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和中共的换届,许多人对习李的高调反腐保有不少的改革期望。各种“正能量”的传言和捉风捕影的好消息不断出来,是不少人心情荡漾。
习近平一上台,就纪念所谓“宪政三十年”,三十年是指82年的“宪法”。中共49年当政以后宪法修改了好几次。毛泽东时代宪法是废纸一张,“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专政”取代了所有法律,法治连基本的装模作样都没有。邓小平以后,虽不令人满意但规定了一些公民权利的新版“宪法”,有了衣冠楚楚的司法人员,有了冠冕堂皇的法庭程序,有了掩耳盗铃的各种法律,装模作样的辩护制度。有了法治的门面,但没有法治的内容。公检法在党的政法委书记一人领导下办公。所有的法律过程,包括侦察,逮捕,拘留,检查,审判,服刑都不透明,尤其是对待当局特定的案子,都是莫名其妙的进行。李旺阳的死亡疑案重重,对案情提出质疑的朱承志百般迫害。如果习李的“宪政”纪念,“新政”有实质的意义,那么尊重法治应该是最基本的检验标准。不过最能体现改革新气象的应该是法治建设。独立、公平的法治是对社会和人权的最基本的保障。没有法治何谈反腐,没有法治何谈和谐,没有法治何谈公平。没有法治何谈改革。
良心中国提出的四位受迫害的公民,朱承志、王登朝、陈克贵和程婉芸,仅仅是众多无辜的受害者的典型案例。每个呼吁公正的维权人士,每个无助的上访人员,每个追求法制的公民都有迫切的要求。不公正的司法程序,一党为私的专制体制已经是社会动荡的最大原因,是贪污腐败的保护伞。时间不容耽误,人们的耐心,社会的容忍都是有限的。习李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已经刻不容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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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1
2013-03-05
《自由亚洲》陈克贵日前获再次见家属 透露遭当局威胁不准上诉
2013-03-04
陈克贵获家人探视,透露曾被威胁不允许上诉否则将改判无期徒刑并且在狱中遭到殴打。其父陈光福坚持希望依照程序启动申诉,但同时吐露陈克贵已对法律不抱任何希望。律师则认为狱方行为属不法,应就此提出控告或申诉,申请再审。
山东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去年四月逃离东师古村当晚,他的侄儿陈克贵因为砍伤翻墙入室打砸的当局人员却被当局判刑。
不上诉因遭威胁?
上周四,陈光诚大哥陈光福一家人包括妻子任宗举,儿媳刘芳在临沂监狱再次见到了陈克贵,去年底他被判刑三年三个月之后,案件至今都未启动上诉程序。
陈克贵家人了解到他在狱中遭到殴打,并有狱方人员对他进行威胁要求不得上诉和申诉,否则会将他的案件处理成无期徒刑。而陈克贵在狱中并不知道家人曾委托律师,也不知道律师曾多次申请会见。
陈光福周一向本台表示:“我感觉他现在还在受到各方面的压力,有些事情他还是不敢说。当时他当庭表示不上诉,我们就考虑到可能是他有很大的压力。这一次他吐露了一点就是公安局的人告诉他,你可以不在乎,但是如果你上诉的话,你要考虑到孩子和老人,这是他会见的时候亲口告诉我的。被殴打的事他没有对我讲,我问他们对你施用酷刑没有,他说没有,但是刘芳问他的时候他回答说警察打过他。”
记者:他是不是害怕你担心,所以没有告诉你?
陈光福:对,应该是这样的,他不想让我担心。但是他对刘芳没有保留,这个案件从实质上他们没有依法处理,没有依法办事,完全是在法律程序之外运作,克贵告诉我说,他根本就对法律不抱任何希望。
记者:这样的情况之下你们还会考虑帮他申诉吗?
陈光福:我一直还是坚持我们要走最后一个程序就是申诉,但是克贵也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之下依靠法律是什么事情也办不到的,但是我告诉他即使什么事情也办不成,但是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还是要坚持。他告诉我现在就是在监狱里也还是有人在告诉他,如果他申诉的话可能会把他转成无期徒刑,我回答说这个是不可能的,因为申诉是不可能加刑的,但是他不知道这一点,他也就相信了。
陈克贵被关押即将满一年之际,外界也都再次对当局提出质疑和谴责,认为他们不仅限制了陈克贵的通信自由,并阻止家人律师探视,关注此案的网民们发出呼吁表示对当局的判刑不认可,要求立即还陈克贵自由。
陈克贵家人曾委托的律师丁锡奎就当局曾向陈克贵威胁施压周一向本台表示:“现在一个是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个问题,对他们的不法行为进行控告,还有一个就是他这个案件本身为理由提起申诉,申请再审。现在他的亲属没有和我联系,原来约好是会见之后如果他们决定要申诉的话,是要和我联系的。”
去年4约26日晚间,山东临沂当局发现陈光诚不在家中,随即率领数人手持棍棒深夜翻入陈光福的家中,陈光福的儿子陈克贵在被殴打无奈之下拿起菜刀砍伤了当局人员,之后自首。被拘押超过半年之后,去年11月当局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他3年三个月有期徒刑,陈克贵当庭表示不上诉。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原文链接(自由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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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海外民运人士在中国驻外机构要求北京释放陈克贵 (网民提供) |
陈克贵获家人探视,透露曾被威胁不允许上诉否则将改判无期徒刑并且在狱中遭到殴打。其父陈光福坚持希望依照程序启动申诉,但同时吐露陈克贵已对法律不抱任何希望。律师则认为狱方行为属不法,应就此提出控告或申诉,申请再审。
山东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去年四月逃离东师古村当晚,他的侄儿陈克贵因为砍伤翻墙入室打砸的当局人员却被当局判刑。
不上诉因遭威胁?
上周四,陈光诚大哥陈光福一家人包括妻子任宗举,儿媳刘芳在临沂监狱再次见到了陈克贵,去年底他被判刑三年三个月之后,案件至今都未启动上诉程序。
陈克贵家人了解到他在狱中遭到殴打,并有狱方人员对他进行威胁要求不得上诉和申诉,否则会将他的案件处理成无期徒刑。而陈克贵在狱中并不知道家人曾委托律师,也不知道律师曾多次申请会见。
陈光福周一向本台表示:“我感觉他现在还在受到各方面的压力,有些事情他还是不敢说。当时他当庭表示不上诉,我们就考虑到可能是他有很大的压力。这一次他吐露了一点就是公安局的人告诉他,你可以不在乎,但是如果你上诉的话,你要考虑到孩子和老人,这是他会见的时候亲口告诉我的。被殴打的事他没有对我讲,我问他们对你施用酷刑没有,他说没有,但是刘芳问他的时候他回答说警察打过他。”
记者:他是不是害怕你担心,所以没有告诉你?
陈光福:对,应该是这样的,他不想让我担心。但是他对刘芳没有保留,这个案件从实质上他们没有依法处理,没有依法办事,完全是在法律程序之外运作,克贵告诉我说,他根本就对法律不抱任何希望。
记者:这样的情况之下你们还会考虑帮他申诉吗?
