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31

来自香港的问候

寄给朱承志的包裹

香港著名人权捍卫者 李卓人先生 为朱承志呼吁

良心犯无罪,良心犯回家!

圣诞前夕,香港支联会从汇丰总行游行到邮政总局,向在中国大陆在狱中的良心犯寄出明信片及圣诞贺卡。其中寄往邵阳看守所给朱承志的包括有数百份香港市民给他的祝福。

2012-12-30

Daily Input from @wlh8964 王荔蕻



Dec. 28th, the 203rd day since Mr. Zhu lost his freedom. Lao Zhu, we have no idea how much suffering you’ve endured. You have to use hunger strike to get the right to have a lawyer. Please take care of yourself. Please eat well and rest well. For your new born grandson, for all the friends who care about you, please take care of yourself. Shaoyang, release Mr. Zhu!

Dec. 29th, the 204th day since Mr. Zhu lost his freedom. In this world, we all have friends. You are charged as “subverter” just because you took some videos and asked what happened when your friend died suspiciously. So we should not ask, we should not tell, even when a friend dear to us dies suspiciously. If we are such people, what are we? So the ShaoYang authority wants to get rid of “Yi – righteousness” from the Chinese language?! Release Mr. Zhu!

Dec. 30th, the 205th day since Mr. Zhu lost his freedom. 2012 is passing. Lao Zhu already paid his price of losing freedom for half a year just because he loved his friend. This society cannot tolerate moral, cannot tolerate friendship and cannot tolerate compassion. Should we just pretend to be deaf even when our friends were suffering? Is this what the authority expecting--- to make the moral of this society deteriorate as much as possible till everybody is a serf?! Release Mr. Zhu!!

1230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205天。2012年就要过去了,老朱为朋友两肋插刀,付出了半年多自由的代价。难道我们这个社会真的容不得道义、友情的 存在吗?难道事不关己,哪怕是朋友出事也要装聋作哑袖手旁观吗?社会道德沦丧就是这样一点一滴的完成的。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1229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204天。人生在世,谁没有个把朋友?朋友在医院蹊跷死亡,拍个视频、问个为什么,怎么就扯到煽颠上去了?朋友非正常 死亡不闻不问,才颠覆了江湖道义呢。你们是要把道义从汉语辞典里删掉吗?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1228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203天。老朱,不知你在里面受了多少苦,需要以绝食威胁才能争取到请律师的权利。请你不要绝食,要好好吃饭;为了我们, 你要好好休息;为了你新添的外孙,你要好好的!只是为了爱你的草泥马们,你要呵护好自己。邵阳,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2012-12-27

朱承志将被控“煽动颠覆”




2012-12-25

维权网:维权人士朱承志“涉嫌煽动颠覆案”移送检察院(图)


2012年12月25日星期二

朱承志声援福州三网友


朱承志(右)于 6月4日看望李旺阳


(维权网信息员亦然报道)因关注湖南民运人士李旺阳离奇辞世一案的维权人士朱承志,在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遭到逮捕5个月后,已于12月25日被湖南省邵阳警方移送到检察院。

据人权律师刘晓原向本网信息员介绍,此前警方曾向朱承志的妻子曾秀莲口头承诺,最迟12月25日就会放朱承志回家,但需要朱承志承认错误。25日当曾秀莲询问朱承志的情况时,警方却说朱承志的案子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曾秀莲提出要请律师介入,警方表示暂缓请律师,如果朱承志认错,案件还会退回公安局。

对此,刘晓原律师认为,很明显朱承志的案子不是罪与非罪的问题,从邵阳警方刑事拘留到逮捕朱承志的事实看,就是因为他关注李旺阳被自杀一案,这根本就不构成犯罪,无论如何是判不了刑的。警方先是将朱承志行政拘留10天,又以他不写保证书继续关押,直到刑事拘留和逮捕,在以各种理由拖延了5个月后,移送到检察院。而检察院可以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这样就从程序上为释放朱承志拖延了时间。

刘晓原律师分析,当所有的理由都不能再拖延的时候,朱承志最终可能会以取保候审的方式获得自由。

朱承志因关注李旺阳被自杀案,在现场拍摄了图片和视频。李旺阳离奇辞世的消息传出后,令社会各界极为震惊和愤慨,关注李旺阳一案的数十名维权人士因此被强迫失踪,肖勇因此被构陷劳教,朱承志在被治安拘留10天后,因拒不写保证书又被以“涉嫌煽颠罪”转为刑事拘留,7月25日以同样罪名遭到逮捕,关押在邵阳市看守所(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茶元头乡,邮编422007)。

朱承志被羁押后,社会各界要求彻查李旺阳死亡真相和释放朱承志的呼声高涨。

本网将会继续关注朱承志的人身自由。

原文链接

王荔蕻:嶙峋的自由


山羊胡子撅起
戳穿一个纸做的门神
你的名字叫倔
倔的名字叫不屈
它们揪住你的下巴想让你脱离地面
你死抱住铁窗和窗前的塑像
窗外十万大山

六月的悲愤到十二月的坚忍
脊梁打磨成硬弓
你的阳光挂在高处
像上帝的儿子,带给我们嶙峋的自由
南方的下巴是一幅山水啊
胡子比圣诞老人瘦

从朱承志开始
倔强是草泥马的颜色
从朱承志开始
山羊胡子使天朝的黑夜在惊骇里飘

原文链接:王荔蕻15的博客(新浪博客) http://blog.sina.com.cn/s/blog_bd32be090101cmjx.html

2012-12-21

王书瑶:陈平福案撤诉之背后决定因素


黄瓜白酒王书瑶

“2012年8月14日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平福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9月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这件事很快就由陈平福本人发到网上,这种以言治罪的恶劣行为,立刻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网上攻击博文层出不穷。王书瑶、朱毅、艾晓明等32人于同年9月8日,在网上发起“支持陈平福,反对文字狱”的连署书,9月16日,王书瑶孤身一人前往兰州探视陈平福,并向兰州检察院和兰州中级法院递交自己为陈平福脱罪的信件。给检察院的信没有得到答复,但是法院的接待热情,高发奋副庭长当场看信后,马上表示感谢,两种不同的态度,暗示他们对陈平福案看法不同。

在与陈平福会面时,陈还说,起诉他的助理检察官王海龙态度很是顽固,他在起诉陈平福的时候说,共产党的江山是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这个制度是先进的,不许任何人反对,有一个朋友把电话打到他的办公室,两个人居然吵了半个小时,王海龙坚持他们起诉的立场。

但是,“在审理过程中,因法定事由在审限内无法审结,遂报请延长审理期限。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9月27日批准延长审理期限1个月”(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 事 裁 定 书),这里没有明确是“谁”申请延长审理的,我猜想是法院方面提出的,这个动作表示法院方面对审理结果举棋不定。“后公诉机关分别于2012年10月24日、11月22日提出延期审理。”这里明确是检察院方面提出延期审理的。10月22日检察院主动申请延期审理,是他们心虚的表现。
在网上公布兰州检察院起诉陈平福后,抗议之声不断,许多兰州市民和外地民众纷纷前往慰问陈平福,或者捐款,这些情形,对郑州检察院和兰州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不能没有心理影响。如果没有上级严苛的指示,他们个人的心理状态对办案同样十分重要。

10月5日,“支持陈平福,反对文字狱”连署人数超过1000人。我们决定把这个结果告诉兰州方面,10月6日,由朱毅把以下四个文件以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给兰州检察院和兰州中级法院,这四份文件是:

一、“支持陈平福,反对文字狱”网络联署呼吁书;

二、自9月9日起到10月5日深夜统计更新的1,060个网络联署人签名;

三、王书瑶先生致兰州司法当局的一封信;

四、“保卫一个人的自由,就是保卫所有人的自由”——联署发起人王书瑶、朱毅、王荔蕻、甘粹、艾晓明致全体联署人的一封信。

在法院申请延期审理之后不足一个月,到了10月24日,检察院第一次申请延长审理,这个申请发生在我们的连署信发出之后,(10月6日我们发出连署书),我们不能不认为,这是连署书对检察院方面起了作用。到了11月22日,检察院第二次申请延期审理,这时十八大已经闭幕,检察院仍然犹豫不决,不知如何是好,到了12月13日,才下定决心,不与舆论为敌,决定撤回起诉。事件背后是不是还有别的因素,我们不得而知。

12月14日兰州法院宣布检察院撤诉有效,允许检察院撤回起诉,比起顽固到底,由法院方面驳回起诉,宣告无罪,检察院保住了他们的颜面。对检察院方面有利。

从我们看到的情况来看,法院同检察院之间有分歧,这后面有没有当地政法委的作用,我们也不得而知,好像政法委没有有效调节他们之间的分歧,也就是,法院与检察院都是“各行其是”的,检察院于10月24日和11月22日两次申请延期审理,应该判定,就是受了网络攻击和我们连署书的影响,因而,我们最后的结论就是,网络和连署书对兰州检察院的撤诉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我在“热烈欢呼陈平福‘煽颠罪’案撤诉”一文中说:“但是我还没有陶醉到自以为是的地步,我还不能认为,这次对陈案的撤回,是我们连署和网络攻击的结果,”我当时这么说,是不愿意夸大自己活动的作用,经过对上面撤诉过程的考察,我现在正式收回上述结论,艾晓明说得对,是我们民众的力量、是我们连署的力量,迫使兰州检察院撤回起诉,这是庶民的胜利,团结就是力量,让我们继续努力,不管十八大后的风向如何,反正他们不会放开言论自由,不会放开党禁,让我们干预政治,干预国家大事,成为我们国家真正的主人。

2012-12-21

中国主流媒体证实有关陈平福重获自由的网络传言

●有关陈平福重获自由的网络传言,在流传几天之后,终于获得中国主流媒体的证实。据 《新京报》的报道,12月14日,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兰州失业教师陈平福收到法院裁定,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准许检察机关撤回起诉,陈平福重获自由。对此,陈平福的辩护律师何辉新表示,如果这样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话,是很荒唐的,政府应该容得下批评。对于目前的处理结果,何辉新认为,这个案件是法治的胜利。

与此同时,《新京报》发表的评论文章说,虽然兰州法院没能宣判陈平福无罪,而是通过检察院撤诉的方式结案,有一些小遗憾,但正像十八大报告所强调的,“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法律应该是判断公民言论是否构成犯罪的唯一准绳。也正如在此前的重庆“村官”任建宇案中,重庆法院在裁定书中所说的 :“即使面对公民的过激不当言论,公权机关也应给予合理宽容,公权力合理宽容公民言论,已成为司法共识。

对此,网友老桑回顾说,陈平福自今年6月被皋兰县公安局监视居住,8月被兰州检察院起诉,9月由兰州法院开审以来,在这半年的时间内,中国众多的主流媒体,对陈平福案无一例外地集体失声,不见一字一句的报道!倒是中国的广大网民,对此案格外关注,人声鼎沸、呼声四起。中国的诸多主流媒体,硬是当了整整半年的缩头乌龟,对民众强烈关注的如此重大的新闻事件,硬是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硬是装聋作哑、置若罔闻!所幸的是,新京报此次终于打破了全国长达半年之久的陈平福案报道禁忌,新京报此举“知耻近乎勇”,在此,我要向你们致以一个网民崇高的敬礼!

而网友文侠罗竖一则认为,直言不讳地讲,陈平福是比较幸运的,如果没有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如果没有当下某些特殊政治气候的影响,那么,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这样的大帽子,想摘掉可没那么容易!

本文来源:法广中文网 (博讯 boxun.com)

2012-12-20

CND - 陈平福:用诚实和坦白取代虚伪



一句真话能比整个世界的分量还重。——索尔仁尼琴:《为人类而艺术》 (诺贝尔奖获奖演说)


凭什么权力者的自夸就是真理、重要思想,屁民的怨言就是颠覆犯罪!在这个改变人心、变革社会、变革文化的战场上,我们究竟能做什么?维护我们心灵上的自由,把我们生活和文化中的邪恶说出来,除去我们意念和生命里的黑暗,我们才能成为新纪元的一分子。沉默的人不能再沉默了,麻木的人不能再麻木了,每个人都应该发出良心的声音,对抗邪恶我们要主动出击。

网上发现一条很好的微博:好奇怪喔!他们的祖宗是德国的马克思,他们的导师是俄国的列宁,他们的父亲是格鲁吉亚的斯大林,他们的意识形态是欧洲的马列主义,他们的体制是前苏联模式。他们一本正经地说:坚决不搞西方那一套!-------这难道不是事实吗?这就是我们文化中最明显的邪恶!

