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杰荣
盲人法律活动人士陈光诚因为帮助妇女反对政府的强迫绝育政策在监狱服刑了51个月。但自从他服刑期满后,他就一直被囚禁在家中,并且被中国山东省临沂市的警方虐打至今有一年多。新的情况是,尽管有严格的言论审查制度,陈光诚和他家人的处境在中国吸引了人们的注意,他的同情者从全国各地来探望他。但这些人通常被便衣警察以暴力的方式赶走。
随着人们要求政府解释在法律之外惩罚陈光诚的呼声的增长,可能发生的悲惨对抗令人担忧。尽管如此,这种自下而上的压力是多年来中国法律改革的最显著的新发展。为陈光诚争取权利的运动可能会成为一个在中国争取自由和正义的史碑性的斗争。
从最近释放艺术家艾未未看来,国内和国外压力的结合能帮助持不同政见者。所以加大对陈光诚案件的公众知情,尤其是在中国国内,是不可或缺的。
人们对陈光诚的困境有三个误解。其一是认为在中国,类似的对律师和法律活动家的迫害和虐待罕见,或者仅仅发生在几个英勇的持不同政见者身上:这些人公开援引法律来对抗不公,而不是依赖较少对抗性的方法。事实上,陈光诚从来没有想成为一个“麻烦制造者”来特意破坏社会稳定与和谐。他只是想依靠司法机构来有序地处理社会积怨,从而达到促进稳定与和谐。他唯一的错误是他诚实地相信中国的司法改革,而且完全接受中国的法律条文。
在我访问他的一天,他为县法院拒绝接受他免费代理的贫困客户的诉讼而深感沮丧。他问我:“当局想要我怎么做?带头上街头抗议吗?我不想这样做。“然而,残酷而荒谬的是,他最终被冠以妨碍交通和破坏公共财产的莫须有罪名。
中国的维权律师和非职业维权者正在受到官方广泛而系统的迫害。已经有几百名律师因为帮客户打以下这类官司而被迫害:反对住宅强拆,环境污染,食品和药品的污染,官员的腐败行为,对生病或残疾的歧视迫害等。许多公益和刑事辩护律师从来没想到自己还是人权律师。他们面临的是:当地司法部门威胁要吊销他们的从业执照,警察把他们关在监狱或家中,当局“建议”他们离开这个国家,他们被官方雇的打手绑架并殴打。
第二个误解是陈光诚最近的苦难仅仅是地方政府横行的另一个例子,并没有得到中央政府的批准或纵容。对律师的许多攻击也许确实起源于当地,陈光诚的案件开始于2005年,当地方当局派打手非法把他和他的家人拘留在家里。然而,情况很快就得到国家领导人的关注。后据报道,公安部的代表与当地官员会面讨论后,当局推出了针对陈光诚的刑事起诉,这是一种传统的压制方法。
第三个误解是,陈家自去年以来他从监狱释放后所经历的苦难也许有一些法律依据。各国政府,乃至中国政府,通常要保持一些自己的不当行为似是而非的表面合法性,不管这种面纱多么地薄。然而据我所知,在这个案件上连这样的理由都找不出,这似乎已完全超出执法的道德底线。
在10月28日北京新闻发布会上,一位外国记者询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关于把陈光诚监禁在家的法律依据时,他拒绝回答。他只是声称,“在我们国家,公民的自由受到充分的保护,任何强制措施的实行都是基于法律的。”问话和回答后来都从新闻发布会的文稿和录像节目中删掉了。
为什么警察要迫害陈光诚?显然,这反映了地方官员的尴尬,他们以非法的方式来执行严格的一胎化政策,其行为暴露在中央政府和世界的面前。然而,这个迫害也是一个更大的党的鱼与熊掌兼得的全国性的战略的一部分。
一方面,它力求达到对内的合法性和软实力建设。其方式是构建和提倡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个体系应该是保护公民的权利并创造对执法权力的限制。另一方面,它尽一切努力让这些权利和限制成为虚构。其方式就是打压律师和维权人士--这个目前唯一能让这些许诺成为“有生命的法律”的群体。
如果这个包括陈光诚在内的群体,可以被压制消声,党的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形象就可以保住,至少在目前如此。然而,从长远来看,那些有与陈光诚一样的对法院的失望但缺乏他对法律的信仰的人们,将真正带着冤屈与不平走上街头。这很可能产生更多的不稳定和冲突。