陈光福:我一直还是坚持我们要走最后一个程序就是申诉,但是克贵也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之下依靠法律是什么事情也办不到的,但是我告诉他即使什么事情也办不成,但是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还是要坚持。他告诉我现在就是在监狱里也还是有人在告诉他,如果他申诉的话可能会把他转成无期徒刑,我回答说这个是不可能的,因为申诉是不可能加刑的,但是他不知道这一点,他也就相信了。
陈克贵被关押即将满一年之际,外界也都再次对当局提出质疑和谴责,认为他们不仅限制了陈克贵的通信自由,并阻止家人律师探视,关注此案的网民们发出呼吁表示对当局的判刑不认可,要求立即还陈克贵自由。
陈克贵家人曾委托的律师丁锡奎就当局曾向陈克贵威胁施压周一向本台表示:“现在一个是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个问题,对他们的不法行为进行控告,还有一个就是他这个案件本身为理由提起申诉,申请再审。现在他的亲属没有和我联系,原来约好是会见之后如果他们决定要申诉的话,是要和我联系的。”
去年4约26日晚间,山东临沂当局发现陈光诚不在家中,随即率领数人手持棍棒深夜翻入陈光福的家中,陈光福的儿子陈克贵在被殴打无奈之下拿起菜刀砍伤了当局人员,之后自首。被拘押超过半年之后,去年11月当局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他3年三个月有期徒刑,陈克贵当庭表示不上诉。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原文链接(自由亚洲)
2013-02-07
北临沂 南邵阳 (转《自由亚洲》报道)
2013-02-06
在美国学习的山东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的大哥陈光福本周三前往山东临沂西师古村,探望其胞弟逃离东师古村后,曾提供保护的一个村民家庭。他探访时告诉本台,春节前夕,他代表陈光诚及家人向救命恩人送上感激。陈光福还透露,农历年后,他将就儿子陈克贵被判刑,向法院提出申诉。此外,湖南维权人士朱承志的案子,再次提交检察院。
去年4月逃离山东家乡东师古村的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目前正在美国学习。他的大哥陈光福本周三下午专程前往邻村西师古村,探访当时曾收留陈光诚的村民家庭。他在现场告诉本台:“当初光诚从家里出来后,经过一夜的摸爬滚打,最后到了西师古村。他进村以后就到了我现在所在的她的家,当时男主人不在家,她看到光诚非常疲惫非常可怜的样子,非常同情,对他进行了帮助,也可以说是救命之恩。我们作为家人,肯定是不会忘的,我刚才进她家的时候就讲,她不仅是救了光诚,也救了我们全家。快春节了,我们过来表达一下感谢之情”。
记者:给他们带了点礼物吧?
回答:那是的,是的。
感谢救命恩人全力相助
去年4月19日深夜,双目失明的陈光诚摆脱看守视线,翻墙逃离东师古村,一路颠簸,但具体逃亡路线,却鲜为人知。陈光福说,这位热心村民,陈家并不认识,事后受到当局连番骚扰:“以前并不认识,也没有亲戚关系,但是这家的主人非常善良、非常好,也因此给他们家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包括公安多次对他们进行骚扰,几乎是一天一趟,那时正好是事情发生的时候,给他们造成了很多的麻烦”。
陈克贵家人春节后提申诉
陈光诚其后被多位维权人士接到北京,进入美国驻中国大使馆暂避,5月抵达美国纽约。而就在他进入美国大使馆的消息传出后,4月26日深夜,他的侄子陈克贵与翻墙闯入他家的镇领导张建发生冲突时,砍伤对方,被公安拘留。去年11月30日,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刑三年零三个月。
1月31日首次探监的陈光福告诉记者,他决定在农历新年后向法院提出申诉:“作为我们来讲,对这个判决结果,是不认可的。我们下一步还要进行申诉,准备春节后做这项工作”。
他认为,陈克贵是在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作出的正当防卫动作:“他不还手的话,当时他们有可能把他打死。在这样情况下,完全是一种自卫的行为。判他有罪,我们是不认可的。我们考虑最后是由家人提出这个问题”。
朱承志接检察院起诉告知书
此外,湖南邵阳维权人士朱承志因关注李旺阳离奇死亡而被关押,上周刚获准在家里执行“监视居住”后,本周二接到邵阳市检察院发出的“审查起诉期限告知书”。他周三告诉记者:“就等于是案件正在起诉,补充侦查起诉,又回到了检察院”。
记者:现在您家门口的情况怎么样?
朱承志:在我家门口的说实在话,还有些人在那里帮我看家。现在我自己来到一百多公里外的娄底,不要把它当回事,都是些莫须有的事。
朱承志说相关案情已委托刘晓原律师处理。对此,刘律师说:“至于检察院对这次补充侦查的结果是起诉、不起诉,或者再退回去补充侦查,这是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了”。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原文链接(自由亚洲)
2013-02-01
《自由亚洲(粤语)》家人为陈克贵提上诉被狱方隐瞒(图、音频)
2013-01-31
在美失明维权人士陈光诚的侄儿陈克贵,由被关押至判刑至今已九个月,家人才首次获准探视。陈克贵的情绪激动,对家人为他聘请律师上诉毫不知情。律师指责当局是非法剥夺其知情权。(姬励思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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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克贵(自网络) |
陈光诚大哥、陈克贵父亲陈光福,连同陈克贵妻儿及母亲等一行五人,周四前往山东省临沂监狱探视陈克贵,是陈克贵被关押九个月以来,家人首次获准与他见面。
陈克贵妻子刘芳对本台粤语组表示,多月无见过丈夫,她急不及待,丈夫亦情绪激动,双眼通红。刘芳又说,丈夫较前消瘦。
她说:“我们上楼后要走到尽头,我就跑著过去,很想见到他。隔著玻璃,我看到他眼泪都出来,眼睛也是红的。人是瘦了,右边咀角像上火长疮,结疤了。他说胃有点不好。”
陈克贵父亲陈光福表示,会面时间半小时,期间一直有狱方人员在旁监听,但并没有阻挠。陈光福说,当局采取各种诱骗的方式,令陈克贵不上诉。陈克贵透露,被关押期间虽然并没有受到酷刑,但对家人为他聘请律师,及代为上诉等事宜毫不知情,处于孤立状态。
陈光福说:“通过诱骗等种种手段都用过。比如对他说你如果配合,他们可以把刑期降到最低。又说你即使用外边的律师,他们也介入不了。所有关于律师、上诉的讯息他都收不到。他等于处在一个非常孤立的状态。”
陈光福表示,陈克贵向他忆述当时伤人的经过,明显是出于自卫。法院的裁决不公,家人坚决为他申诉到底。
陈光福说:“他说实在是忍无可忍,被他们逼著才动手。当时已经把我带走,他听到他妈妈痛苦的叫声,就走出来,好几个人把他的手控制,打他,他无办法就拿起菜刀在挥,是本能保护自己的措施。”
曾受家人委托代理案件但一直受阻无法介入的北京律师丁锡奎表示,相关部门剥夺陈克贵的知情权及选择权属违法,家人可向检察院要求追究。他说:“就是剥夺了他选择律师的权利,剥夺他获得律师辩护的权利,也剥夺了家家属的上诉权。可以向检察院追究这些人的责任。”
陈克贵于去年4月,在山东双堠镇政府人员闯入其住所,搜捕逃离软禁的陈光诚期间,因自卫用刀伤人,其后被控“故意伤害罪”。当局强行委派两名官方律师为他辩护,又拒绝让家人委托的律师介入。案件去年11月底审结,陈克贵当庭被判刑3年3个月。他于上月中移送监狱服刑。
原文链接(自由亚洲-粤语)
《维权网》陈克贵在监狱第一次与家属会见(图)
2013年1月31日星期四
(维权网信息员钟鸣、文玄报道)今天(元月31日)是山东临沂陈克贵进入临沂监狱后的第一次会见日,一大早陈克贵的父亲、母亲及妻子就从东师古村叫了出租车赶到临沂监狱探监。
据知情人士跟本网透露,陈光福他们大约8点来钟就赶到了临沂监狱。监狱方依例安排家属与陈克贵会见了半小时。当时陈克贵父母与妻子都在场参与会见,三人隔着会见玻璃分别跟陈克贵进行了简单交谈。家属与陈克贵身后均有狱警值班。警察也明确告知家属与陈克贵会见中所谈一切将有监听与录音。