从2012年9月4日开庭审理,到2012年12月14日拿到甘肃省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历时三个多月,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我陈平福所犯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终于以兰州市检察院撤回起诉而划上了一个句号,长时间威胁着我人身安全的牢狱恐怖终于划上了一个可喜的句号。这也标志着在文化这个静悄悄的战场上,我们暂时获得了一点小小的胜利。但我们生活和文化中的邪恶还是占据着上风,我们很多人的想法、观念、思维习惯还摆脱不了长期看新闻联播和学校语文课政治课的阴影,尤其是有些政府机关“公仆”还是那么缺德没人性。

回想我这几年的经历:患心肌梗死没钱等死,因病欠债被迫街头卖艺,忍受着各类城市执法人员的辱骂、驱赶,被抓进兰州市公安局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办公室虐待,被救助站几个畜牲抓着四肢扔进铁笼囚车戏弄、羞辱后抛弃郊外,,政府不准卖艺,我好不容易在云南找了一份代课教师的工作,上班不到一个星期,还没有挣到钱,就被公安跨省遣返砸了饭碗!

累次被权力机关逼得走投无路。

下岗失业流落街头这些年,帮助我的是无数不知名的善良的百姓,欺负我的人都来自政府机关!我总算看清了这个社会!我无法默默忍受屈辱,这伙畜牲分明是把我往死路上逼啊!他们越是这样逼我,我越是要活下去,我宁可被流氓打死,也不上访、不自焚,我就是要撰写博客,要把我这一切遭遇都写出来,让普天下的人都看看这是一个什么社会。公安机关不但砸了我的饭碗,断了我的活路,还让我白白损失了上千元的路途费,从来没有人给我一个说法。没有善良的兰州市民的帮助,我活不到今天。无法无天的人民政府不但不帮助我解决困难,还恶意砸我的饭碗,不让我谋生。

走投无路流落街头还遭受公权力的欺凌,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既然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只好在我的博客里不断地给出一些说法。我写的博文并不单单都是写自己的不幸遭遇,主要还是关注社会进步,争取自己个人的基本人权和尊严,追求自由民主,希望推动社会进步。我的博文都是在国内网站公开发表。思想言论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兰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我陈平福犯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违反宪法,践踏人权。

这些经历不但不会让我退却,反而更加坚定了我维护自由的信念,我会继续把我的生命与争取民主的事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继续发挥我作为一个公民的影响力,继续写作,对抗邪恶势力,影响别人的生命,推动社会进步。我热爱“公平、正义、自由、平等、民主、法治”的意念不会动摇。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可能完美和全能,只有上帝是完美和全能的。我会不断地驱除我意念和生命里的黑暗,单单热爱上帝的公义和怜悯,我将继续为这样的热爱而奋斗。

权力的傲慢,官员的贪婪,底层人的苦难,,,我们的忍耐已经达到了人类的极限。必须坚持不懈地推动政改,从根本上改变这个社会,同时改变我们自己。可悲的是,毛泽东的旗帜还在高举,一个擅长于整人害人的肮脏的灵魂还在神坛上供着,精神控制还在继续。记得我小学一年级的语文课本第一课是毛主席万岁!,然后就是批林批孔、整人害人的政治运动。我成长的环境使我对自己祖国的传统文化一无所知。文化革命以及谎话连篇的历时教科书,马列毛邓思想政治教育,使我们这代人彻底地和中国的传统文化切割了。和东方传统的专制文化实现了彻底的切割,这也不是什么坏事,歪打正着,这是好事。其实我没有时间和精力,我们也没有必要再去钻研什么中国传统文化了。

好在我们这个时代的读书人都必须学习英语,这是多么好的有利条件啊。这让我们不得不接触欧美的语言文字,接受西方基督教神学文化的熏陶,接受自由、民主、宪政的普世价值观、接受上帝的价值观。我虽然不知道什么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但我有幸接受了西方的基督教文化,上帝的话语教导人们行公义、施怜悯,这多好啊。再看看我们这个国家,口口声声说的是以人为本,唱的却是“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活生生一个精神分裂,是地地道道的奴才精神。

几千年来,中华民族被迫跪倒在统治权力淫威之下,人民遭受的苦难,民族遭受的耻辱,盖因人民没有基本做人的权利。今天,世界大多数国家的人民早就平等地沐浴着普世价值的光辉,而我们连一张选票都没有见过。许许多多的同胞还挣扎在生死线上,流浪者以及小商小贩不但不受法律的保护,而且还受到城市执法人员的辱骂、驱赶和虐待。贪官污吏公款吃大餐吃一半倒一半,可怜的失业者不能“非法”吃饭,不能自由地挣钱谋生,甚至还有流浪者冬天露宿街头被活活冻死、病死、饿死。

要想改变这个社会的政治制度,主要还是要靠我们这些备受欺凌的底层民众。推动政改,推动统治者改变制度,这是一个方面的问题。为未来的公民社会预备好我们自己,改变我们多数人的想法、观念以及思维习惯,意味着改变人心,意味着意识形态领域事实的澄清,这些只需我们大家具备基本的区分善恶的能力,不需要预备复杂的学说和理论。改变人心,意味着把畜牲变成人,需要几代人的努力。必须从我们每个人做起,人人讲真话,用诚实和坦白代替虚伪、谎言、假大空;用怜悯取代冷漠,我们当走的路甚远。

(写于2012年12月17日)

来源:多维新闻

原文链接

2012-12-15

王书瑶:热烈欢呼陈平福“煽颠罪”案撤诉

王书瑶先生是北大右派,《支持陈平福,反对文字狱》签名信发起人之一,
曾专程前往兰州与当地法院交流,并与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的陈平福老师会面,这是当时的照片。


黄瓜白酒王书瑶

我昨天下午接到陈平福兄的短信,说今天(12月14日)11时30分法院要对他宣布结果(今天想来,法院没说“判决”,而说“结果”,这本身就有些意思),我没有想太多,十八大后政治走向不明,好的结果和坏的结果都可能有,不做猜测,并且让他睡个好觉。

今天我一直等待结果,12时10分,陈兄发来短信只三个字:“撤诉了”,这就够了,我为此欢呼,并且立刻就在我的微博、skype上发了消息,还通过电子邮箱向朋友们报告此事,然后才去吃饭,每天中午我都要午睡,而且睡得比晚上还有沉,但是今天却睡不着了,我发现我非常激动,想得很多。这个结果是太好了,出乎我的意料。

我首先要向兰州中级法院致敬,感谢他们坚持不给判决,等待时机;我还要向兰州检察院致敬,他们能在这个时机撤回起诉,是自己的进步,也是对人权的尊重,我曾说过,这是这个案件结果的“上上策”。

我更要感谢为陈平福辩护的律师何辉新,他的辩护词铿锵有力,大义凛然,据理力争,是极为难得的一篇法律文件,我还钦佩他的勇气,他的胆识,他顶住了社会的压力和家人的担心,他保住了律师高贵的品格。

我们曾经为“支持陈平福,反对文字狱”进行过一次连署活动,不管做出撤诉决定后面的决定性因素是什么,我都要说,我们这次连署活动是一次了不起、成功的网络维权活动,是一次维护人权、维护真理的壮举,我要向所有参加连署的朋友表示崇高的敬意,向这1173位朋友致敬,所有社会的弱者,只有联合起来才有出路,才能保卫自己的权利,才能与强权抗争,这次连署活动,是把自己的命运同他人的命运联系在一起的活动,你保卫他人的人权,也就是保卫自己的人权;这次连署活动,同网络上其他对可能出现的文字狱的猛烈批判,共同显示了民间追求真理,追求正义的力量。我们要像《国际歌》那样唱起来:“团结起来到明天!”

我歌颂我们的连署活动,是一首气壮山河的凯歌,是中华民族传统义气的体现,但是我还没有陶醉到自以为是的地步,我还不能认为,这次对陈案的撤回,是我们连署和网络攻击的结果,因为我们面对的这个政权,是极端蔑视群众的,他们决不会为群众所左右,只有他们自己才是“伟、光、正”;他们还极端厌恶义气,因为他们是邪恶的,在群众越是表现为义气的时候,他们越是要打击。1957年北京大学发生“五一九民主运动”、也就是“右派向党进攻大字报运动”的时候,数学系的张景中,是活跃分子之一,划成了极右派,他捐款资助印刷大字报,放假时没有钱买火车票回家,他的一个同班同学,不问政治,没有“右派言论”,只是因为把自己的提琴卖了,资助张买火车票回家,这个叫杨奇峰的同学竟然也被划成了极右派,而且开除学籍,送清河农场劳动教养,这个政权的狠毒就是这样。文化大革命就是他们彻底铲除中国人的义气的运动。但是我们表现出了这种义气。

这次陈平福煽颠罪案的撤诉,到底是为什么?就只有他们自己知道,是谁下了命令撤诉。我们局外人,就只能猜测,十八大前起诉,十八大后撤诉,一个可能性,就是十八大之后,他们对待异议言论和异议人士的政策有所改变,也可能变得柔和,这当然是值得欢迎的。但是,我们也不能期望过高,这离言论自由还差得远着呢,就在今天,12月14日,北京公安就成功地阻止了一次群众的聚会。这次聚会是由祭园守园人朱毅发起的,他是为了纪念他的战友、在文化大革命中因为反对文化大革命而被杀害的李九莲,12月14日是她殉难35周年的忌日。朱毅很天真,电话被监听,他想电子邮箱可能好一些,但是,中共的公安也不是吃闲饭的,如果不是他们偷窥了信件,就一定是有人告密,派出所来电话问我是不是要出去,我很恼火,你们凭什么干涉我的自由,几乎吵起来,其实他们很不必问我,他们只要把朱毅控制住了就行,事实上是他们出去了五、六个人,把朱毅围了起来,并且把他带走了,这对朱毅和他的家属也不是头一回,习以为常,最长的一次是反朱毅关在江西赣州的一个旅馆中近两个月。

无论如何,陈平福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是撤诉了,听说当地的群众举行了盛大的庆祝活动,燃放鞭炮,然后大吃大喝一顿之后离去。人心向背可知。让我们祝福陈平福吧。

我们也为陈平福“浮一大白”(大白,古时好酒)。

2012-12-14

2012-12-14

陈平福案宣判



2012-12-07

陈光福:判决书离实事有多远?(附陈克贵判决书——图)



继2006年对盲人陈光诚的所谓“公开审判”之后,2012年11月30日沂南当局再次将枉法进行到底。就陈克贵案始末,确需还原几点事实真象。

1·缘起:2012年4月20日,盲人陈光诚从重兵把守的自己家里冒死越狱突出重围,后辗转进入美国驻华大使馆。一个星期后,山东地方当局发现围困对象脱逃。这对某些当权者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2·听来的消息:4月26日上午9点半左右,克贵的母亲任宗举在村口听到一个陌生人在打电话:“光诚家里只有袁伟静和老太太,光诚不见了。”她把这一消息电话告知正回家途中的我。

3·夜半翻墙入室者:尽管如此,白天还是相安无事的过去了。夜里12点左右,照顾发高烧的孙子后,刚息灯躺下的我听到院外汽车刹车的声音,敏感地知道将有不速之客到来,迅速起床穿衣。但还是慢了一点,刚穿好裤子的我便被众多翻墙入室者粗暴的用没来的及穿的褂子包上头,双手反剪绑架走了。据说在庭审过程中法庭认可是翻墙进院,大门是从里面打开的,又说是属于个人行为。事实上是从里面破坏大门门锁。房门是用力推开的也任可。但需要强调实事,房门是用脚踹开的。证人王运庆的证言一二分钟便出来了,从正面证实动作之神速。张健在证词中讲:“向陈光福说明来意,是因陈光诚以非正常方式进入美国大使馆需协助调查”。这纯属鬼话,是人都没听到。事实是: 这第一批人是沂南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的工作人员,队长薛克伟在内。但都没穿制服,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手法:土匪绑架,接下来是长时间的酷刑。