(孔杰荣是纽约大学法学院的美国-亚洲法律研究所主任和亚洲外交关系委员会高级研究员。)
随着人们要求政府解释在法律之外惩罚陈光诚的呼声的增长,可能发生的悲惨对抗令人担忧。尽管如此,这种自下而上的压力是多年来中国法律改革的最显著的新发展。为陈光诚争取权利的运动可能会成为一个在中国争取自由和正义的史碑性的斗争。
从最近释放艺术家艾未未看来,国内和国外压力的结合能帮助持不同政见者。所以加大对陈光诚案件的公众知情,尤其是在中国国内,是不可或缺的。
人们对陈光诚的困境有三个误解。其一是认为在中国,类似的对律师和法律活动家的迫害和虐待罕见,或者仅仅发生在几个英勇的持不同政见者身上:这些人公开援引法律来对抗不公,而不是依赖较少对抗性的方法。事实上,陈光诚从来没有想成为一个“麻烦制造者”来特意破坏社会稳定与和谐。他只是想依靠司法机构来有序地处理社会积怨,从而达到促进稳定与和谐。他唯一的错误是他诚实地相信中国的司法改革,而且完全接受中国的法律条文。
在我访问他的一天,他为县法院拒绝接受他免费代理的贫困客户的诉讼而深感沮丧。他问我:“当局想要我怎么做?带头上街头抗议吗?我不想这样做。“然而,残酷而荒谬的是,他最终被冠以妨碍交通和破坏公共财产的莫须有罪名。
中国的维权律师和非职业维权者正在受到官方广泛而系统的迫害。已经有几百名律师因为帮客户打以下这类官司而被迫害:反对住宅强拆,环境污染,食品和药品的污染,官员的腐败行为,对生病或残疾的歧视迫害等。许多公益和刑事辩护律师从来没想到自己还是人权律师。他们面临的是:当地司法部门威胁要吊销他们的从业执照,警察把他们关在监狱或家中,当局“建议”他们离开这个国家,他们被官方雇的打手绑架并殴打。
第二个误解是陈光诚最近的苦难仅仅是地方政府横行的另一个例子,并没有得到中央政府的批准或纵容。对律师的许多攻击也许确实起源于当地,陈光诚的案件开始于2005年,当地方当局派打手非法把他和他的家人拘留在家里。然而,情况很快就得到国家领导人的关注。后据报道,公安部的代表与当地官员会面讨论后,当局推出了针对陈光诚的刑事起诉,这是一种传统的压制方法。
第三个误解是,陈家自去年以来他从监狱释放后所经历的苦难也许有一些法律依据。各国政府,乃至中国政府,通常要保持一些自己的不当行为似是而非的表面合法性,不管这种面纱多么地薄。然而据我所知,在这个案件上连这样的理由都找不出,这似乎已完全超出执法的道德底线。
在10月28日北京新闻发布会上,一位外国记者询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关于把陈光诚监禁在家的法律依据时,他拒绝回答。他只是声称,“在我们国家,公民的自由受到充分的保护,任何强制措施的实行都是基于法律的。”问话和回答后来都从新闻发布会的文稿和录像节目中删掉了。
为什么警察要迫害陈光诚?显然,这反映了地方官员的尴尬,他们以非法的方式来执行严格的一胎化政策,其行为暴露在中央政府和世界的面前。然而,这个迫害也是一个更大的党的鱼与熊掌兼得的全国性的战略的一部分。
一方面,它力求达到对内的合法性和软实力建设。其方式是构建和提倡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个体系应该是保护公民的权利并创造对执法权力的限制。另一方面,它尽一切努力让这些权利和限制成为虚构。其方式就是打压律师和维权人士--这个目前唯一能让这些许诺成为“有生命的法律”的群体。
如果这个包括陈光诚在内的群体,可以被压制消声,党的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形象就可以保住,至少在目前如此。然而,从长远来看,那些有与陈光诚一样的对法院的失望但缺乏他对法律的信仰的人们,将真正带着冤屈与不平走上街头。这很可能产生更多的不稳定和冲突。
(孔杰荣是纽约大学法学院的美国-亚洲法律研究所主任和亚洲外交关系委员会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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