据陈光福说,陈克贵看起来身体与精神状态都不错。由于这是克贵入狱后第一次会见,可能克贵也较激动,他的双眼看起来明显红了,可能在昨晚哭过。
这次会见是自从2012年4月27日以来陈克贵与家属的第一次见面,陈克贵开庭当天家属都没有得到通知参加旁听,所以也就没有见到克贵。
今年4月26日晚上,山东临沂双堠镇镇长张健带着一批人先后三次闯入陈光诚的大哥陈光福家中搜查,并对陈光福及其家人殴打,还将陈光福当场抓走。陈光福的儿子陈克贵在遭到殴打后,黑暗中顺手拿到一把菜刀奋起还击,将殴打他的人砍伤,他自己身上多处被打伤。随后陈克贵逃离家中,并设法拨打110报警。4月30日,陈克贵被抓。5月9日,沂南县公安局签发(沂南刑捕通字【2012】00230号)逮捕通知,以陈克贵涉嫌“故意杀人罪”实施逮捕,将陈克贵关押于沂南看守所。之后,临沂警方一下拒绝陈家请的代理律师会见陈克贵,也不让陈克贵的亲人前往探望。
原文链接(维权网)
(维权网信息员钟鸣、文玄报道)今天(元月31日)是山东临沂陈克贵进入临沂监狱后的第一次会见日,一大早陈克贵的父亲、母亲及妻子就从东师古村叫了出租车赶到临沂监狱探监。
据知情人士跟本网透露,陈光福他们大约8点来钟就赶到了临沂监狱。监狱方依例安排家属与陈克贵会见了半小时。当时陈克贵父母与妻子都在场参与会见,三人隔着会见玻璃分别跟陈克贵进行了简单交谈。家属与陈克贵身后均有狱警值班。警察也明确告知家属与陈克贵会见中所谈一切将有监听与录音。
据陈光福说,陈克贵看起来身体与精神状态都不错。由于这是克贵入狱后第一次会见,可能克贵也较激动,他的双眼看起来明显红了,可能在昨晚哭过。
这次会见是自从2012年4月27日以来陈克贵与家属的第一次见面,陈克贵开庭当天家属都没有得到通知参加旁听,所以也就没有见到克贵。
今年4月26日晚上,山东临沂双堠镇镇长张健带着一批人先后三次闯入陈光诚的大哥陈光福家中搜查,并对陈光福及其家人殴打,还将陈光福当场抓走。陈光福的儿子陈克贵在遭到殴打后,黑暗中顺手拿到一把菜刀奋起还击,将殴打他的人砍伤,他自己身上多处被打伤。随后陈克贵逃离家中,并设法拨打110报警。4月30日,陈克贵被抓。5月9日,沂南县公安局签发(沂南刑捕通字【2012】00230号)逮捕通知,以陈克贵涉嫌“故意杀人罪”实施逮捕,将陈克贵关押于沂南看守所。之后,临沂警方一下拒绝陈家请的代理律师会见陈克贵,也不让陈克贵的亲人前往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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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克贵家人:母亲(左)妻子(中)父亲(右) |
原文链接(维权网)
2013-01-31
胡佳:家人看望陈克贵
北京时间2013年1月31日上午9:00,正当陈光诚在美国华盛顿国家大教堂进行关于中国法治人权状况的演讲时,他的大哥陈光福带领全家冒着大雾到临沂监狱第一次探视陈克贵。这是一个对光诚演讲内容的最佳现实注解。陈克贵案件是当局在政治上迫害和报复陈光诚的延续。
— Hu Jia 胡佳 (@hu_jia) January 31, 2013
陈克贵从现在起还有30月的刑期,陈光福将继续为他儿子陈克贵的正当防卫案件向法院进行无罪申诉。陈克贵的案件既是政治迫害案件也是公民对非法暴力侵害的正当防卫权案件。
— Hu Jia 胡佳 (@hu_jia) January 31, 2013
2012年6月18日,我和海涛前往东师古村看望光诚的母亲和光福大哥一家。我们到沂南县看守所,我和海涛给克贵存了一些钱。按看守所的规定,我们存钱时要签名,克贵要确认我们的签名并签名接收。这是唯一让完全封闭中的克贵了解外面的支持的方法。今天克贵说他看到了我们的名字,知道我们来了。
— Hu Jia 胡佳 (@hu_jia) January 31, 2013
正在进行时..
2013-01-11
《美国之音》惧陈克贵妻出席 北京取缔正当防卫案例研讨会
| 陈克贵之妻刘芳在北京向一些律师学者代夫申诉 |
叶兵 01.10.2013
华盛顿 — 中国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的侄媳妇刘芳在丈夫陈克贵案发后逃离家乡近八个月,今天面见了亲属聘请的律师,商谈为被判刑的陈克贵申诉的问题。
一天前,刘芳和陈克贵的父亲陈光福应邀出席的新刑事诉讼法及正当防卫案例学术会议被北京当局阻止,未能按计划举行。
*会议临时遇阻*
当时刘芳在一个临时安排的地点对部分与会者痛斥判决不公。这是刘芳去年四月下旬逃出山东临沂后首次公开露面。
刘芳和陈光福1月9日下午在北京准备参加一场跟三十多名学者、律师一同参与的将陈克贵案作为正当防卫案例进行深入探讨的研讨会,但是这次会议由于当局干预没能开成。陈光福对美国之音表示,尽管主办者事先没有透露邀请陈克贵家属出席会议的事,当局还是不让这次研讨会按计划举行,由公安出来阻止。
他说(原声):“本来通知下午一点半(开会)。但是不到一点就得到通知,租用的会场他们不让使用。计划有三十个人左右(参加)。但是,有些律师和学者从早晨就不能出门。有些人接到通知说不让参加。最后场地也被取消,我们没办法,就只好临时通知没有到的人就不要再过来。我们就简单地座谈了一下。”
*刘芳当众力挺其夫*
当时,刘芳在那个临时会场愤怒地表示,她从来不会骂人,但是“看到判决书我都骂人了。全是编造故事,找借口。翻墙进别人家,还贼喊捉贼,明显是(陈克贵)正当防卫。”
陈光福表示今天(1月10日)和刘芳一起见到了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的丁锡奎律师,继续请他代理陈克贵家属就他们认为不公正的司法程序和判决提出申诉。
*丁锡奎:判决错误,程序瑕疵*
在接受美国之音记者电话采访时,丁锡奎律师表示,他作为陈克贵案家属一方的代理律师将充分行使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从沂南县法院开始逐级申诉,指明判决书在事实认定上的错误,及司法程序上的瑕疵,包括剥夺陈克贵亲属聘请律师的权利和亲属上诉权。
被以故意伤害罪名判刑三年三个月的陈克贵已于去年12月18日从沂南县看守所送入当年陈光诚服刑四年的临沂监狱。他母亲任宗举对美国之音表示,自从去年四月27日陈克贵与深夜翻墙闯入家中的一伙人搏斗后逃走至今没有见到儿子,最近收到狱方通知说本月31日以后可以探监。
原文链接(美国之音)
2013-01-03
维权网: 快讯:陈光诚的侄子陈克贵已经被送到临沂监狱(图)
2013年1月2日星期三
(维权网信息员赵荟芸报道)今天(元月2日)傍晚,著名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的大哥陈光福收到山东省临沂监狱通过邮局寄给他的通知书称:陈克贵因故意伤害罪,经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三个月,于2012年12月18日送临沂监狱服刑。
临沂监狱位于临沂市区西南角,也是当初陈光诚被冤狱4年3个月服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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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狱通知书 |
原文链接(维权网)
2012-12-07
陈光福:判决书离实事有多远?(附陈克贵判决书——图)
继2006年对盲人陈光诚的所谓“公开审判”之后,2012年11月30日沂南当局再次将枉法进行到底。就陈克贵案始末,确需还原几点事实真象。
1·缘起:2012年4月20日,盲人陈光诚从重兵把守的自己家里冒死越狱突出重围,后辗转进入美国驻华大使馆。一个星期后,山东地方当局发现围困对象脱逃。这对某些当权者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2·听来的消息:4月26日上午9点半左右,克贵的母亲任宗举在村口听到一个陌生人在打电话:“光诚家里只有袁伟静和老太太,光诚不见了。”她把这一消息电话告知正回家途中的我。