4·斩魔之剑 :绑架走了我之后,事隔不久(大约20分钟后)又有张健带领众多带着洋搞把的不明身份人员闯入我家,无任何法律手续便同时对各个屋开始翻箱倒柜,搜查我家。抢走了家中的现金、手机、通讯录等一宗物品,并对克贵妈妈进行毒打。且砸坏了电视机、缝纫机、家具,并将多个上锁的抽屉撬坏。克贵被闯进来的土匪用木棍对他进行群殴,从里屋打到外屋,从屋里打到院子里,期间数次被打倒,脸上、脖子上、胳膊上、腿上等多处被打伤。克贵向母亲呼救,克贵的母亲抱住可贵想保护他,克贵说:“妈妈,我都快被人打死了,你还抱着我。”此时,这些毫无人性的暴徒抓住克贵妈妈的头发便开始暴打。在这种再不反抗就会被打死的极其危险之时,克贵顺手拿起菜刀但并未马上还手,此时张建喝令带来的众多打手说:“把他控制住!”打手们便蜂拥而上,克贵万般无奈只好挥刀自卫。但他们的这次打、砸、抢在庭审中被美其名曰“找手机”。而事实是张健带人二次侵入住宅实施非法搜查,打砸抢。且不说被砸坏的电视机、缝纫机。且看克贵妈妈的创伤性肩周炎,还有打手猛挥向克贵头部被克贵躲闪而砸断在电视机外壳上的洋镐把,克贵身上的多处创伤。也不说我平常使用的两个手机、克贵妈妈的手机、克贵的手机皆被抢,单从被撬坏的书桌和本来上锁的抽屉内的现金、物品、资料都不翼而飞的事实来看,难道还不是打、砸、抢都占全了吗? 面对不法侵害,血气方刚的少侠为了活命,终于挥出了正义之刀。群魔乱舞中擒贼擒王。正当防卫,上天惩恶。抗暴保家,何罪之有?张建的手机也是此时才掉的,所以张建说这次来是为了找手机是与实事相悖的谎言。另外,我被酷刑时,沂南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马成连曾给我说:“你儿子砍人了。”我问:“在哪里砍的?”马说:“在你们屋里。”我当时就说:“不是在大街上就好。”所有他们的这些罪行,安装在我家院子西南角的高清摄像头都应有记录

5·荒唐的证据:还记得06年陈光诚案判决书的第9条证据是证人刘长生的证言。他证明看到陈光军在案发现场砸车,事实是:这一晚刘长生在300多里外的缁博打工。陈光军也在临沂打工。两人皆不再沂南县东师古村。而砸车事实发生在东师古村。对陈克贵案的证人证言大多是政府的利害关系人,或者说同是侵害者,蛇鼠一窝。例如证人王运庆是双堠镇的副书记……这些人的证言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值一驳。而任宗举(克贵的母亲,不识字)的证言,则是在警察:“叫你签你就签,不签就让你死在这里。反正你没有人权了”的恐吓之下,违心按下的手印。就像杨白劳的手印也确是他本人的无异。其实,任宗举说:“这都是他们编的,我从未说过这样的话。”克贵离家后,由身着制服的公安、党政官员、雇来的流氓所组成的混合编队第三次闯入我家将正在给孙子喂药的陈克贵的妈妈抓着头发从床上脱下来进行报复性殴打。此时,克贵妈妈不断喊:“救命啊,救命啊,打死人了。”疯狂的暴徒们边打边说:“我叫你喊救命,我叫你喊救命……”这喊声邻居们都听到了。所谓克贵的自述不难看出是一点点诱供拼凑的。若克贵所说属实,张建不应该只是被砍20余刀,显然克贵的供述既不符合实事,也不是本人的意愿。这漏洞百出的供述,法院居然采纳且克贵当庭“认可”,背后隐藏多少徇权枉法和屈打成招的秘密。陈克贵的供词说“当时张建和他带领的人都空着手。”这样的自述根本不符合实事。用来打陈可贵的洋搞把都被打折了,陈克贵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供述呢。

6·公开开庭:庭审中,有媒体打电话问沂南法院陈克贵案开庭情况,法院发言人讲是“公开开庭,欢迎旁听、采访”。事实:作为陈克贵的父母,我和任宗举是在中午10点半后听指定律师透露了下午两点开庭的消息。便立即赶往沂南县法院,13:30到达法院准备旁听。但宋奎远律师告诉我:“卷里你是证人”。我说:“我是克贵的父亲,我是要旁听的。”宋说:“你进不去”。我说:“我要求一下看”。但刚走到县法院大门口,便被众多便衣警察围住,我理解的拿出身份证说: “我是克贵的父亲,我是来要求旁听克贵案开庭的。”有两个官员模样的人说:“你上这边等着”。等了半个多小时,除了10多个看守我的便衣没有见到法院的人。因担心克贵妈着急,便听从安排来到法院外马路对面和克贵妈会和,发现她周围也有10多个便衣。之后便被控制在国保的车里,只要我们一下车,便衣们便会说:“下来干什么,快上车,快上车……”就这样在众多便衣的围困之中等了三个多小时,始终没见法院的人出面。法院对面有肩负使命的上百名便衣警察,就在克贵案子庭审结束后我听到警笛声,想抓紧透过车窗玻璃看一看警车上的儿子,但瞬间我们乘坐的国宝车被便衣围的严严实实。就这样庭审结束了,我们也未能走进法院一步。何来公开,焉有公正?
据悉,不仅沂南通往法院的路口全都设卡,对行人和车辆进行检查,就连沂南县城方圆几十公里之外的通往沂南县的路口也设了路卡。对外地车辆进行检查。当地的相关人士都受到官方“关照”。就连北京的胡佳也从11月29号晚开始被非法拘禁,国保防止他驱车赶来声援克贵、见证非法审判。

7·结论:(1) 民窟再穷,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2)民谚有言:蛇蝎缠身应还招,我佛慈悲亦惩恶。(3)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住宅受法律保护……
对陈克贵的审判,即是对公平、正义的嘲弄和辱没。对陈克贵的判决,即是对法律的践踏,对人权的蹂躏。它本身证明了中国法治的名存实亡。此案中不仅实体判决违法,而且司法程序的任何一步也不符合法律。作为陈克贵的直系亲属,我们要求公开重审此案。
历史是人民创造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样浅显的规律,难道当权者不知晓吗?


2012年12月06日
于山东临沂沂南县东师古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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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陈克贵判决书(16幅照片)

















2012-11-26

部分狱中作家良心犯通讯录

又一年将去,请大家在岁末新年之际给狱中良心犯寄送信件贺卡慰问,以下为部分狱中作家良心犯通讯地址(中英文):


Address of writers in prison in China

1. LIU Xiaobo (刘晓波):
Jinzhou Prison
P.O. Box 999, Jinzhou City 121013
Liaoning Province
P.R. China

辽宁省锦州市999信箱,邮编121013

Prominent dissident writer and Nobel Laureate. Arrested on 8 December 2008 and sentenced to 11 years in prison.

LIU's wife LIU Xia (刘霞):
No 9-17-4-501, South Yuyuantan Road,
Beijing City 100038
P.R.China

北京玉渊潭南路9号院17栋4单元501室 邮编100038

House arrest for more than two years.

2. WANG Bingzhang (王炳章):
Beijiang Prison
P.O. Box 10, Shaoguan City 512032
Guangdong Province
P.R. China

广东省韶关市10号信箱北江监狱,邮编512032

Freelance writer and activist. Arrested on July 2002 and sentenced to life in prison.

3. GAO Zhisheng (高智晟):
Shaya Prison
P.O.Box 15 sub-box 16, Shaya County 842208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
P.R. China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沙雅县15信箱16分箱,邮编842208

Lawyer and freelance writer and activist. Arrested on 15 August 2006 and sentenced to 3 years imprisonment with 5 years suspension and released on 22 December 2006, re-arrested on 26 December 2011.

4. LÜ Jiaping (吕加平):

Shaoyang Prison
Shaoyang City 422000
Hunan Province
P.R. China

湖南省邵阳监狱,邮编422000

Freelance writer and retired worker of Shaoyang City Song and Dance Troupe. Arrested on 4 September 2010 and sentenced to 10 years in prison.

5. RAO Wenwei (饶文蔚):
District 12 of Yuzhou Prison
Chongqing City 400026
P.R. China

重庆市渝州监狱十二监区,邮编400026

Writer and former official of the Politics and Law Committee of Wushan County, Chongqing City. Arrested on 9 July 2008 and sentenced to 12 years in prison.

6. CHEN Wei (陈卫):
Jialing Prison
P.O. Box 8432, Nanchong City 637100
Sichuan Province
P.R. China

四川省南充市8432信箱,邮编637100

Freelance writer and activist. Arrested on 21 February 2011 and sentenced to 9 years in prison.

7. CHEN Xi (陈西):
Xingyi Prison
Xingyi City 562400
Guizhou province
P.R. China

贵州省兴义监狱,邮编562400

Freelance writer and prominent human rights activist. Arrested on 29 November 2011 and sentenced to 10 years in prison.

8. GUO Quan (郭泉):
Pukou Prison
P.O.Box 3202 sub-box 50-113
Nanjing City 210031
Jiangsu Province
P.R. China

江苏省南京市3202信箱 50分箱113组,邮编210031

Internet writer and activist. Arrested on 13 November 2008 and sentenced to 10 years in prison.

9. KONG Youping (孔佑平):
Lingyuan No 2 Prison
Lingyuan City 122500
Liaoning Province
P.R. China

辽宁省凌源第二监狱,邮编122500

Internet writer and factory worker. Arrested on 13 December 2003 and sentenced to 10 years in prison.

10. LI Tie (李铁):

Huangzhou Prison
Tuanfeng County 436800
Hubei Province
P.R. China

湖北省团风县王家坊乡湖北黄州监狱,邮编436800

Human rights activist and dissident writer. Arrested on 15 September 2010 and sentenced to 10 years in prison.

11. LU Jianhua (陆建华):
Beijing Prison
Beijing 102600
P.R. China

北京市监狱,邮编102600

Academic. Arrested in April 2005 and sentenced to 20 years in prison.

12. LIU Xianbin (刘贤斌):
Chuanzhong Prison
P.O. Box 2085, Nanchong City 637100
Sichuan Province
P. R. China

四川省南充市2085信箱,邮编637100

Dissident writer and activist. Arrested on 28 June 2010 and sentenced to 10 years in prison.

13. QI Chonghuai (齐崇怀):
Luning Prison
Jiaxiang County, Jining City 272400
Shandong Province
P. R China.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鲁宁监狱,邮编272400

Prominent journalist and newspaper director. Arrested on 25 June 2007 and sentenced to four years in prison, extended by a further eight years.

14. SHI Tao (师涛):  
Yinchuan Prison
Yinchuan City 750004
Ningxia Hui Autonomous Region
P. R China

宁夏银川监狱,邮编750004

Journalist and poet. Arrested on 24 November 2004 and sentenced to 10 years in prison.

15. YANG Tongyan (杨同彦):
Nanjing Prison
Ningshuang Road 9
P.O. Box 1215 sub-box 12, Nanjing City 210012
Jiangsu Province
P. R. China.

江苏省南京市1215信箱12分箱,邮编210012

Dissident writer. Detained on 23 December 2005 and sentenced to 12 years in prison.

16. TAN Zuoren (谭作人):
District 4 of Ya'an Prison
Mingshan County
625100 Ya'an City
Sichuan Province
P. R. China

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县雅安监狱四监区,邮编625100

Literary editor, freelance writer and environmentalist. Detained on 28 March 2009 and sentenced to 5 years in prison.

