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了个小偷,偷牛的”
——东师古探望陈光诚遇匪记
黄宾
对陈光诚一家的遭遇,我早有知晓。9月份妙觉法师、刘沙沙等人去东师古探望光诚一家,被恶匪抢劫殴打、抛之于郊野,此事在网络引起广泛义愤。之后,得知他们还要再去看望光诚,我遂下了决心与他们同去。
2011年9月21日中午,我们一行五人出发去东师古村。晃晃、雪臻和蕊霞乘的出租车走在前面,我与刘沙沙乘的车在后。大概13时,我们到达了村口,在车里就看到一群中年男人虎视眈眈,并围到车前。
我刚打开车门,就被五六个人拽住,摁倒在马路上,一阵拳打脚踢,手背、脚踝、膝盖都被打伤。这时,晃晃正试图摆脱抓他的人,以色列女记者蕊霞被两个男人架住胳膊,塞进一辆出租车。我被拉到村口的一间屋里,头上被套上装粮食或化肥的大蛇皮袋,他们把我摁倒,又是一顿拳打脚踢。接着,他们扒去我的鞋子、裤子,朝我的光腿抽了两皮带。我还听到“啪、啪”的声响,估计是抽旁边的晃晃。
黑暗里,我听到沙沙喊“黄宾、黄宾”,我应了一声,又被他们拳打脚踢,比前更狠,有一脚踢得我脑袋“嗡嗡”响,若不是我们事先有准备,戴了安全帽,后果不堪设想。沙沙又喊“黄宾、晃晃,坚持住”,接着就听到从她那边传来一阵“咚、咚、咚”的声响,他们打她了。但沙沙她没屈服,连续高呼“打倒法西斯”——她每喊一声,都能听到更重的殴打声。殴打停止后,沙沙一直在呻吟。沙沙非常勇敢,看守警告她不要讲话,但沙沙依然冒着被暴打的危险连续高呼“打倒法西斯”。我读过林昭和张志新的事迹,但我亲眼看到了刘沙沙的勇敢。
我光着腿,蜷着躺在水泥地面上,看守不准我动弹。其间,我小腿抽筋,刚伸了下脚,但马上被踹了两下屁股。他们打我的部位集中在后脑勺、背部、臀部、大腿,避开了我的脸部、肚子、私处,想必他们受过训练,怕留下伤痕。因为是侧躺,不能换姿势,右边胳膊承担了身体的大部分重量,几分钟后就变得很难受,疼痛难忍。
之后,我被转移到另一地方,仍然被蒙着头。我被塞到车上,带到一处院落,扔到屋里的地面上。这次,我没再被殴打,但是只能躺或坐在地上,光着腿,没有垫子,又硬又冷。看守们纪律严明,几个小时里没有任何声音。他们整治“犯人”的设备,似乎也很专业,隔着蛇皮袋,灯光照射在脸上,闪几下就灭,十分钟左右重新闪一次。
天黑后,他们又将我塞进车里,拐了几个弯,把我送到了双堠镇派出所。至此,已历经近8小时,头套才被取下。两个面相凶恶之人把我交给警察,说“抓了个小偷,偷牛的。”
推算大概是晚上9点,开始做笔录。进来三个穿警服的,我刚抄下其中一个的警号,就被夺去纸,对方大吼道:“抄什么抄?我们就是警察,你现在是偷牛嫌疑人,没资格看我们的证件!”
接下来他们开始审问我:姓名、家庭、社会关系、何时来临沂、两天来的详细日程、跟谁见面、此行目的、财务收支等等,很详细。但是,他们对我举报的被殴打经过,却是一笔带过。他们说:“现在是村民自治,你们带着头盔,蒙着脸(我们并没有蒙着脸),显然来者不善。你们进村骚扰了村民的正常生活,他们打你们也正常,换做是我,我也会这样做……你还年轻,对陈光诚不了解,网上看到的东西不能全信。他勾结外国人,要推翻共产党,危害国家安全。虽然法律没有判他这个罪,但你要知道,他这是政治问题,可以用特殊手段对待……你们这几个人,说都是从网上联系的,我看不那么简单。你们这是串联!说!什么目的?!”
我说:“中国对外号称是法治国家,既然认为陈光诚有罪,但又不通过法律程序来制裁他,这不是自相矛盾么?还有,你们说他危害了国家安全,有证据么?政府的某些做法不正确,公民有进行批评的权利。”之后,我又说到打人事件,我说:“他们一群土匪在光天化日下打人,抢东西,性质比黑社会还黑。这些人必须要严惩,对于这群人的组织者,更是要进行严厉打击。”我说到这里,对方涨红了脸,狠拍了一下桌子,用手指着我的额头吼道:“你胡说八道!你有病吧!你再说!”
他们不仅凶,还撒谎成性。关我的那个房间里,只有一把椅子,夜里又冷,根本没办法睡觉。我要求借件外套,他们说没有。那天晚上,我要吃饭,他们说自个儿也饿着,让我陪饿。第二天,两顿饭他们总共给我两个馒头,还说他们也跟我吃得一样。直到9月22号中午,我在警察逼迫下写了保证书,才被派出所释放。保证书内容:“本人黄宾,保证今后不再来到沂南县、不再参与与陈光诚有关的线上、线下活动。2011.9.22”
走出审讯室,我看见晃晃也从另一个房间出来。他眼睛里有血丝,显得很疲惫,看来他和我的遭遇一样。我们互相点头,一切尽在不言中。接着我们两人被8名看守押上车,分别送上火车,晃晃比我早两个小时先上火车。我是6:30上火车的,借了好心人的手机与朋友通了话,算是结束了长达30小时“被失踪”的噩梦。所幸藏在鞋底的20元没被搜去,我中途从阜阳下车,买了阜阳到朋友处的火车票。
统计一下30小时的“收获”:遭到几十下的殴打、抽两皮带、一夜的冷冻,被给两个夹咸菜的馒头,以及对政法系统残酷性的更深认识。失去的东西:黑莓8700手机一部、电信华为手机一部、手机号码两个、一个晚上的睡眠、一条裤子(被撕破)、去医院做脑部CT检查的220元。相对来说,我的损失不算重,同行的朋友几千元的苹果手机也被他们抢去了。
我强烈要求将9•21打人的凶手绳之以法,强烈谴责临沂双堠镇派出所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并要求对当事警察进行法律制裁(我记住了一警察的警号是:115159)。如果现行的制度不能让他们受到应有的制裁,希望大家都来记录“恶人档案”,以作将来审判他们的证据。
《中国人权双周刊》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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