3·夜半翻墙入室者:尽管如此,白天还是相安无事的过去了。夜里12点左右,照顾发高烧的孙子后,刚息灯躺下的我听到院外汽车刹车的声音,敏感地知道将有不速之客到来,迅速起床穿衣。但还是慢了一点,刚穿好裤子的我便被众多翻墙入室者粗暴的用没来的及穿的褂子包上头,双手反剪绑架走了。据说在庭审过程中法庭认可是翻墙进院,大门是从里面打开的,又说是属于个人行为。事实上是从里面破坏大门门锁。房门是用力推开的也任可。但需要强调实事,房门是用脚踹开的。证人王运庆的证言一二分钟便出来了,从正面证实动作之神速。张健在证词中讲:“向陈光福说明来意,是因陈光诚以非正常方式进入美国大使馆需协助调查”。这纯属鬼话,是人都没听到。事实是: 这第一批人是沂南县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的工作人员,队长薛克伟在内。但都没穿制服,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手法:土匪绑架,接下来是长时间的酷刑。
4·斩魔之剑 :绑架走了我之后,事隔不久(大约20分钟后)又有张健带领众多带着洋搞把的不明身份人员闯入我家,无任何法律手续便同时对各个屋开始翻箱倒柜,搜查我家。抢走了家中的现金、手机、通讯录等一宗物品,并对克贵妈妈进行毒打。且砸坏了电视机、缝纫机、家具,并将多个上锁的抽屉撬坏。克贵被闯进来的土匪用木棍对他进行群殴,从里屋打到外屋,从屋里打到院子里,期间数次被打倒,脸上、脖子上、胳膊上、腿上等多处被打伤。克贵向母亲呼救,克贵的母亲抱住可贵想保护他,克贵说:“妈妈,我都快被人打死了,你还抱着我。”此时,这些毫无人性的暴徒抓住克贵妈妈的头发便开始暴打。在这种再不反抗就会被打死的极其危险之时,克贵顺手拿起菜刀但并未马上还手,此时张建喝令带来的众多打手说:“把他控制住!”打手们便蜂拥而上,克贵万般无奈只好挥刀自卫。但他们的这次打、砸、抢在庭审中被美其名曰“找手机”。而事实是张健带人二次侵入住宅实施非法搜查,打砸抢。且不说被砸坏的电视机、缝纫机。且看克贵妈妈的创伤性肩周炎,还有打手猛挥向克贵头部被克贵躲闪而砸断在电视机外壳上的洋镐把,克贵身上的多处创伤。也不说我平常使用的两个手机、克贵妈妈的手机、克贵的手机皆被抢,单从被撬坏的书桌和本来上锁的抽屉内的现金、物品、资料都不翼而飞的事实来看,难道还不是打、砸、抢都占全了吗? 面对不法侵害,血气方刚的少侠为了活命,终于挥出了正义之刀。群魔乱舞中擒贼擒王。正当防卫,上天惩恶。抗暴保家,何罪之有?张建的手机也是此时才掉的,所以张建说这次来是为了找手机是与实事相悖的谎言。另外,我被酷刑时,沂南县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马成连曾给我说:“你儿子砍人了。”我问:“在哪里砍的?”马说:“在你们屋里。”我当时就说:“不是在大街上就好。”所有他们的这些罪行,安装在我家院子西南角的高清摄像头都应有记录
5·荒唐的证据:还记得06年陈光诚案判决书的第9条证据是证人刘长生的证言。他证明看到陈光军在案发现场砸车,事实是:这一晚刘长生在300多里外的缁博打工。陈光军也在临沂打工。两人皆不再沂南县东师古村。而砸车事实发生在东师古村。对陈克贵案的证人证言大多是政府的利害关系人,或者说同是侵害者,蛇鼠一窝。例如证人王运庆是双堠镇的副书记……这些人的证言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力,不值一驳。而任宗举(克贵的母亲,不识字)的证言,则是在警察:“叫你签你就签,不签就让你死在这里。反正你没有人权了”的恐吓之下,违心按下的手印。就像杨白劳的手印也确是他本人的无异。其实,任宗举说:“这都是他们编的,我从未说过这样的话。”克贵离家后,由身着制服的公安、党政官员、雇来的流氓所组成的混合编队第三次闯入我家将正在给孙子喂药的陈克贵的妈妈抓着头发从床上脱下来进行报复性殴打。此时,克贵妈妈不断喊:“救命啊,救命啊,打死人了。”疯狂的暴徒们边打边说:“我叫你喊救命,我叫你喊救命……”这喊声邻居们都听到了。所谓克贵的自述不难看出是一点点诱供拼凑的。若克贵所说属实,张建不应该只是被砍20余刀,显然克贵的供述既不符合实事,也不是本人的意愿。这漏洞百出的供述,法院居然采纳且克贵当庭“认可”,背后隐藏多少徇权枉法和屈打成招的秘密。陈克贵的供词说“当时张建和他带领的人都空着手。”这样的自述根本不符合实事。用来打陈可贵的洋搞把都被打折了,陈克贵怎么能做出这样的供述呢。
6·公开开庭:庭审中,有媒体打电话问沂南法院陈克贵案开庭情况,法院发言人讲是“公开开庭,欢迎旁听、采访”。事实:作为陈克贵的父母,我和任宗举是在中午10点半后听指定律师透露了下午两点开庭的消息。便立即赶往沂南县法院,13:30到达法院准备旁听。但宋奎远律师告诉我:“卷里你是证人”。我说:“我是克贵的父亲,我是要旁听的。”宋说:“你进不去”。我说:“我要求一下看”。但刚走到县法院大门口,便被众多便衣警察围住,我理解的拿出身份证说: “我是克贵的父亲,我是来要求旁听克贵案开庭的。”有两个官员模样的人说:“你上这边等着”。等了半个多小时,除了10多个看守我的便衣没有见到法院的人。因担心克贵妈着急,便听从安排来到法院外马路对面和克贵妈会和,发现她周围也有10多个便衣。之后便被控制在国保的车里,只要我们一下车,便衣们便会说:“下来干什么,快上车,快上车……”就这样在众多便衣的围困之中等了三个多小时,始终没见法院的人出面。法院对面有肩负使命的上百名便衣警察,就在克贵案子庭审结束后我听到警笛声,想抓紧透过车窗玻璃看一看警车上的儿子,但瞬间我们乘坐的国宝车被便衣围的严严实实。就这样庭审结束了,我们也未能走进法院一步。何来公开,焉有公正?
据悉,不仅沂南通往法院的路口全都设卡,对行人和车辆进行检查,就连沂南县城方圆几十公里之外的通往沂南县的路口也设了路卡。对外地车辆进行检查。当地的相关人士都受到官方“关照”。就连北京的胡佳也从11月29号晚开始被非法拘禁,国保防止他驱车赶来声援克贵、见证非法审判。
7·结论:(1) 民窟再穷,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2)民谚有言:蛇蝎缠身应还招,我佛慈悲亦惩恶。(3)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住宅受法律保护……
对陈克贵的审判,即是对公平、正义的嘲弄和辱没。对陈克贵的判决,即是对法律的践踏,对人权的蹂躏。它本身证明了中国法治的名存实亡。此案中不仅实体判决违法,而且司法程序的任何一步也不符合法律。作为陈克贵的直系亲属,我们要求公开重审此案。
历史是人民创造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样浅显的规律,难道当权者不知晓吗?
2012年12月06日
于山东临沂沂南县东师古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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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陈克贵判决书(16幅照片)
2012-10-25
《自由亚洲》陈光福诉公安局长案转基层 陈克贵拒当局指定律师
2012-10-24
山东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的兄长陈光福就沂南县警方擅闯民宅,向临沂市中院起诉县公安局局长之后,本周一接到自称该院来电,告知案件移交下一级县法院。据关注事件的人士透露,陈光福之子陈克贵拒绝签署当局指定的律师委托书。
旅居美国的山东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的兄长陈光福,早前向临沂市中级法院发出两份行政起诉书,就今年4月下旬,当局派人擅自闯入他家打砸及抓走儿子陈克贵,要求市中院受理。他本周一接到自称该院工作人员的通知后,周三告诉本台:“22号下午两点多一点,他问我是不是陈光福,我说是,他说是市中级法院的,我10月15号寄过去的两份诉状,他们收到了。经过立案庭和行政庭研究以后,决定把这个状转到沂南县法院。过了一段时间,我感觉他仅自称是中级法院的,也没有说他姓什么、叫什么,我有许多疑点,想再证实一下,但是我打电话去,却无人接听”。
接法院通知诉案已下转
他对来电内容提出一系列疑问:“首先第一点,他自己称是中级法院,我对他的身份无法确定,光靠他的一个电话无法确定他的身份。第二点,我的诉状通过特快专递寄过去的,他一个电话通知,感觉不太恰当。我当时对他们讲,这个案件影响重大,被告是(县)公安局长,县级法院应该回避的,我不知道他们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记者:这个事情您跟陈光诚交流过吗?