17. ZHU Yufu (朱虞夫):
Zhejiang Provincial No.4 Prison
P.O. Box 50, Hangzhou City 311100
Zhejiang Province
P.R. China

浙江省杭州市50信箱,邮编311100

Dissident poet. Arrested on 5 March 2011 and sentenced to 7 years in prison.

18. XU Wanping (许万平):
Yuzhou Prison
Chongqing City 400026
P.R. China

重庆市江北区渝州监狱,邮编400026

Freelance writer and activist. Arrested on 30 April 2005 and sentenced to 12 years in prison.

19. Nurehamet YASIN (努尔莫哈提•亚辛):
Xinjiang No.1 Prison
Siping Road 5, Urumqi City 830013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
P. R. China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疆第一监狱,邮编830013

Freelance Uighur writer. Arrested on 29 November 2004 and sentenced to 10 years in prison.

20. Hailaite NIYAZI (海来提•尼亚孜):
Changji Prison
Changji Hui Autonomous Prefecture 831144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
P.R. China

新疆昌吉监狱,邮编831144

Journalist and former online editor. Arrested on 1 October 2009 and sentenced to 15 years imprisonment.

21. DHONKHO (东科): Tibetan writer. Arrested on 21 June 2010 and sentenced to 4 years in prison.
22. BHUDHA (布旦): Tibetan writer and doctor. Arrested on 21 June 2010 and sentenced to 4 years in prison.
23. KHELSANG Jinpa (尕让云巴): Tibetan writer. Arrested on 19 July 2010 and sentenced to 3 years in prison.
24. Tashi RABTEN (扎西热丹): Tibetan writer and university student. Co-editor of the a banned literary magazine. Arrested on 6 April 2010 and sentenced to 4 years in prison.

21-24 Address:
Aba Prison
Deyang City 623200
Sichuan Province
P. R. China

四川省德阳市黄许镇阿坝州监狱,邮编623200

25. Kunchok Tsephel GOPEY TSANG (贡却才培):
Hezuo Prison
Hezuo City 747000
Gannan Tibetan Autonomous Prefecture
Gansu Province
P. R. China

甘肃甘南自治州合作监狱,邮编747000

Internet writer and editor of the Tibetan language website Chomei. Arrested on 26 February 2009 and sentenced to 15 years in prison.

26. Kunga TSEYANG (更嘎仓央):
Lanzhou Prison
Lanzhou City 730046
Gansu Province
P. R. China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监狱,邮编730046

Tibetan writer and environmentalist. Arrested on 17 March 2009 and sentenced to 5 years in prison.

27. Dawa GYALTSEN (达瓦坚赞):
Tibet Autonomous Region Prison
Lhasa 850003
TAR
P.R.China.
西藏拉萨西藏自治区监狱,邮编850003

Accountant, banker and activist. Arrested in November 1995 and sentenced to 18 years in prison.

28. Dolma KYAB (卓玛嘉):
Xi’ning Prison
Xi’ning City 810000
Qinghai Province
P. R. China

青海省西宁监狱,邮编810000

Writer and teacher. Arrested in March 2005 and sentenced to ten and a half years in prison.

29. WEN Yan (文炎)
Hanxi Prison
Wuhan City 430024
Hubei Province
P.R.China

湖北省武汉市汉西监狱,邮编430024

Arrested in 2008 and sentenced to 6 years in prison.

30. LI Bifeng (李必丰)
Detention Center
Shehong County, Suining City 629200
Sichuang Province
P.R.China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看守所,邮编629200

Writer and Businessman. Arrested on 8 September 2011 and sentenced to 12 years in prison.

独立中文笔会狱中作家委员会汇编
2012.11.25.

2012-11-24

六四英雄谱(上):北京地区六四良心犯不完全名单


说明:续前帖《狱中良心犯简况汇总》http://2008xianzhang.info/template.php?xuhao=1071 和《获释良心犯简况汇总》http://2008xianzhang.info/template.php?xuhao=1072,小乔据网络资料汇编,首发https://twitter.com/lisalee89 欢迎转载、扩散。有爱心人士愿为狱中良心犯和家属提供帮助可联系文中联系方式,或联系小乔推号:lisalee89, Email:xiaoqiaose@gmail.com


94.朱更生:1963年生,64后一审二审被以“反革命放火罪”判处死刑,在死牢里等待两年,91年最高院改判为死缓,2011年4月19日出狱。近期其九旬老母病重,捐助帐号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6212250200000537900。

95.姜亚群:现年73岁,64后“反革命破坏罪”判死缓,1993年被诊断为精神病,后转至延庆监狱,预计将于2013年10月23日释放(据美国“对话基金会”信息)。

96.苗德顺:现年48岁,64后“反革命放火罪”判死缓,因拒不认罪,拒绝劳动改造在狱中多次遭殴打酷刑折磨,2003年被诊断为精神病,后转至延庆监狱,预计将于2018年9月15日释放(据美国“对话基金会”信息)。

97.常景强:1969年生,64后因“在人民医院门口殴打武警”被以“反革命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据“对话基金会”信息常于2009年7月23日获释。其出狱前几年父母相继离世。请知情者提供联系方式。

98.宋凯:现50多岁,64后以“反革命伤害罪”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7年9月25日从延庆监狱获释。请知情者提供联系方式。据报道6月4日在人民医院门口常与其他市民截获一辆军用救护车,车上一个当兵的王玉文遭众殴,宋将一个水桶扣在王头上理由是怕打坏了。

99.楊璞:现年近50,64后因“放火罪”被判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3年在北京二监时查出双腿患“骨结核”,后转至延庆监狱。查“对话基金会”曾预估其于2011年10月24日刑满获释。但未查到网上有其获释相关信息。请知情者提供其获释确切日期和联系方式。

100.李玉君:现年45岁。1989年6月3日晚,时年22岁的小贩李玉君在北京朝阳区红庙附近一个十字路口点燃一辆普通民用油罐车阻止军队入城,后以“放火罪”被判死缓。今年5月初从北京第二监狱获释。请知情者提供联系方式。

101.石学之:手机13691014724。89时系北京国营北郊农场工人,因烧军车被以“放火罪”判无期徒刑。2007年6月25日获释。石曾在犯人所做供出口用乳胶手套中夹带求救纸条而受长期酷刑折磨。现已72岁的石无退休金、医保等,靠骑摩托车载客(俗称“摩的”)糊口。

102.王连禧:64后北京第一批被判死刑的八名“暴徒”之一其他7人均被处决王因发现智障被高院改判"无期徒刑",2007年8月1日出狱。在狱中时王父母相继离世原住房被拆迁,出狱后2008年10月起被关西城区平安医院一年多,2009年底回到一间安置小平房靠低保为生。

103.郗浩良:现年45岁,64时22岁的北京工人郗浩良在长安街一带焚烧杂物阻止军队,后以“反革命放火罪”判死缓。2007年8月7日从北京第二监狱获释。请知情者提供联系方式。

104.孙宏:联系电话13801094961,8610-67356647。64时年仅18岁为北京荧光灯厂工人,被捕后遭戒严部队虐打两颗门牙被打掉,后以“放火罪”判死缓。2007年7月7日从北京第二监狱获释。2009年8月曾患“脑血栓”住院治疗,现靠低保为生。

105.李志新:手机13810797619,捐助帐号中国建设银行4367420011420176628。现年56岁,64时在海淀区学院路路口烧军车,后遭一清华大学“友人”检举于当年底被捕,以“放火罪”判无期徒刑。2008年6月30日出狱。现靠低保为生。

106.武春启:联系电话13691386963,8610-63865099。现年60岁。原北京市友谊配合饲料厂工人,64时在永定门大桥南侧阻拦戒严部队并烧毁一辆牵引车,后以“放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8年11月23日出狱。现靠低保为生。

107.赵锁然:手机15510212731,捐助帐号工商银行6222020200016467280。现年50岁,64后以“反革命破坏罪”判无期徒刑。2007年2月25日出狱。赵2010年结婚,妻子去年生下一子但其后不幸患“结肠癌”,因无医保治疗费高昂需要帮助。

108.高鸿卫:手机13910763461,现年42岁,前北京煤炭总公司工人。64后因“放火罪”判无期徒刑(据其本人说火不是他放的)。2007年1月15日出狱。高母亲早逝,父亲原患有心脏病,89年高被捕后老人家受刺激很快去世。高出狱后现已结婚,靠打零工艰难度日。

109.董盛坤:联系电话13683119783,8610-67128281。1960年生。64后以“放火罪”判死缓。2006年9月5日出狱。在狱中时离婚,有一子。

110.张茂盛:手机13261230779。1968年生。64后以“放火罪”判死缓。2006年9月13日出狱。2008年底结婚。#良心犯 #六四

111.孙传恒:手机13146141170。1970年生。64后19岁的孙以“持械聚众叛乱罪”被判无期徒刑。2006年2月25日出狱。在狱中时刻苦自学,通过自学考试获法律和心理学两项本科文凭,但出狱后仍因“前科”和年龄、身体状况找工作困难。

112.朱文义:64时因烧公共汽车阻止部队入城,被以“反革命破坏罪”判死缓,2005年1月25日假释出狱。2007年10月9日假释缓刑期满。其他信息不详,请知情者告知联系方式。

113.孙彦财:手机13521027704。1966年生,原北京市大兴县旧宫乡农民。63夜孙与其弟和其他村民多人在旧宫乡附近截获一辆装甲车,众人捣毁其外部设施并围困4个多小时。后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2006年6月3日从北京第二监狱获释。

114.孙彦茹:手机13718384957。1970年生,孙彦财之弟。64后因“抢劫罪”判13年。1999年6月3日从北京第二监狱获释。抓捕时兄弟二人用砖头拒捕,入狱后均遭戒严部队酷刑折磨。孙氏兄弟现已成家,各有一子、女在读书,因有“前科”生活不易请有余力者帮助。

115.张福坤:手机13611107569。1959年生。64凌晨和张保群等市民在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十字路口拦截数辆戒严部队军用卡车,并点燃其中一辆。被其妻举报被捕,后以“放火罪”判无期徒刑。2006年11月5日从北京第二监狱释放。在狱中时离婚。2008年再婚。

116.张保群:手机13611109296。1966年生,前北京第一皮鞋厂工人。张福坤同案,因64凌晨在西城区车公庄十字路口拦截、烧军车被捕。64后以“放火罪”判无期徒刑。2003年4月25日从北京第二监狱释放。2004年结婚,现有一女上小学,生活困难。

117.张群:手机13261875633。1970年生,回族,前北京西郊食品冷冻厂工人。64下午与朋友在马店立交桥烧毁军车一辆,后以“放火罪”判无期徒刑。2003年4月9日从北京第二监狱释放。2005年结婚,现有一女。张群患心绞痛及高血压,因“前科”找工作困难。

118.张燕生:联系电话:13381185322,8610-68316301。1967年生。64后以“抢劫罪”判无期徒刑。2003年4月25日出狱。在狱中患糖尿病。出狱后由于“前科”和身体状况找工作困难,靠低保为生。

119.赵庆:联系电话8610-80907576。63夜里19岁的赵庆和其他市民在西城区围堵军车后屠杀消息传来大家烧了军车。赵被以“抢劫罪”判5年“放火罪”判14年合并执行18年。2003年2月23日从北京第二监狱出狱。2007年6月被不明身份者殴打致左眼失明。

120.马国春:电话13641222281,8610-68872102。1959年生,原首钢第二建筑公司工人。64晨在公主坟用拣来的3颗催泪弹掷向戒严部队被拘捕。后以“流氓罪”判8年“抢劫罪”判4年合并执行11年。1999年3月3日从北京市第二监狱出狱。现有一女。

121.白凤莹:1964年生。64晨在西城区车公庄与其他市民截获3名武警总队摄像记者,捣毁其摄像器材及录像带。后以“抢劫罪”判15年,2000年8月从北京第二监狱获释。2006年结婚,夫妇共同经营一个8平米的小杂货店,由于没有住房小店兼做住房。

