管案件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但並不涉及到國家秘密,朱承志在邵陽市也有自己的住房,因此,以有礙偵查為由,對朱承志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這是不符合本案的實際情況。我認為,警方應把指定監視居住的地點告知家屬,家屬享有知情權。

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院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期限是一個月,期限屆滿後,還要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雖然朱承志案件是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犯罪中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但是只要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律師會見就不需要公安機關批准(在刑事偵查階段需要經過批准)。因補充偵查期限屆滿後,朱承志仍然處於指定居所監視居住中,如採取監視居住措施的公安機關不把指定居所地點告知律師,律師又怎麼去會見呢?當然,如公安機關對此繼續保密,這是嚴重違法。對朱承志案件,我分析難以判他有罪,但是,很可能會利用法律程序拖著,最後,以檢察院不起訴或撤回起訴而了結。至於是何種結果,我們拭目以待吧!

刘晓原博客链接(新浪博客-已被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