回答:跟他交流过,我对他讲过,他跟我的想法差不多。
据维权网周三称,对于“打电话的人是否是中院工作人员”,陪同陈光福到临沂中院递交诉状的刘国慧当天在她的新浪微博称,该电话是临沂中院行政庭庭长(姚军)办公室。
记者就此致电临沂市中院政庭庭长办公室和中院办公室,前者无人接听,后者称是负责电脑维修,具体情况不清楚。
关注陈克贵案,现在美国纽约的山东维权人士王雪臻对此表示,即使是中院的通知,也应该以书面方式发出:“这是一个非常不严肃的问题,因为作为一个国家公诉机关,这样做是有欠考虑的,你要给受害人家属一个书面的文件,证明移交手续,法律程序做到什么程度,对方有异议的时候,可以提出来”。
诉状称,今年4月27日凌晨,沂南县公安局和双候镇镇长带人翻墙砸门,进入陈光福家打砸,陈克贵持刀对抗,双方发生冲突,镇长张建在事件中被砍伤。
本月中旬,当局将原定的“故意杀人罪”改为“故意伤害罪”起诉陈克贵。但仍拒绝家属委托的律师见当事人,而是由当局安排的律师代理此案。
陈克贵拒绝指定律师
了解案情的王雪臻说:“据我所知,临沂当局一直在跟陈克贵在牢里沟通,但是陈克贵始终没签任何协议书,说委派律师,他们(当局)也拿不到陈克贵亲笔签字的委托律师协议书,所以一直僵持着”。
陈克贵家属为其委派的北京律师丁锡奎曾多次到沂南县检察院,要求见当事人,但遭到拒绝。丁律师周三说:“在此之前,我把手续寄给检察院了,也交涉了,县检察院就说我原来的委托早了,案件还没有到检察院你就来,现在案件到检察院了,他又说人家已经委托别人了,这样两头堵我们,排斥我们亲属委托的律师,这都是非常恶劣的行为,他们也没把亲属委托律师告诉陈克贵本人。这是一种隐瞒事实的行为,也违反道德和国家法律”。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原文链接(自由亚洲)
2012-10-18
《自由亚洲》陈光福告政府人员擅闯民宅 亲属委托律师又被检方拒绝(图)
2012-10-17
山东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离开中国之后,其家人仍然受到当局的严密监视。他的大哥陈光福近期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执法机关对擅闯民宅的行为作出合理解释。亲属替陈光福之子陈克贵委托的两名律师周二再次被检察院拒绝。国际人权组织对中国政府打压陈光诚家人行为表示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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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 陈光福呼吁当局释放陈克贵。 (新浪微博) |
山东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在今年5月前往美国之后,几度表示十分担忧他在山东的亲人家属,而其侄子陈克贵因为反抗当地官员发生争执被拘,近日被送交检察院,罪名由原本的故意杀人罪,改为较轻的故意伤害罪。陈光诚则担心陈克贵不能得到公平审判。
提告当局涉嫌违法
陈光诚的大哥陈光福(也就是陈克贵父亲)近日对沂南县公安局和双堠镇政府提出告诉,要求他们出示擅闯民宅的合法依据。陈光福在他提告的法律文书中提到,今年4月27日凌晨,当局人员手持棍棒翻入他家中并未出示任何有效法律文书就展开暴力破坏,其子陈克贵因阻止也遭到乱棍围殴。
陈光福周三向本台表示:我这个要求公开的申请已经送达一个多月了,他们一直都没有答复。于是我就他们这种行为提起了诉讼,要求他们公布4月27号到我家非法翻墙入室打砸抢的这种行为的法律依据。但是他们拒不答复。克贵是他们在半夜翻墙入室以后进行自卫才伤害了这些人,而不是到他们家里伤害他们的。诉状我已经寄送给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了,他们也已经收到了,看他们7天以后怎么答复再说。
人权组织要求尊重其人权
总部在华盛顿的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周一发表声明,表示对山东当局进一步侵犯陈克贵人权的行为表示遗憾。
当局非法拒绝家属委托律师
陈克贵伤人案发生之后,维权律师斯伟江和丁锡奎受陈克贵家人委托,几次向当局要求介入代理,并多次前往看守所申请会见陈克贵本人,但有关部门都以所谓“已聘请律师”为由拒绝了会面申请。当局声称指派了两名法律援助律师给陈克贵进行辩护,但陈光福表示,只希望斯伟江和丁锡奎作为其子的代理律师。
丁锡奎律师周三告诉本台记者:我们昨天已经去检察院了,结果他们就说亲属五月份就委托辩护律师委托,当时案件还没有移送检察院,而陈克贵已经委托了他们指定的那两位律师做辩护人了。我觉得检察院的这种做法是非常错误的,可以说是非法的。因为我们的亲属代为委托的辩护人在法律上并没有时间的限制,而且根据律师的职业程序,这个委托是可以提前委托的。所以他们以这种理由来不承认我们委托的效力,又指派了律师介入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
斯伟江律师周二质问当局指定的律师王海军,对方回应表示没有义务转告家属请了律师的事情,又说“都是同行,我们不比你们差”,他又表示是陈光福签署了代理合同,之后又改口是陈克贵签的,而另一位指定援助律师宋奎远则挂断了他的电话。
现在美国的陈光诚表示,中国政府曾向他承诺,要对他在山东所遭受的长期压迫展开彻底调查,并且会保证他家人安全。但他到美国已经几个月,尚未收到任何有关此方面的回复。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原文链接(自由亚洲-普通话)
2012-10-14
《自由亚洲(粤语)》陈克贵伤人案已移送检察院起诉
2012-10-12
失明维权人士陈光诚侄儿陈克贵涉嫌伤人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罪名从“故意杀人”变更为较轻的“故意伤害”。但家人担心陈克贵不会得到公平的审讯。(姬励思报道)
现时身在美国的陈光诚,他侄儿陈克贵从叔叔出走当日被逮捕至今近半年,扣留期间一直被指涉及“故意杀人罪”,家人周四从法援中心的律师获知,案件已移送检察院,罪名亦更改为“故意伤害罪”。
陈光诚大哥,陈克贵父亲陈光福对本台粤语组表示,当局强行为儿子委派的两名法援律师宋奎远及王海军,一直无主动向家人通报案件的进展。陈光诚的四哥与宋律师相熟,周四从他处获知有关的消息,但宋律师并无透露案件是何时移送检察院。
陈光福说,律师又透露,被陈克贵刀伤的地方官员张健,法医鉴定为重伤。他说:“他作的法医鉴定说是重伤,九级伤残,残疾程度分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他现在是九级。”
陈光福对儿子被控较轻的罪名不以为然,他认为当局有意加害,儿子是不会得到公平的审讯。他说:“从法律意义来说应该分别很大,但对克贵,甚么罪名都无大差别。反正他们掌权,他们怎么说就怎么说。”
记者曾多次致电两名代理案件的法援律师,其中一人电话关机,另一人就无接电话。
受家人委托代理案件的北京律师丁锡奎表示,他周五多次致电沂南县检察院,但电话无人接听。他计划下周前往当地了解。他说:“我也知道这个消息,我跟检察院联系,他们不接电话。我们下周会去一趟。我们是合法的,他们若不接受是违法。”
一直关注事件的山东律师刘卫国表示,相信当局变更罪名是自知无充份理据以“故意杀人罪”起诉陈克贵,加上他们手上有法医鉴定伤者为重伤,即使以较轻罪名起诉,亦可以从重量刑。他说:“既然他们现在有重伤的鉴定,他们就掌握较灵活,故意伤害罪量刑是三到十年。现在就是怕他们突击,就是开会前直接到法院就把他判了。”
此外,据陈光福透露,在陈光诚离开其家乡东师古村后,一直监控他及其家人的大批看守人员,其后陆续撤走。但今年8月,当局成立一支由14人组成的“治安巡逻队”,名单公开张贴在村内,表面上负责村内的治安,实际上是监视村民。村口至今仍设置两个摄像头,监控所有进出村子的行人和车辆。
陈光诚因揭露山东临沂当局粗暴推行计生受打压,其后被判刑,出狱后被软禁,期间他及家人遭虐待。他于4月成功逃离山东抵达北京,并躲进美国驻华大使馆。中美其后达成协议,让陈光诚赴美留学。其侄儿陈克贵,于地方政府闯进其家搜捕陈光诚时,因自卫用刀伤人,被以“故意杀人罪”逮捕。当局强行为他指派两名官方律师,并拒绝承认家人委托的律师。
(志愿编辑 刘浏)
原文链接
失明维权人士陈光诚侄儿陈克贵涉嫌伤人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罪名从“故意杀人”变更为较轻的“故意伤害”。但家人担心陈克贵不会得到公平的审讯。(姬励思报道)
| 陈光诚的家乡“东师古村”已改名为“营后村”。图为陈光诚住所的门牌号。(照片由网友提供) |
现时身在美国的陈光诚,他侄儿陈克贵从叔叔出走当日被逮捕至今近半年,扣留期间一直被指涉及“故意杀人罪”,家人周四从法援中心的律师获知,案件已移送检察院,罪名亦更改为“故意伤害罪”。
陈光诚大哥,陈克贵父亲陈光福对本台粤语组表示,当局强行为儿子委派的两名法援律师宋奎远及王海军,一直无主动向家人通报案件的进展。陈光诚的四哥与宋律师相熟,周四从他处获知有关的消息,但宋律师并无透露案件是何时移送检察院。
陈光福说,律师又透露,被陈克贵刀伤的地方官员张健,法医鉴定为重伤。他说:“他作的法医鉴定说是重伤,九级伤残,残疾程度分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他现在是九级。”
陈光福对儿子被控较轻的罪名不以为然,他认为当局有意加害,儿子是不会得到公平的审讯。他说:“从法律意义来说应该分别很大,但对克贵,甚么罪名都无大差别。反正他们掌权,他们怎么说就怎么说。”
记者曾多次致电两名代理案件的法援律师,其中一人电话关机,另一人就无接电话。
受家人委托代理案件的北京律师丁锡奎表示,他周五多次致电沂南县检察院,但电话无人接听。他计划下周前往当地了解。他说:“我也知道这个消息,我跟检察院联系,他们不接电话。我们下周会去一趟。我们是合法的,他们若不接受是违法。”
一直关注事件的山东律师刘卫国表示,相信当局变更罪名是自知无充份理据以“故意杀人罪”起诉陈克贵,加上他们手上有法医鉴定伤者为重伤,即使以较轻罪名起诉,亦可以从重量刑。他说:“既然他们现在有重伤的鉴定,他们就掌握较灵活,故意伤害罪量刑是三到十年。现在就是怕他们突击,就是开会前直接到法院就把他判了。”
| 今年8月,陈光诚的家乡成立一支“治安巡逻队”,名单公开张贴在村内。名义上负责村内的治安,实质是监视村民。(照片由网友提供) |
此外,据陈光福透露,在陈光诚离开其家乡东师古村后,一直监控他及其家人的大批看守人员,其后陆续撤走。但今年8月,当局成立一支由14人组成的“治安巡逻队”,名单公开张贴在村内,表面上负责村内的治安,实际上是监视村民。村口至今仍设置两个摄像头,监控所有进出村子的行人和车辆。
陈光诚因揭露山东临沂当局粗暴推行计生受打压,其后被判刑,出狱后被软禁,期间他及家人遭虐待。他于4月成功逃离山东抵达北京,并躲进美国驻华大使馆。中美其后达成协议,让陈光诚赴美留学。其侄儿陈克贵,于地方政府闯进其家搜捕陈光诚时,因自卫用刀伤人,被以“故意杀人罪”逮捕。当局强行为他指派两名官方律师,并拒绝承认家人委托的律师。
(志愿编辑 刘浏)
原文链接
国际媒体有关 陈克贵 报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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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光诚和陈克贵几年前的合影 |