122.于文:1967年生。64后以“流氓罪”判12年。2000年6月8日出狱。2005年结婚,现有一女。家庭生活一直贫困。

123.张宝生:1974年生。64时尚不满15周岁,是已知年龄最小的89抗暴者。 64后以“反革命杀人罪”判9年(据说参与殴打了某“共和国卫士”)、“放火罪”判7年合并执行15年。2000年8月出狱。2003年结婚,现有一女。

124.汪永录:手机15611216216。1968年生。因从弃置的戒严部队卡车、坦克上拣手枪、弹药等物,64后被以“抢劫枪支弹药罪”判11年。1998年3月14日从北京市第二监狱释放。当年底结婚,现一女一子。

125.宋士辉:1970年生。64时宋与其他市民在东城区美术馆十字路口拦截一辆警车,缴获电警棍一根。后以“流氓罪”、“抢劫罪”判刑11年。1998年1月15日出狱。现有一子上小学。家庭经济困难。

126.许宁:手机13911486951。1972年生,原北京建筑木材厂技校学生。64时在西城区旧鼓楼大街北口参与市民拦截、烧卡车,64后年仅17岁的许被以“放火罪”判12年。1997年10月从北京第二监狱释放。2008年结婚,现有一子。

127.李金栋:手机15711363538。1946年生,原北京市崇文区体育馆路房管所木匠。因64上午在天坛公园东门向市民讲述其目睹的戒严部队暴行,后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6年,1995年6月11日从北京市第二监狱获释。

128.武文建:手机13641085371。画家,1970年生。原北京燕山石化职工,因64后在燕山石化厂区组织游行谴责屠杀,后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7年,1995年11月获释。现居北京。

129.余志坚:89时年26岁为湖南浏阳中学教师,与同乡喻、鲁二人5月23日在天安门城楼贴出“五千年专制到此可告一段落!”“个人崇拜从今可以休矣!”横幅,并将装满颜料的鸡蛋砸向毛泽东画像。后以“反革命破坏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无期徒刑。2000年获释。现居美国。

130.喻东岳:89时年22岁为浏阳报社美术编辑、记者。余、鲁“蛋击毛像”同案,以“反革命破坏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20年。喻坐牢16年9个月后于2006年初获释,在狱中遭酷刑折磨致精神失常。2009年被余志坚经泰国带往美国政治避难、治疗,现居美国。

131.鲁德成:89时年26岁为浏阳汽车公司司机。余、喻“蛋击毛像”同案,以“反革命破坏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16年。1998年初获释。2004年8月偷渡到泰国,曾被泰警方以“非法入境罪”拘押一年多,经多方营救2006年4月终获加拿大政治难民身份。

132.陈子明:89时为北京社会经济科学研究所所长,64后被指为"黑手"受通缉,10月10日在湛江被捕,后以"反革命宣传煽动、阴谋颠覆政府罪"判13年。1994年5月保外就医,1995年6月重新收监。1996年11月再次保外在家中软禁至2002年刑满。现居北京。

133.王军涛:89时任《经济学周报》副主编社经所负责人之一。64后被指为"黑手"受通缉,1990年11月24日被捕,后以"反革命宣传煽动、阴谋颠覆政府罪"判13年。1994年以“保外就医”名义被送往美国。现居美国,担任“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共同主席。

134.鲍彤:前中共中央委员,中央总书记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主任。89民运中被撤职并于5月28日被捕,后以“泄露国家秘密、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7年。1996年5月刑满出狱。现居北京,一直处于软禁中。近年支持《零八宪章》,抗议当局逮捕刘晓波。

135.高瑜:89时任《经济学周报》副总编,6月3日被捕,1990年8月28日获释。1993年10月2日再次被捕,后以“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刑6年。1999年2月15日“保外就医”获释。现居北京。曾获国际报业协会"自由金笔奖"、国际妇女媒体基金会"新闻勇气奖"等。

136.韩东方:89时年25岁为铁路职工,参与组建北京"工自联","六四"后被通缉,主动往北京公安局自首要求依法办事。1991年4月因患严重肺结核保外就医,1992年8月前往美国治疗,1993年8月经香港回国后被驱逐出境。1994年创办《中国劳工通讯》,现居香港。

137.韩罡:1967年生,89时为军人,因病回京休养,撰写并地下印刷《起跑线》一书,提倡市场经济、民主革命和联邦制。64事件翌日向全国20多个省市区寄发《告全社会同胞声明书》,7月被捕,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12年。2000年10月11日出狱。现居北京。

138.任畹町:曾参与“民主墙”运动劳教4年。64后被捕被指“黑手”之一,1991年2月在法庭上作《89民主改革与主权在民——驳“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辩护演讲,被以继续在法庭宣传煽动“罪行重大,拒不悔罪”判刑7年。1996年6月获释。参与民主党组党活动。现居法国。

139.王丹:89时为北大学生,64后被通缉,后被捕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4年,1993年2月出狱。1995年5月21日再次被捕,后以“颠覆政府罪”判刑11年。1998年4月19日“保外就医”赴美。后获哈佛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任台湾成大、东吴、清华等助理教授。

140.郭海峰:89时为北大学生,6月4日被捕,后以“反革命破坏罪”判刑4年。1993年2月与王丹同获假释。1996年8月以“流氓罪”被判刑5年,因病于2001年2月提前获释。据网络资料现已回原籍河南安阳居住,靠打零工为生。

以下为网查部分六四北京良心犯名单,除当年所判刑期外其他资料不详,请知情者补充。
141.高亮:无期徒刑,2003年获释;142.王谳:无期徒刑,2002年获释;143.常永杰:无期徒刑;

144.张国栋:放火罪,无期徒刑;145.王连会:抢劫罪,无期徒刑;146.冯立生:无期徒刑;

147.李红旗:89时为长途公交售票员,“反革命流氓罪、抢劫、抢夺枪支弹药罪”判20年,2004年获释。

148.高振河:抢劫及流氓罪判刑20年;149.刘建文:偷窃枪支弹药及流氓罪判刑20年;150.杜建文:判刑17年,2002年获释。

151.李延华:放火罪判刑15年;152.唐勇:反革命破坏罪,判刑10年(一说15年,可能10年准确些);153.苏刚:判刑15年;

154.马连禧:判刑15年,2002年获释;155.卢金生:判刑15年,2002年获释;156.彭兴国:判刑15年,2002年获释;

157.杨玉甫:判刑15年,2002年获释;158.邓万玉:判刑15年,2002年获释;159.李福全:判刑15年,2002年获释;

160.刘振庭:判刑19年;161.李长占:判刑15年;162.龚传昌:判刑15年;

163.郝富春:判刑15年;164.陈阳:判刑15年;165.刘旭:判刑15年;

166.刘长青:判刑15年;167.蒋生:判刑15年;168.赵玉水:判刑15年;

169.王长洪:据说89时是“台湾特务”,因参与“煽动学潮”判刑15年;170.梁云青,判刑14年;171.霍连生,判刑12年;

172.孙振刚,判刑14年,2002年获释;173.贾马杰,判刑13年;174.刘昆仑,判刑13年;

175.柴军,判刑14年;176.善辉,判刑14年;177.杨光辉,判刑14年,89年时不满15岁,与张宝生(判刑15年)二人同为年龄最小的六四良心犯;

178.李洪敏:判刑14年,2002年获释;179.杨建华:判刑14年;180.刘育生:判刑14年;

181.祁振国:判刑14年;182.王建:判刑13年;183.王月明:判刑13年;

184.张宝库:判刑13年;185.郭振波:判刑13年;186.米玉平:判刑13年;

187.梁朝晖:判刑13年;188.华思宇:判刑13年;189.乔鸿歧:判刑13年;

190.廉振国:判刑13年;191.孟繁军:判刑13年;192.陆小军:判刑13年;

193.王东风:判刑13年;194.梁迎春:判刑13年;195.梁振云:判刑13年;

196.张宝军:判刑13年;197.康秀林:判刑13年;198.孙伯光:判刑13年;

199.黄雪坤:判刑12年;200.刘春龙:判刑12年;201.张胜波:判刑12年;

202.张坤:判刑12年;203.牛占平:判刑12年;204.宋世辉:判刑13年;

205.李增良:判刑12年;206.闫建新:判刑11年;207.霍建刚:判刑11年;

208.段志君:判刑11年;209.马士民:判刑11年;210.李涛:判刑11年;

211.牛叔亮:判刑11年;212.郑延生:判刑11年;213.吴瑞江:判刑11年;

214.吴春末:判刑11年;215.户力平:泄露国家机密、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10年;216.胡忠喜:持械聚众叛乱判刑10年;

217.曹英远: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10年;218.李玉生:反革命破坏、流氓、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8年;219.刘子厚:持械聚众叛乱罪,判刑8年;

220.刘宝:泄露国家机密、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判刑8年;221.关宝强:判刑7年;222.顾连仲:判刑7年;223.王鼎民:判刑7年;

224.其他尚有北京地区因64入狱良心犯名单数百,刑期等情况不详,详见江棋生《六四受害者状况民间报告——附件三:北京部分六四良心犯名单》http://blog.boxun.com/hero/200905/jqsheng/6_12.shtml

2012-10-28

陈光诚和贝尔(盲人侠和蝙蝠侠)紧紧相拥




纽约,美国——华尔街日报的消息称,当地时间10月24日晚上,在“人权第一”(Human Rights First)年度颁奖晚宴上,演员克里斯蒂安•贝尔同陈光诚见面并为他颁奖,陈光诚也动情落泪。

报道称,由“人权第一”组织赞助的此次年度晚宴在纽约切尔西码头区的60号码头举行,当晚的主角是自学成才的律师陈光诚,他的行动引起全球对中国政府侵犯人权的关注。在一起案件中,陈光诚因山东省地方官员严酷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而发起对后者的集体诉讼。因此,他和他的家人受到酷刑折磨,并遭中国政府监禁。

据悉,晚宴上还播放了贝尔和记者在去年12月试图探望陈光诚的视频片段。当时贝尔在华拍摄电影,听说了陈光诚的事迹,于是希望到东师古村和陈光诚见面,不过由于村口被政府派来的看守把守,贝尔没能进入到村子,他被一群身着军大衣的人推搡的视频画面,登上了CNN的首页,也成为当天中国网民的关注焦点。

报道称,“陈光诚和贝尔紧紧相拥,在领奖时动情落泪。由贝尔代读的陈光诚领奖致辞(陈光诚还在学习英语)说,为了诋毁他所做出的努力,中共已经花费了1,000多万美元。”

今年4月份陈光诚逃出了监禁他的东师古村,并来到北京,进入美国驻华大使馆,经过中美间艰难的协商,陈光诚和他的家人
得以到纽约大学开始新的学习生活,不过他的侄子陈克贵因打伤政府人员仍被关押在沂南看守所。

来源:FMN

另,参考之前网友的海报:

2012-10-27

欲庆祝陈光诚获人权奖,刘国慧等人士被抓

《良心中国》(原《自由光诚!》)志愿者刚刚得知:刘国慧等人士欲庆祝陈光诚获人权奖在山东临沂被特警带走。


昨天(10月26日)刘国慧女士得知陈光诚获得人权奖的消息,和一些朋友约好在临沂车站碰头,去陈光诚在山东临沂东师古的家。到达车站后,发现有很多警察,而且都是特警,就决定分开走。在路上,刘国慧女士被警察带去临沂北圆派出所。

还有两位人士在临沂青驼镇乘坐公共汽车时被特警带走,特警很多,查每一位乘客,只查女的,不查男的。

目前所知,至少有7位人士被抓。

2012-10-25

《自由亚洲》陈光福诉公安局长案转基层 陈克贵拒当局指定律师


2012-10-24

山东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的兄长陈光福就沂南县警方擅闯民宅,向临沂市中院起诉县公安局局长之后,本周一接到自称该院来电,告知案件移交下一级县法院。据关注事件的人士透露,陈光福之子陈克贵拒绝签署当局指定的律师委托书。
旅居美国的山东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的兄长陈光福,早前向临沂市中级法院发出两份行政起诉书,就今年4月下旬,当局派人擅自闯入他家打砸及抓走儿子陈克贵,要求市中院受理。他本周一接到自称该院工作人员的通知后,周三告诉本台:“22号下午两点多一点,他问我是不是陈光福,我说是,他说是市中级法院的,我10月15号寄过去的两份诉状,他们收到了。经过立案庭和行政庭研究以后,决定把这个状转到沂南县法院。过了一段时间,我感觉他仅自称是中级法院的,也没有说他姓什么、叫什么,我有许多疑点,想再证实一下,但是我打电话去,却无人接听”。

接法院通知诉案已下转

他对来电内容提出一系列疑问:“首先第一点,他自己称是中级法院,我对他的身份无法确定,光靠他的一个电话无法确定他的身份。第二点,我的诉状通过特快专递寄过去的,他一个电话通知,感觉不太恰当。我当时对他们讲,这个案件影响重大,被告是(县)公安局长,县级法院应该回避的,我不知道他们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记者:这个事情您跟陈光诚交流过吗?

回答:跟他交流过,我对他讲过,他跟我的想法差不多。

据维权网周三称,对于“打电话的人是否是中院工作人员”,陪同陈光福到临沂中院递交诉状的刘国慧当天在她的新浪微博称,该电话是临沂中院行政庭庭长(姚军)办公室。

记者就此致电临沂市中院政庭庭长办公室和中院办公室,前者无人接听,后者称是负责电脑维修,具体情况不清楚。

关注陈克贵案,现在美国纽约的山东维权人士王雪臻对此表示,即使是中院的通知,也应该以书面方式发出:“这是一个非常不严肃的问题,因为作为一个国家公诉机关,这样做是有欠考虑的,你要给受害人家属一个书面的文件,证明移交手续,法律程序做到什么程度,对方有异议的时候,可以提出来”。

诉状称,今年4月27日凌晨,沂南县公安局和双候镇镇长带人翻墙砸门,进入陈光福家打砸,陈克贵持刀对抗,双方发生冲突,镇长张建在事件中被砍伤。

本月中旬,当局将原定的“故意杀人罪”改为“故意伤害罪”起诉陈克贵。但仍拒绝家属委托的律师见当事人,而是由当局安排的律师代理此案。

陈克贵拒绝指定律师

了解案情的王雪臻说:“据我所知,临沂当局一直在跟陈克贵在牢里沟通,但是陈克贵始终没签任何协议书,说委派律师,他们(当局)也拿不到陈克贵亲笔签字的委托律师协议书,所以一直僵持着”。

陈克贵家属为其委派的北京律师丁锡奎曾多次到沂南县检察院,要求见当事人,但遭到拒绝。丁律师周三说:“在此之前,我把手续寄给检察院了,也交涉了,县检察院就说我原来的委托早了,案件还没有到检察院你就来,现在案件到检察院了,他又说人家已经委托别人了,这样两头堵我们,排斥我们亲属委托的律师,这都是非常恶劣的行为,他们也没把亲属委托律师告诉陈克贵本人。这是一种隐瞒事实的行为,也违反道德和国家法律”。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原文链接(自由亚洲)

2012-10-23

《参与》王书瑶:连署感言——陈平福近来平安无事

参与2012年10月22日讯

2012年9月7日,我在一个网站上看到陈平福被起诉的消息,立刻就写了一篇“支持陈平福 反对以言治罪”的连署信,并且发给了朱毅先生,他又发给了艾晓明和王荔蕻,艾晓明做了大量的增改之后,9月8日,就形成了后来发到网上的“支持陈平福 反对文字狱”正式的连署信。

到了9月30日,连署人数已经超过了1000人,我们就决定以这个阶段成果向兰州方面写信,并且向所有连署签名的网友表示感谢。不必讳言,这时我们产生了一点分歧,由于我的坚持,感谢信写得不充分,对兰州司法方面的信又以我个人的名义发出,有点“夹生”了。我觉得我有责任再写这样一个感言,以弥补以前的不足。

在《基督山伯爵》里有一句名言:“你有了一个合作伙伴,你的自由就失去了一半”,一篇文章如果以多数人的名义发出,必定不能达成完全的一致。

在现在的中国大陆,在这样子的连署书上签名,是有风险的,“零八宪章”的发起人之一的刘晓波就被判了11年徒刑,好像也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而每一个在这个连署书上签名的人,先后都被国保找了谈话,陈平福被他们盯上,最初也是因为陈平福在零八宪章上签名。我没在那个连署书上签名,是因为我不同意其中的一些提法,比如那里主张联邦制,我主张中央集权制,也不明白威权主义是什么意思。不过即使如此,我也是黑名单上的有名人。

现在(到2012年10月14日)连署人已经达到1156人,其中一个16岁的学生,尚未成年,而且还可能会影响他的升学、前途,所以我就要求把他的名字删除,那就是1155人,这几日,还陆续有人报名。

我对每一位参加连署活动的同道都表示由衷地敬意和谢意,每一位参加连署的同道,都占有1155个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位置,他们的价值都是相等的。

连署中最醒目的要算几位“刑满释放者”,他们是胡佳、严正学、牟传珩、傅涛(以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释放犯)、欧阳懿(煽颠受害者)、郑酋午(反革命罪刑满释放犯)、吴高兴(六四受刑者)、姚志刚六四政治犯、张铭山(“反革命宣传煽动罪”系狱者)、金少堂(诽谤罪释放者)、安宁(六四学生,前政治犯,半老半残之黄河渔者 )、林大刚(非法持有国家机密文件罪释放者)、王庆斌(16年冤假错案终被平反者)、俞梅荪(泄密罪释放者),他们现在肯定是受到国保特别“礼遇”,但是,他们却也勇敢地在这里签了名,严正学签名之后,派出所马上就找他谈话,要他不要签名。我向他们致敬。

最令我感动的是处于我国中下层网友的支持,他们没有职业,可能居无定所到处漂泊,但是,出于自己的良知,出于对自由的热爱,义无反顾地在这个连署上签名,而我们这几个连署的发起人,都不是名气很大的人物,他们不是对着名人,而是为了正义。

他们是邓传彬 无业、相龙杰无业、许富民无业、周志远被无业、彭振河无业。
还有一些人是访民,他们自己都有很多不平之事,却也同样关心另一个受迫害者,可见天理昭彰尽在人心,他们是姚建清 、胡大料、李三虎、关维双。还有一些是农民,他们是:温启源 、丁贵雄、刘川 、恩广(张恒嘉)、 贺生军 、刘川 、温启源、沈子俊 、徐翊民、贺生军 、刘培海、丁贵雄 。 还有一些个体经营者,他们是:邵铎、李跃、李大中、 宋再民(二道小摊贩)。自称是工人的只有两人:左中平下岗职工、霍东生工人。

以上这些人,都已经经济独立了,有几位还在求学的学生,他们也在这个连署上签了名:沙阳、黄斌 、刘仲阳、高国庆、李宁、朱杰成 、汪志诚、张雷(研究生)、裴宇晨(研究生)、李晓明(研究生)
还有一位自称是民间信访局副局长罗世模。还有一位蔡慶,風雲二、殲八2型通信端口、神舟一號密封艙密封接口設計師。

我向他们致敬!

我的眼神不大好,如有遗漏,休怪,不是故意的。

这次连署活动,签名者包括了社会各个阶级、阶层,各种各样职业的人群,其中有学者、教授、研究员、诗人、编辑、记者,画家、艺术家、小说作者、思想家、理论家、人权捍卫者、各种受难者、学运领袖、真名网站长、律师、职员、工人、农民、农民工、商人、异议人士、家庭主妇、牧师、教师、女权工作者、媒体中的记者和编辑、美容师、技术人员、医护人员、医生、文艺批评家、博客作者、民间反腐人士、教会成员、导演、建筑师、工程师、众多的维权人士、网民、选举宪政义工、前中国外交官、反强拆联合国控告团维权人士、上访警察、外企白领、退休职工或干部、离休干部、导游、摄影师、消防司机、私企員工、酒店老板、经济师、火车司机、自由职业、右派、香水和尚等等。

这次签名既有中国人(大陆人)也有旅居海外的华人和外国人,中国人遍布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大江南北,黄河上下,从黑龙江到海南,从新疆到福建;境外包括了香港、台湾和澳门,外国则以美国最多,其他还有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典、西班牙、日本、法国、德国、新西兰、韩国、南非、白俄罗斯、泰国等国家。

在身份或职业一栏中,填写最多的是中国公民,关于公民一词,倒是有一些话要说。

前些时候看到一篇网文,它说,大陆的中国人不配称自己是公民,因为公民是有资格的,公民有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权利中最重要的是有选举权,这是一种资格,从1949年以来,中国大陆的居民,从来没有进行过任何选举,不论是哪一级或哪一届的政府都不是居民选举的,所以大陆的中国人不能说自己是“中国公民”。

说是什么为好呢?我想就说是中国居民,这一点一定是没有争议的,共产党发给我们的身份证就叫居民身份证。

我还注意到,在这次连署中,除了美国之外,在中国浙江也有众多的“中国民主党”人,他们公开在连署书上宣布自己是中国民主党人,就表示已经不是处在“地下”状态。现在的中国大陆,除了中共和那八个党派之外,公开活动的有两个党,一个是叫“毛共”一个是叫“工人共产党”,后者最猖狂,还有地方机构,我经常接到他们的来信,不知道他们的后台是哪一个?

我向所有连署的人致敬!

还有一些,在“保卫一个人的自由,就是保卫所有人的自由”一文中说过了,这里不重复。

作为第一连署发起人,我还要感谢朱毅、艾晓明和王荔蕻,如果没有他们同我一起作为共同连署发起人,没有他们的具体操作,向各处发连署书,就不会有这次的成功。远在美国的葛洵先生,担当起最繁重的收集和整理连署人的重任,我对他们表示由衷地感谢。

陈平福的现状没有改变。

近日又得高人指点,陈平福案可能就此了结,不会有新的变化,这在民主法制国家差不多是不可想象的,审而不判,判而不宣,但是在中共的“法制”下却是常常有的。最重要的根据是:开庭之后,并没有限制陈平福的自由,任其到处行走,如果想判决他有罪,就一定要拘押他,至少要限制他的活动,如果想判他,却不限制居住,宣判的时候,人跑了,这种傻事是哪个法院都不会干的,所以就会不判他有罪。这个案子就永远撂着,不撤诉也不宣判,对陈平福而言,就是虚惊一场,但是,这把剑也在头上悬着,何时你不“老实”了,就判决你,所以从今往后,你陈平福就要老老实实,不许乱说乱动。

陈平福今后如何呢?如果要写,就只能写些风花雪月、鸡毛蒜皮、柴米油盐,丰乳肥臀,就是莫言国是,再过些日子,这个案子冷下来了,大约再去卖艺也是可以的,可以试试。
人的生活都在追求安适和快乐,在一家人围在一起温馨地晚餐的时候,忽然听到警察敲门的声音,意味着冰冷的手铐、阴冷的牢房,心就掉到冰窟里,中国人只有被恐惧的自由,却没有不被恐惧的自由,难道我们永远要被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下去吗?