Reuters (路透社)
Chen Guangcheng: "Judging from the current situation, my confidence in Chen Kegui getting a fair trial has dropped." reut.rs/X3rSAL
— Sui-Lee Wee 黄瑞黎 (@suilee) 10月 13, 2012Blind Chinese activist says nephew could face unfair trial
The Daily Beast
Chinese Dissident Chen Guangcheng’s Nephew Faces Assault Charges - The Daily Beast thedailybeast.com/articles/2012/… My story on the case of Chen Kegui
— Paul Mooney 慕亦仁 (@pjmooney) 10月 13, 2012Chinese Dissident Chen Guangcheng’s Nephew Faces Assault Charges
Human Rights First: Chen Kegui Must Have Access to his Lawyer
For Immediate Release: October 12, 2012
Washington, DC – Human Rights First today deplored reports that Chinese authorities will prosecute Chen Kegui for “intentional injury.” Chen Kegui is the nephew of blind “barefoot lawyer” and dissident Chen Guangcheng who left China earlier this year for the United States after fleeing illegal house arrest. The organization urges U.S. government officials to uphold their promise to Chen Guangcheng, who was assured that the United States would work to keep his family and those who aided him safe from retribution by Chinese authorities. In particular, Deputy Secretary William Burns should use his upcoming October 17th visit to Beijing to make clear to Chinese officials that Chen Kegui’s access to his chosen lawyers is at the top of the diplomatic agenda.
Chen Guangcheng’s nephew was arrested and charged with attempted murder after Chen’s daring escape from house arrest in May. Chen Kegui has been denied legal representation, a violation of Article 14 of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of which China is a signatory. He was charged after defending his family when local officials stormed into his house and attacked his mother and father. Chen Guangcheng has said that he fears his nephew has been tortured.
Though local authorities have downgraded Chen Kegui’s charges from homicide to intentional injury, this prosecution appears to be politically-motivated.
“Chinese officials have continually shown disregard for the rule of law, first by illegally detaining Chen Guangcheng and now by continuing this persecution of his relative,” said Human Rights First’s Brian Dooley. “When Deputy Secretary Burns meets with Chinese officials next week he should make clear that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is keeping a close eye on Chen Kegui’s case. He must be allowed to see his lawyers.”
Human Rights First President and CEO Elisa Massimino has written twice to Secretary Clinton calling on her to speak out about the case. The State Department subsequently raised the case of Chen Guangcheng’s family members with Chinese authorities. Human Rights First has followed the treatment of Chinese lawyers and dissidents closely and will honor Chen Guangcheng with its annual Human Rights Award in on October 24.
link (Human Rights First)
2012-09-05
Human Right First: Secretary Clinton Urged to Raise Case of Chen Kegui in Meetings with Chinese Officials
Washington, DC – Human Rights First calls on Secretary of State Hillary Clinton to raise the case of Chen Kegui, nephew of the blind “barefoot lawyer” and dissident Chen Guangcheng, when she meets with Chinese authorities today and tomorrow. Sec. Clinton should raise the case to demonstrate to that she and others at the highest levels of the U.S. government are following the case with concern.
Chen Guangcheng’s nephew was arrested and charged with attempted murder after Chen’s daring escape from house arrest in May. Chen Kegui has been denied access to his lawyers, a violation of Article 14 of the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of which China is a signatory. He was charged after defending his family when local officials stormed into his house and attacked his mother and father. Chen Guangcheng has said that he fears his nephew has been tortured.
“Secretary Clinton pledged that human rights are ‘at the heart’ of U.S. diplomacy with China,” said Human Rights First President and CEO Elisa Massimino. “Now is the time to demonstrate that she means it. If Secretary Clinton meets with her counterparts in China and does not raise U.S. concerns about human rights, it will send a message that the United States considers human rights issues peripheral, not ‘at the heart’ of the relationship,” she added. “The situation in China is perilous for many citizens, particularly public interest lawyers and other rights activists who work to protect the human rights of their fellow citizens. There will be no real stability in the U.S.-China relationship so long as Beijing persists in abusing the rights of peaceful dissidents and their families.”
Massimino has written twice to Secretary Clinton calling on her to speak out about the treatment of Chen Kegui; the State Department has responded that it has raised the case of Chen Guangcheng’s family members with Chinese authorities. Human Rights First has followed the treatment of Chinese lawyers and dissidents closely and will honor Chen Guangcheng with its annual Human Rights Award in October.
For more information about this case, please contact Brenda Bowser Soder at bowsersoderb@humanrightsfirst.org or 202-370-3323.
link
2012-08-06
《自由亚洲》陈克贵案本周开庭家人接口头通知
2012-08-05
山东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的侄子陈克贵的父亲近期接到儿子周五开庭的通知。评论认为,倘若真如当局所言,此举是为了降低该案的影响力,因为前一天正是薄熙来的妻子薄谷开来案开庭日,但也有可能官方在测试外界的反应。
陈光诚赴美国后,一直关注其被当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逮捕的侄子陈克贵,呼吁临沂当局尊重人权。陈克贵的父亲陈光福,一周前接到当地分管政法的官员口头通知开庭日期。旅居美国的山东维权人士王雪臻星期天告诉本台:“陈光福(官员)通知他是10号(星期五开庭),但是没有法院出具的任何证明通知家属,说开庭要求家属出庭,开庭通知书没有,只是来说一下,但是谁知道沂南县在玩什么心眼,按照时间差看,9号(星期四,安徽合肥法院)审薄谷开来,10号自然没有外媒记者顾及这一块”。
新华社早前报道称,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将在8月9日(星期四)于安徽合肥正式开审。但未见报道同样令外界关注的陈可贵案开庭日期。
王雪臻表示,当局很会利用时机:“9号是薄谷开来开庭的日子,所以大部分驻京外交官还有(外国)驻京媒体,会选择9号把全部精力放在安徽,10号如果陈克贵开庭,就没有精力跑到山东,关注陈克贵,他(当地官员)利用这个时间差,使陈克贵(开庭)成为关注点的盲区,只是网友有可能去看,但是网友是好控制的,外媒记者不好控制,但是我们也不知道临沂10号会不会开庭,但利用时间差是临沂的强项”。
陈光诚今年4月下旬逃离山东后,进入美国驻北京大使馆,4月27日半夜,沂南县双堠镇镇长张健带领二十多人突然翻墙闯进其哥哥陈光福家中搜查及打人,陈光福的儿子陈克贵用刀砍伤该名镇长后,被以“故意杀人罪”逮捕。陈光诚曾多次表示,其家人遭到当局报复,是无辜的,并揭露沂南县公安局强行为陈克贵指定律师,拒绝其家属委托的两位律师会见陈克贵,即违反法律程序,也严重侵害了公民的诉讼权利。
陈克贵妻子刘芳委托的其中一位北京律师丁锡奎星期天对记者说,未接到开庭通知:“他们不让会见是非法的”。
丁律师:什么时候通知的?
记者:七天前。
丁律师:那他们没跟我联系。当时去检察院,检察院答应到检察院的时候,检察院就通知我们,现在他这个做法是不对的,我们原来(与检察院)有个协议,我们把手续交给他们,起诉的话,通知我们。
关注陈克贵案的北京社会活动家胡佳对此表示:“他如果真的这么快就审批意味着对陈光诚的报复,你不是在发表言论,又在批评,又在追责吗,那么你的人捏在我们手里,你的人质在这里,要看看你有没有所顾忌,第一是报复,第二是加强他对陈光诚以后的牵制,你别以为我们对你的牵制是假的,但你现在做了一件事情令我们不满了,我们就有相应的手段来制衡你在海外发表的一些言论”。
美国时间8月2日,陈光诚在美国国会山庄与众院议长贝纳和民主党领袖佩洛西等人会谈后,在会后记者会上表示,中央政府不只一次公开承诺,将对陈家一家人遭非人道迫害展开调查及公开处理;但三个月来并未收到进展的消息,他还说,这几年来大陆人权状况急遽恶化,道德和法纪彷佛回到文革时期。
胡佳说,官员口头通知陈克贵开庭日期和七年前陈光诚案开庭十分相似,且暗藏着变数:“这种口头通知有时候会延期开庭的,因为不留下任何书面东西,你没有凭证,如果这个周五真的开庭说,各地支持陈光诚的朋友会前往当地,有可能扑空。那时有可能他真的开庭,你认为有可能口头通知没什么可靠性的话,不仅可以‘涮’(戏弄)那些光诚的朋友,同时也是为了‘涮’记者,尤其陈克贵的案件主要是海外媒体在报道,人家都已经到了现场他告诉你说‘延期审理’”。
陈克贵案开庭日期是否真如官员所言,还是虚晃一枪,各方拭目以待。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乔龙的采访报道。
原文链接
2012-05-22
斯伟江律师:关于沂南陈案的后续事宜
一,我将要求沂南警方出示证据。在沂南警方未出示陈X贵签字的申请法律援助相关手续,如委托书等文件之前,沂南警方的说法,并无证据支撑。目前丁锡奎律师和斯伟江律师仍是陈在侦查阶段的律师。即便按传统套路,杨佳案、北海案、乐清钱云会案时,警方至少还出示了当事人书写的委托其他律师的书面证明。临沂警方只是口头表述,而其口头表述,几次表述都严重缺乏可信度。如果警方说法无需证据,法治显然就沦落为警察之治。
二,我们将建议家属去沂南法律援助中心,核实是否存在法律援助律师。如存在,则要求援助律师转告陈XX,他妻子帮助他请了北京、上海的律师,让其作出选择。我们认为,根据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法律援助律师有此转告义务。
三,我们将向公安部反映上述情况,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允许任何人玩弄法律。
四,我们建议家属向沂南公安局报案,控告事发当晚非法侵入陈X贵家庭的镇政府官员及其他人员,他们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245条,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沂南警方应当依据查明的事实,拘捕相关责任人。法律并不是只针对老百姓的,政府官员一样应受法律约束。
正如沂南警方所说,本案是一个普通刑事案件。任何将该案政治化的行为,都不能容忍。对警方,依法办案,是最大的爱国。我希望我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陈X贵妻子刘芳为陈X贵聘请的律师:
斯伟江
2012年5月19日
来源:作者博客
二,我们将建议家属去沂南法律援助中心,核实是否存在法律援助律师。如存在,则要求援助律师转告陈XX,他妻子帮助他请了北京、上海的律师,让其作出选择。我们认为,根据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法律援助律师有此转告义务。
三,我们将向公安部反映上述情况,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允许任何人玩弄法律。
四,我们建议家属向沂南公安局报案,控告事发当晚非法侵入陈X贵家庭的镇政府官员及其他人员,他们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245条,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沂南警方应当依据查明的事实,拘捕相关责任人。法律并不是只针对老百姓的,政府官员一样应受法律约束。
正如沂南警方所说,本案是一个普通刑事案件。任何将该案政治化的行为,都不能容忍。对警方,依法办案,是最大的爱国。我希望我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陈X贵妻子刘芳为陈X贵聘请的律师:
斯伟江
2012年5月19日
来源:作者博客
丁锡奎律师:关于陈克贵故意杀人一案的律师函
沂南县公安局谢立伟、高兴利警官并转呈马成连局长:
我是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丁锡奎律师,我和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斯伟江律师是贵局侦办的涉嫌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陈克贵的律师。现就会见陈可贵问题致函贵局,请依法予以处理解决:
一、基本情况
2012年5月11日,我受陈克贵之妻刘芳委托,作为其本案侦查阶段律师及后续诉讼阶段的辩护人;刘芳称:2012年4月27日凌晨2:48分,陈克贵给她发短信,内容是“为我请律师”。
5月11日下午,我打电话给贵局刑事侦查大队(以下简称刑侦大队)时,接电话的王警官回复,领导要求,带委托人刘芳去刑侦大队办手续,否则不接收律师的委托手续,我表示这种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5月16日上午11点左右,我和本案另一律师斯伟江(以下简称斯律师)到刑侦大队交委托及会见手续,接待我们的谢立伟警官(以下简称谢警官)接收手续并表示,因为承办人出差,等承办人回来安排会见事宜。斯律师当场与承办人高兴利警官(以下简称高警官)通电话,他说其在河南出差,回来才能安排会见。
5月17日下午5点多,高警官给我打电话,要求我和斯律师次日上午到刑侦大队面谈会见事宜,我要求明确告知,是否安排会见?高警官在电话里不置可否,一再要求面谈。
5月18日早上8点30分左右,我到刑侦大队,8点40分左右,我与高警官通电话,他要求等斯律师一起才能告知能否安排会见;一小时以后,高警官、谢警官出面接待我,郑重其事告知我,陈克贵已经请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主管机关已在5月10日之前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你们不能会见陈克贵,但未出具任何书面材料;我提出仅就委托事项会见陈克贵并由其选择律师,被他们以“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拒绝。
当日(5月18日)上午11点多,斯律师致电沂南法律援助中心(0539-3238148),中心的负责人(接电话人表示自己是领导,姓NI)表示,并不清楚此事,因此,也不知道是哪两位援助律师。
二、我们的看法
我们认为,贵局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严重侵害了陈克贵的合法权益及律师的合法执业权,具体为:
(一)贵局以“已经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为由拒绝亲属委托的律师会见陈克贵无法律依据
1、《刑诉法》仅在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规定,根本没有在侦查阶段以及审查起诉阶段指定法律援助律师的内容,更谈不上以“已经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为由拒绝亲属委托的律师会见的问题。
2、《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也没有关于以“已经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为由拒绝亲属委托的律师会见内容。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司发通[2005]78号,以下简称刑诉法律援助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支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开展工作,应当告知律师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依法安排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为律师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等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该文件既不是司法解释,也不是部门规章,仅仅是普通规范性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其规定的在侦查阶段以及审查起诉阶段指定法律援助律师权利仅仅可以视为准诉讼地位,也没有关于以“已经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为由拒绝亲属委托的律师会见规定。