2012-10-21

又:我每次外出乘火车旅行,都要带上白酒黄瓜,把酒临窗,远处的山峦,近处的沟壑,金黄的麦田或滚滚的稻浪,树木掩映的村庄,或高楼林立的城镇,夏日的青翠,或冬日的白雪,尽收眼底,此旅游之一乐也。此次去兰州,心事重重,竟没有带酒,也没带黄瓜,在“兰州纪行”中我发了牢骚,一位雅号杲明的朋友写了一首诗,最后两句是:“白酒黄瓜嗟忘带,陈琴与协动哀弦”,陈琴句是指陈平福席间演奏;艾晓明调侃我“因为我们反对,王老忘了带白酒黄瓜”。这是我的情趣和爱好,因以为号:黄瓜白酒王书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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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22

杨金柱沅江解救蔡瑛律师最新消息系列报道




金柱说明:本博文内容将以微博形式分别发表在杨金柱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网易微博、搜狐微博上。

1、腾讯官方微博记者闵云霄:【解救蔡瑛】湖南蔡瑛律师因依法办案得罪对方当事人和法官,遭打击报复诬告陷害,并受到惨无人道的刑讯逼供。http://url.cn/8XcIJy
http://t.qq.com/p/t/155437006177041(时间:2012年10月22日12点40分)

2、杨金柱已经到达益阳市,待吃完午饭后即去沅江。(时间:2012年10月22日12点45分)

3、蔡瑛律师儿子蔡振宇(24岁)也是一名执业律师,现执业于湖南湘成律师事务所,蔡振宇律师对杨金柱说,看到他父亲遭受的罪后,已对从事律师行业丧失信心!(时间:2012年10月22日12点50分)

4、杨金柱在吃饭期间,接到长沙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长沙市律师协会秘书长付利军先生的电话,付秘书长在电话中指示:支持杨金柱到沅江办案,但必须依法办案。杨金柱明确回答:杨金柱一定依法办案!明天向付利军秘书长汇报该案情况。(时间:2012年10月22日13点10分)

5、杨金柱在吃饭期间了解了蔡瑛案件的有关情况,杨金柱觉得该案在程序上存在的问题非常严重,比李庄案、北海案更为严重!(时间:2012年10月22日13点20分)

6、杨金柱刚接到某境外媒体记者的电话,该媒体记者要求就蔡瑛律师案件做相关采访,杨金柱表示:杨金柱不接受任何境外媒体的采访,但杨金柱在博客上所公布的内容,境外媒体可以使用。 (时间:2012年10月22日13点50分)

7、杨金柱已经到达沅江市检察院,在沅江市检察院反贪局门口拍了照片,因杨金柱不会用iphone上传照片,待晚上回来后上传,本博文内容均由助理在公办室发出。 (时间:2012年10月22日14点20分)

8、杨金柱刚才和沅江市检察院反贪局张局长进行沟通:杨金柱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1)杨金柱要求马上会见蔡瑛律师
(2)杨金柱不同意在会见蔡瑛律师时有检察院的办案人员陪同(李艳召律师会见蔡瑛律师时均有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场)
(3)杨金柱同意检察院对杨金柱在会见蔡瑛律师时同步录音录像,杨金柱自己也将在会见蔡瑛律师时用iphone同步录音。
现张局长针对杨金柱提出的要求已经去向上级汇报。杨金柱在等待张局长的回复。(时间:2012年10月22日14点49分)

9、沅江市检察院反贪局张局长已经回到办公室,张局长说,同意杨金柱今天下午会见蔡瑛律师,但目前办案人员正在问话,不能中断,还需等会。杨金柱提出,希望办案人员能加快进度,可以提供足够的时间让杨金柱会见蔡瑛律师。张局长同时表明,杨金柱会见蔡瑛律师时办案人员可以不在场陪同;杨金柱可以用iphone进行录音。(时间:2012年10月22日15点18分)

10、杨金柱律师刚才和张局长进行沟通:办案人员对蔡瑛律师已经快问了将近三个月了,总不差这一个下午!杨金柱希望四点半以后能会见蔡瑛律师,办案人员若到时还没问完可以明天再来,杨金柱希望双方能相互理解,杨金柱今天晚上还要回长沙,明天要向湖南省司法厅、长沙市司法局等领导对该案进行汇报。(时间:2012年10月22日16点25分)

11、杨金柱律师和李艳召律师马上开始会见蔡瑛律师。会见地点:沅江市检察院反贪局一楼第一讯问室。(时间:2012年10月22日16点48分)

12、会见完毕,会见过程有全程录音,相关情况,待回长沙后再发微博详述。会见过程中,向蔡瑛律师转达了全国同仁及网友们对他的关心,蔡瑛律师对此表示感谢!通过该次会见的相关情况来看,蔡瑛律师肯定受到了变相的刑讯逼供!(时间:2012年10月22日17点30分)

13、杨金柱正在益阳市吃饭,饭后回长沙,晚上将根据今天下午的会见情况写给长沙市司法局、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检察院、湖南省政法委关于蔡瑛案的报告材料。明天上午八点准时在网上公布,恭请网友们围观!(时间:2012年10月22日18点40分)

14、蔡瑛律师在会见时告诉杨金柱:沅江市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还是比较文明的,对他进行变相刑讯逼供的是益阳市检察院渎侦局的办案人员。8月下旬,他们直接介入该案,对蔡瑛律师进行讯问,除了行贿罪外,还就蔡瑛律师涉嫌伪证罪进行讯问,更荒唐的是,他们还就蔡瑛律师是否与其女助理有两性关系进行讯问。(时间:2012年10月22日18点50分)

15、杨金柱律师已经核实清楚:蔡瑛律师于2012年7月30日上午11点从益阳市检察院被带到沅江市检察院,审讯到8月1日。7月31日晚上沅江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向蔡瑛律师宣读了监视居住的决定。第二天,沅江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向蔡瑛律师儿子打了电话,但未告知蔡瑛律师的监视居住场所,也没有交给他书面文书。此后,蔡瑛律师一直被监视居住于沅江市检察院大院内部的豪门宾馆内。沅江市检察院吃饭、住宿、办案真可谓是“一条龙”!(时间:2012年10月22日19点25分)

16、杨金柱律师已在从益阳回长沙的高速上,根据吃饭时所看到的客观材料,杨金柱初步判断蔡瑛律师不构成行贿罪。有关实体问题,待仔细研究全部案卷材料后再作出判断。杨金柱认为,这极有可能是一个被构陷的案件。(时间:2012年10月22日20点10分)

17、杨金柱已经回到办公室。今晚上可能又是一个不眠之夜。明天上午8时0分发表给湖南省政法委、湖南省检察院的关于蔡瑛案件的律师意见书、给湖南省司法厅、湖南省律师协会的汇报材料。已经向有关领导汇报,明天上午9时30分到省律师协会汇报情况。(时间:2012年10月22日21点40分)

原文链接(杨金柱新浪博客)

湖南益阳 - 蔡瑛律师的求救信

正义的人们:

在我人生最黑暗的时候,也许是生命的最后时刻,向您写信求救。

今年7月30日,益阳市检察院通知我从长沙来益阳市配合办案。因为之前已经配合调查了一次,自己从事20多年律师工作未出现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也就坦荡无私的驱车来到益阳。

谁知我刚到益阳市检察院就被沅江市检察院带走,把我关进了审讯室,要求我坐在特别高的吊椅上接受审讯。第一次审讯连续了3天3夜,强迫我承认向某人行贿的事实,称“已掌握了铁证”,每天几班人马日夜轮番进行。

审讯室是特制的,四周是灰色的软制隔音材料,两个录音、录像设备。每次审讯先是对我进行极度人格诋毁,接着是威胁恐吓。审问者说:“法律管不到这里,这里是没有王法的地方。”我感到了绝望和恐惧。长时间坐在吊椅上腿如针扎,两腿发麻,感觉一分钟都极度难耐。

好不容易熬过了3天审讯,换来了“立案调查”。经我自己申请,我被宣布监视居住,作为律师我知道自己没有任何犯罪事实,不具备逮捕条件,因而不能“监视居住”,他们是在执法犯法。

说是监视居住,实际上我被变相羁押在沅江市纪委的双规审讯场所,铁门落锁。关我的房间里有3个人在等待我的到来,说是“陪押”我的。办案人员交代我不准跟他人讲话,要我“好好反省,思考犯罪的问题,不准离开房门半步。”

我以为后面的日子就是这样平静,哪知道接下来的“审讯”让我感到更加可怕,犹如掉进了万丈深渊。

第六天早上,来了三个人把我押到审讯室,要我坐在与前面审讯时一样大小的椅子上,不同的是这把椅子中间加了锁,坐下去就是坐在锥刺上,脚还不能着地。我坐上去不到十分钟就有点东偏西倒坐不直了。审讯人员对我严词训诫,要我坐正坐直,任凭我怎样哀求,都无济于事,办案人员总是对我说,“这还是客气的。”

从监视居住那天开始,我上厕所要报告请示,厕所就在旁边一个很小的房间里,三个人看着我解手,不停地催着说:“快点,要想死是不可能的!”我吃饭就在像小孩坐的“夹笼子”一样的审讯凳上,弯腰困难,嘴巴很难够得着碗,眼泪自然流了出来。

接下来更可怕,几个人轮番对我审讯,多的时候一天一夜十几人次。经过了5天5夜120个小时的坐审,我已经不能吃饭了,声音越来越弱,几乎讲不出话来。他们把我放下来的时候,我两腿不能伸直,腰杆不能伸直,扑通一下栽倒在地,过了好久办案人员才把我架起来,口里说:“这里有录音录像,我们对你很客气吧?没有刑讯逼供吧?你自己太不厉害(硬朗)了。”当几个人架着我回到寝室时,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陪押”告诉我:“你搞了5天5夜,还能说话,不容易。”他帮我倒了一杯水,我的手不停地颤动,端不起碗来,他喂了我一口,我勉强咽了下去,当我想喝第二口时,我的胃在剧烈地抽动,不住地呕吐,又吐不出东西,因为五天我只吃了三顿饭。不久我就昏睡了。

当我被叫醒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又来了面孔陌生的三个人,要我赶紧吃点东西,要带我走。我刚起身,突然感到肛门下落,湿湿的,我起身上厕所,眼看一堆血屙下来,当时我以为是审讯吊椅上那把锁刺烂了肛门,但是以后几天连续如此,我知道我开始屙血了。

我又被他们押到审讯室,命令我坐在那条有锁的椅子上。我很犹豫,他们其中的一个把我强行推倒在椅子上,大声呵斥我坐好。一段时间后来了几个生面孔,说是公安特警,什么案子都办过,什么人都见过,不在乎我一个小小的律师,不信我不开口,说有的是时间来撬开我的口。

到这时我想到了死,预感到死期不远了。他们有人意识到我撑不下去了,对我说:“死是没有可能的。”

这一天又总算过去了,他们架着我回了寝室。我心想明天该不会再搞了吧?谁知接着是连续24天的审讯,我感到自己身体不行了,坐不了,站不了,说不出话。

到第25天,益阳市检察院来了两个人,对我表示“同情”,我心里感到一丝慰藉。他们每天对我作审讯笔录,临走时语言也很和善。到了第3天,这两个人突然变脸色,说我“太不老实”,“反复作了这么多笔录,千篇一律,像背书一样。”其实我是据实“交代”,确实讲不出新东西。从此,每次审讯,他们比以前的审问者语言更恶毒,几乎用尽了人间所有恶毒的言语对我进行人格上侮辱。他们说我不认罪就要把我送到看守所去“过夜”,去“试水”,让我受身体上的折磨。

“行贿”审不出名堂,就审我“与法官渎职共犯”,不间断的审问,不停的要我回答,审了几天我实在无所交代,又审“律师帮助伪证罪”,对我十年来打过的官司逐一调查后审讯,明确告诉我在外围组织当事人检举揭发我,要他们指控我,说我打过的官司中有在法院提交的证据是我指使、帮助伪造的,逼我认罪,专门针对我律师收入较大的官司,指使当事人要求我退钱,告我诈骗。这些都无用后,他们干脆耍无赖,说:“不认罪就随便挑几个罪,增加罪名,延长审限,最多在提起公诉时无证退侦,死活玩死你,看你低头不低头。”我反复辩解和申诉没有行贿,没有为当事人出主意,提出办案思路,最多是律师的办案技巧,不是犯罪,而且律师不能决定案件结果,最后还是要靠法院判,打官司按规定收当事人的钱不是诈骗,每件官司都向检察院提供了原始合同和收据。

我不知道已经被关进来有多少天了,今天是几月几号,也不知道到底还要关多久。我的辩护律师(指定)在最初几天会见过我一次,此后再也没见过。家人可能不知我死活,人去了哪里,因为我出门时连自己都不知道会关在这里。

我现在完全与世隔绝,审讯与折磨每天仍在继续。这样的“监视居住”简直生不如死,不知何时是尽头。

也许我会在这里走完人生的最后时光,也许到那时他们会说我畏罪自杀。我不会自杀,我没有犯罪,我不会死,如果我死了,是他们搞死的。

救救我!救救我!救救我!。。。。。。

蔡瑛

2012年9月?日

(实为10月11日,纸条是被路人捡起的。)