另外在此需要强调的是,本案为陈克贵指定法律援助律师的程序存在瑕疵,《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以及《刑诉法律援助规定》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在24小时内将其申请转交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并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协助提供《法律援助条例》第17条规定的有关证件、证明及案件材料”。本案中,临沂县看守所及贵局均未向陈克贵的亲属履行通知义务。
(二)依据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亲属委托律师有权会见陈克贵,原来“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应当终止法律援助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的规定,应当确认的原则是,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应当优先于指定法律援助的律师,具体到本案,陈克贵亲属委托律师后,原来“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应当终止法律援助,退出本案,而不是像贵局所说的,陈克贵已经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亲属委托的律师无权会见。必须将颠倒的是非校正过来,我们作为亲属委托的律师,有权依法及时的会见陈克贵。
另外在此指出的是,由于本案中涉案伤者系政府官员,亲属非常担心陈克贵在羁押中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甚至酷刑,我国早于23年前已经加入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国际社会对陈克贵的情况也比较关注,贵局早日安排我们会见,便会早日消除这种疑虑。
三、我们的请求
贵局依法及时安排我和斯律师会见陈克贵,以保障陈克贵的合法权益及律师的合法执业权,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尊敬的马成连局长,谢立伟、高兴利警官,正如贵局所称,本案是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但国内外极为关注,希望贵局本着理性和良知,善意正确的理解法律,公正严明的执行法律,以期本案有一个公正圆满的结果!
如此,陈克贵幸甚,中国法治幸甚!
顺颂
侦祺!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丁锡奎律师
二○一二年五月廿一日
来源:作者博客
我是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丁锡奎律师,我和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斯伟江律师是贵局侦办的涉嫌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陈克贵的律师。现就会见陈可贵问题致函贵局,请依法予以处理解决:
一、基本情况
2012年5月11日,我受陈克贵之妻刘芳委托,作为其本案侦查阶段律师及后续诉讼阶段的辩护人;刘芳称:2012年4月27日凌晨2:48分,陈克贵给她发短信,内容是“为我请律师”。
5月11日下午,我打电话给贵局刑事侦查大队(以下简称刑侦大队)时,接电话的王警官回复,领导要求,带委托人刘芳去刑侦大队办手续,否则不接收律师的委托手续,我表示这种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5月16日上午11点左右,我和本案另一律师斯伟江(以下简称斯律师)到刑侦大队交委托及会见手续,接待我们的谢立伟警官(以下简称谢警官)接收手续并表示,因为承办人出差,等承办人回来安排会见事宜。斯律师当场与承办人高兴利警官(以下简称高警官)通电话,他说其在河南出差,回来才能安排会见。
5月17日下午5点多,高警官给我打电话,要求我和斯律师次日上午到刑侦大队面谈会见事宜,我要求明确告知,是否安排会见?高警官在电话里不置可否,一再要求面谈。
5月18日早上8点30分左右,我到刑侦大队,8点40分左右,我与高警官通电话,他要求等斯律师一起才能告知能否安排会见;一小时以后,高警官、谢警官出面接待我,郑重其事告知我,陈克贵已经请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主管机关已在5月10日之前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你们不能会见陈克贵,但未出具任何书面材料;我提出仅就委托事项会见陈克贵并由其选择律师,被他们以“不符合法律规定”为由拒绝。
当日(5月18日)上午11点多,斯律师致电沂南法律援助中心(0539-3238148),中心的负责人(接电话人表示自己是领导,姓NI)表示,并不清楚此事,因此,也不知道是哪两位援助律师。
二、我们的看法
我们认为,贵局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严重侵害了陈克贵的合法权益及律师的合法执业权,具体为:
(一)贵局以“已经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为由拒绝亲属委托的律师会见陈克贵无法律依据
1、《刑诉法》仅在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规定,根本没有在侦查阶段以及审查起诉阶段指定法律援助律师的内容,更谈不上以“已经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为由拒绝亲属委托的律师会见的问题。
2、《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也没有关于以“已经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为由拒绝亲属委托的律师会见内容。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规定》(司发通[2005]78号,以下简称刑诉法律援助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支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开展工作,应当告知律师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依法安排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为律师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等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该文件既不是司法解释,也不是部门规章,仅仅是普通规范性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其规定的在侦查阶段以及审查起诉阶段指定法律援助律师权利仅仅可以视为准诉讼地位,也没有关于以“已经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为由拒绝亲属委托的律师会见规定。
另外在此需要强调的是,本案为陈克贵指定法律援助律师的程序存在瑕疵,《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以及《刑诉法律援助规定》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在24小时内将其申请转交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并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协助提供《法律援助条例》第17条规定的有关证件、证明及案件材料”。本案中,临沂县看守所及贵局均未向陈克贵的亲属履行通知义务。
(二)依据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亲属委托律师有权会见陈克贵,原来“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应当终止法律援助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关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的规定,应当确认的原则是,当事人委托的律师应当优先于指定法律援助的律师,具体到本案,陈克贵亲属委托律师后,原来“指定法律援助律师”应当终止法律援助,退出本案,而不是像贵局所说的,陈克贵已经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亲属委托的律师无权会见。必须将颠倒的是非校正过来,我们作为亲属委托的律师,有权依法及时的会见陈克贵。
另外在此指出的是,由于本案中涉案伤者系政府官员,亲属非常担心陈克贵在羁押中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甚至酷刑,我国早于23年前已经加入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国际社会对陈克贵的情况也比较关注,贵局早日安排我们会见,便会早日消除这种疑虑。
三、我们的请求
贵局依法及时安排我和斯律师会见陈克贵,以保障陈克贵的合法权益及律师的合法执业权,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尊敬的马成连局长,谢立伟、高兴利警官,正如贵局所称,本案是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但国内外极为关注,希望贵局本着理性和良知,善意正确的理解法律,公正严明的执行法律,以期本案有一个公正圆满的结果!
如此,陈克贵幸甚,中国法治幸甚!
顺颂
侦祺!
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丁锡奎律师
二○一二年五月廿一日
来源:作者博客
2012-04-27
与陈光诚侄儿陈可贵通话的录音
今天下午大概一点半左右(北京时间是星期五凌晨1:30左右),我(@yaxuecao)在推上看到一条推,说双堠镇镇长陈健带一群人闯进陈光诚大哥的家,带走了陈光诚大哥,在试图抓住大哥的儿子陈可贵时,陈可贵出于自卫,用刀砍了那群人。此时他已报警,正在村外等警察来。那条推提供了陈可贵的手机号码。
我抓起电话打了那个号码。我没指望真的会打通,因为我想警察说不定已经把他带走了,或者他的线忙。结果居然打通了。以下是他的音频。 我录完后,他又说了一会儿,我就又录了一段,所以有两个音频: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可下载,望传播!
我抓起电话打了那个号码。我没指望真的会打通,因为我想警察说不定已经把他带走了,或者他的线忙。结果居然打通了。以下是他的音频。 我录完后,他又说了一会儿,我就又录了一段,所以有两个音频:
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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