原文转自陈光武律师博客(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eaff70102e811.html

2012-10-20

《自由亚洲》官方媒体罕见关注 任建宇劳教案或有望改判?(图)

2012-10-18

继重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被当地检察机关指控颠覆国家政权并判处两年劳教后,中国多家官方媒体连日来予以高调关注。任建宇的律师浦志强周四向本台表示,重庆方面似乎有意取消对任建宇的劳教决定。

任建宇。(网络资料)

代理任建宇劳教案的北京律师浦志强周四通过电话向自由亚洲电台表示,重庆方面当天已与任建宇本人进行了接洽,重庆劳教委随后有望就其劳教决定作出修改:

“任建宇的案件有一些新的进展,今天重庆三中院我们这个案件的法官,打电话给劳教所里的任建宇,告诉他重庆市劳教委将马上跟他去谈撤销劳教决定的问题。我们现在没有办法去联系任建宇。我认为,行政诉讼本身、制度的目的是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对任建宇的劳教决定,合法就应该维持;不合法,就必须撤销。因而我对于重庆劳教委知道自己错了想改,我还是表示欢迎。”

现年25岁的任建宇大学毕业后,于2009年获重庆市选派出任彭水县郁山镇“村官”。路透社周四发自北京的报道说,任建宇在广为中国舆论关注的“7•23”甬温动车事故后,利用网络转发或表达对中国时政的批评,并公开呼吁结束共产党专政而被判劳教的事件,成为中国最新一起有代表性的因言获罪案例。浦志强律师认为,在重庆检察机关的劳教决定公布之后,官方媒体连日来的关注似乎为案件的转变以及重新反思和推动废除劳教制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中国官方媒体,比如《环球时报》、《北京日报》、‘人民网’一些主流色彩比较强大媒体都在追踪任建宇的案件。通过任建宇的案件以及我们所作的前后六、七宗案件,我觉得重庆时期劳动教养被当作压制言论、惩治不同意见甚至直接(把当事人)投送到劳动教养,这实际上是一个镇压的工具。今天《南方周末》刊登了一整版,明天据我所知还有几个影响力很好的媒体会有整版、整版的报道出来,主要是围绕任建宇案件来探讨劳教制度的废立和重庆的这样一些过程。”

在重庆当局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立案调查并判处任建宇两年劳动教养之后,中国众多主流媒体随即表达了罕见的关注。包括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也出人意料,为这位被指控为颠覆政权者罕见发声。《环球时报》上周发表的署名评论文章指出,中国仍以口头或书面批评政府的行为作为罪责、加以指控,这种惩罚与当今的言论自由和法治建设相抵触。路透社的报道认为,种种迹象似乎预示当局力图避免加剧民众在“十八大”前夕的负面情绪,同时也不失为中国新一届领导人释放拓展舆论空间的信号。

就此,在北京的原《中国青年报》《冰点》专刊编辑李大同并不以为然:

“哪有开放、哪有松动?根本没有。那么一个荒诞不经的事情把人关到监狱里去,没有任何什么言论上的开放、改变,不可能有。‘十八大’还没开吗,一时哪顾得上这个事?作秀。”

浦志强律师也认为,当前官方媒体对任建宇因言获罪案例的关注,更多是出于对劳教制度有悖法治原则的社会共识。另外,由于该案所处地“重庆”的特殊,也为当前打击薄熙来的政治势力提供了可能:

“现在的媒体和官方对这个话题的容忍,一方面是劳教制度天怒人怨,(它)已经成了中国社会法治建设的疮疤和耻辱,这个举世共知。还有从政治上来讲,它可能涉及到重庆当时被滥用的劳教制度,多么反人类和具有文革复辟的倾向,同时也能够给现在的领导人整肃薄熙来在重庆的势力。那么我想,官方媒体和主流媒体的这些媒体人,即使是在《北京日报》或者是在《环球时报》,他们应该也会有一些起码的是非观念。”

浦志强律师强调,从当前中国社会的整体状况来看,官方媒体关注任建宇个案就能否预示中共新一届领导人会采取相对容忍的言论自由政策,这一结论显然还为时过早。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何平的报道。

原文链接(自由亚洲)

古川 @guchuan81:寻找“被73条”的宋泽




宋泽简介:原名宋光强,1986年生于湖北枣阳。2010年从中南政法大学毕业。因为同情百姓的苦痛,受“八九”运动的感召,投身公民运动,于2011年年底成为“公盟”的成员。2012年5月4日,因为探访黑监狱,帮助访民,被北京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之后转为监视居住,连律师也不知道他目前的下落。

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见到宋泽是在2012年4月29日晚上,很多朋友一起在北京知春路的辛酉晋都食府“饭醉”。那天晚上,我和妻子李昕艾带着两个孩子一起去的。从2012年开始,为了恢复“茉莉花革命”之前北京轰轰烈烈的“饭醉”活动,朋友们决定在每一个月的最后一个周六晚上在辛酉晋都食府进行“饭醉”。这是我们第二次参加在辛酉晋都食府的“饭醉”。此前的2012年1月末第一次辛酉晋都食府“饭醉”,我和李昕艾也带着孩子参加了,但后来北京昌平国保却以“你们还想出国不?”威胁我们,不要我们再参加。2012年4月4日,我们一家在首都机场被边防警察阻拦出境,随后被北京市局国保绑架而回,这让我们决定继续参加辛酉晋都食府的“饭醉”活动。

也就是在这次“饭醉”活动上,我和李昕艾第一次见到宋泽。梁晓军律师也说,那也是他第一次见到宋泽。宋泽是与许志永一起来的,穿着黑色的西服。许志永介绍说,他叫宋泽,是中南政法大学毕业的,现在是公盟的工作人员。后来他就坐在李昕艾的旁边,看他穿着黑色西服,年纪很小,不怎么爱说话。我和李昕艾就问他多大,他说是86年的,我和李昕艾都说年纪真小。后来,他还是不怎么说话,听着大家谈论,有时还陪我们的大儿子洛洛玩。

一身黑色西服的宋泽留在我的记忆深处

之后没过几天,我们就从推特上听说他在5月4日下午3点被失踪,第二天就被刑事拘留了。5月4日那天下午,因为我们在北京的房租到期了,北京昌平分局国保要将我们一家强行送到唐山,我们不愿意,就与他们争吵,后来国保答应近期让我们出国之后,我们才勉强同意于晚上回到唐山。

因为我们自己出国的事情,在北京国保的威胁与警告之下,我们不能关注其它事情,也不能在推特上发言,只能默默地关注一些事情。直到2012年7月6日,北京国保终于同意让我们来纽约。直到这时我们才惊奇地发现,宋泽已经失踪两个多月了。而到今天,我们一家也已到美国三个月了,然而宋泽却还没有消息,依然在被失踪状态。

最近通过朋友们的介绍,我才发现实际上我与宋泽存在很多相似之处,特别是在阅读梁晓军律师写的《寻找宋泽》时,让我感到很悲伤,在心里哀叹我们之间的相似经历,也哀叹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荒诞的国度。

宋泽和我都是八零后,他是86年的,我是80年的。我们都出生在农村,他出生在湖北枣阳,我出生在四川古蔺。由于出生在农村,我们都见证了许多农民的苦难,让我们都拥有强烈的同情心、正义感与责任感。所以,宋泽后来在加入公盟的申请中说:“看见身边不平的事情,如果不站出去,就会有一种耻辱感;看见别人能够对需要帮助的人帮到更多,就会责怪自己太没有用,不能够多做些什么……后来才知道,这是做为一个最朴素的公民,来自于人性深处的本能的同情心、正义感与责任感的驱使。”

也正是这些苦难、这些责任感的驱使,让我们选择在大学毕业之后,毅然决然地决定参与维权运动。2010年大学毕业之后,宋泽先在一家企业工作了一年多,随后于2011年年底加入许志永创办的NGO——公盟,参与救助访民行动。2002年我大学毕业之后,我也先在一家企业工作了一年多,随后在2004年初加入周鸿陵创办的NGO——北京新时代致公教育研究院,参与各种维权行动。

然而,目前中共统治之下的中国大陆,却在进行着一场硝烟弥漫的“维稳”与“维权”的战争。由中共肆意侵害公民权利的本性使然,当局便将维护公民权利的维权人士,看作是给它们制造混乱的敌人,于是对维权人士进行肆意打压。

我们作为一个有同情心、正义感与责任感的维权公民,当然也会遭到中共当局的打压。2012年1月13日,宋泽与赵振甲等十多人冲进湖南郴州驻京办的“黑监狱”,解救出被非法关押的82岁的龚江保、73岁的于洪和57岁的陈碧香等三位上访人士。然而,当局却据此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将宋泽刑事拘留,其荒唐罪名却是“寻衅滋事”。再后来,赵振甲还被中共当局处以劳教一年半,而宋泽也从刑事拘留转为监视居住,处于被失踪状态。

这是一个多么荒诞的国度,当局不仅不去惩罚那些肆意对上访人士进行关押的地方官员,反而还肆意拘留帮助上访人士逃离“黑监狱”的维权人士。这也可见当局上下实际上是一丘之貉。所以,我在此奉劝那些还对最高当局抱有期望,期望它们能够帮助解决问题的上访人士,希望你们不要再相信当局,放弃上访这条毫无希望的死路,采取其它切实的行动与地方官员抗争。

对于每一个维权人士参与的每一次维权行动,当局都为它们建立了档案,一直在等待适当的机会来抓捕维权人士。2011年茉莉花期间,中国有数百上千位维权人士被当局以各种方式抓捕、失踪。在此期间,当局借口我在推特上转发了“茉莉花革命”的信息,将我绑架失踪63天,让我遭受打耳光、踢胸、下跪、脱光、性骚扰、黑头套、不让吃饭、不让喝水、不让睡觉等酷刑。

我之所以被绑架被失踪,那是因为我之前为维权网工作以及参与各种维权活动。虽然很多维权活动,我只是以其它化名做一些报道或者以幕后方式发起一些签名运动,但当局对此却掌握得十分清楚,所以他们一直在等待机会对我进行打压。2011年的“茉莉花革命”,让他们终于找到了机会。从2005年以来,我多次被政治警察威胁,三次被没收护照,两次被失去工作,两次被阻止出境,两次被抄家,一次被绑架失踪。

而据公盟负责人许志永透露,宋泽被当局打击报复,很可能是因为他在被捕之前几天,打车去山东把陈克贵的妻子接到了北京躲藏起来。许志永认为这是“一件令当局恼火的事”。确实,因为陈光诚以及陈克贵的事,让当局一直很恼火,它们一直试图寻找机会对参与的维权人士进行惩治。也许,在他们看来,刚出道不久名气不大的宋泽,恰好可成为他们打击的最佳人选。在当局看来,如果打击比较有名气的人,可能会付出比较大的代价,而打击宋泽,代价就可能小一点。

所以,生活在这样一个只需要奴隶与奴才的国度,特别是《刑事诉讼法》第73条被通过之后,如果你想成为一个公民,成为一个捍卫人权的公民,那么等待你的注定是“被失踪”的命运。因为宋泽和我都想成为公民,成为一个捍卫人权的公民,所以他已经被失踪159天,而我也曾经被失踪63天。这就是我们共同的命运。

实际上,宋泽也早已知晓他的行动会使他陷入这种“被失踪”的命运,但他依然义无返顾。他说:“如果能够回避这种精神的痛苦,就算是像许(志永)老师一样身陷囹圄又如何?”

我希望宋泽能早一天回家,因为我知道,面对儿子“被失踪”的状况,最焦虑的还是父母。当我2011年“被失踪”63天之时,我那已经年近七旬的母亲,为我焦虑,经常以泪洗面。我感同身受,我相信宋泽失踪的这159天里,宋泽的母亲也会焦虑、担忧、流泪,时刻期待着宋泽的消息,期待着宋泽平安回家。

陈克贵的父亲陈光福呼吁:“宋泽回家”。

2012年10月9日

写于宋泽“被失踪”第159天

原文链接(《中国人权双周刊》第90期 2012年10月19日—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