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16

朱承志,我们和你97岁的老母亲一起喊你回家吃饭!


2013年1月15日朱承志网络消息:





《推特观察》2013年第1期转发有关朱承志的系列推文:

361、RT @mls3026489:  在无耻的时代,受难就是一种光荣,也是义人的职责。你若逃避,便不是真义人。若不推墙,你的臂膊便宜会觉得空虚,因为你的力量不是为助恶而赋予的。

362、RT @wlh8964: 2013 年第一天,向所有在墙里的良心犯们行鞠躬礼!你们的牺牲,保存了这个国家的曙光和希望;向在墙外冒着各种打压坚持做事、发声的朋友们致敬,你们的坚持推动着社会艰难前行;向敢于质疑权威怀疑自己的朋友们恭喜,怀疑是告别脑残的第一步。觉醒不分早晚,让我们同行。

363、RT @wlh8964: 1 月 2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08 天。假如他是我们的父兄,你该怎么办?是的,他就是一位忠厚长者,与人无害,唯有相帮。今天他为行朋友道义被拘禁了,谁敢保证明天这种事不会发生在我们身上?今天不为他呼吁,明天谁为我们呼吁?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364、RT @wlh8964: 1 月 3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09 天。一伙不讲江湖道义的家伙,把一位有良心、行道义的善良老者送入牢笼——以煽癫的名义!老朱,有一位全国政协委员也为老朱你发声了,公道自在人心!我们为你骄傲。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365、RT @wlh8964: 1 月 4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10 天。老朱,有很多素不相识的朋友们为你签名呼吁,要求释放你回家。有网友留言说,虽然“签名让我害怕被抓,然而,我更恐惧延伸到下一代,害怕就让我们这一代害怕吧。”我们在克服恐惧中认识自己、鼓励自己,为了下一代,前行。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366、RT @wlh8964: 1 月 5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11 天。刘晓原律师冒大雪赶到邵阳,本以为终可见到在公众视野消失了半年多的老朱,却被检察院告知退回补充侦察,继而被看守所告知改为ⴁ视居住——就是不让律师见到你!老朱,你在哪里?是什么让他们这么怕你会见律师?愈加牵挂!邵阳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367、RT @wlh8964: 1 月 6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12 天。由看守所羁押改为“监视居住”,我们失去了你的影子吗?老朱,你在哪里?你在他们的“指定居所”,从此你孤独面对你所有的敌人。他们为何不敢让你回家?为何不敢让你见律师?不知你陷入何种危险,更增万分牵挂!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368、RT @wlh8964: 1 月 7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13 天。邵阳是雨加雪的天气。正告那些看押朱承志的人员,无论你是国保、警察、还是保安,请你们尽可能的善待老朱,不仅因为他是一位好人、长者,也因为你们终有一天会面临正义和良知的质询:你在“执行命
令”的时候,可有故意作恶?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369、RT @wlh8964: 1 月 8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14 天。老朱,你为朋友仗义执言,因言获罪;你坚守真相拒不说谎,被剥夺自由至今。助人为乐何罪之有?坚守真相何罪之?老朱,你一天不自由,我们一天不放弃追问、呐喊:释放朱承志,让他回家过年。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370、RT @wlh8964: 1 月 9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15 天。由看守所的迫害,改为秘密关押,究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情况?为什么不让见律师?为什么不让见家人?我们既然承诺守相助,必然要坚守承诺。老朱没回家,就要继续呐喊:释放朱承志!让他回家过年!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371、RT @wlh8964: 1 月 10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16 天。释放朱承志!让他回家过年!释放朱承志!让他回家过年!释放朱承志!让他回家过年!释放朱承志!让他回家过年!释放朱承志!让他回家过年!释放朱承志!让他回家过年!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372、RT @wlh8964: 1 月 11 日,又是一个像老朱一样直不楞登的日子,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17 天。一位有家有室,有妻、有女、有外孙的花甲老者,被强制成为一个光棍,在看守所过了 11 月 1 日、11 月 11 日,现在又在秘密关押中迎来了 1 月 11 日。老朱,你到底被73 到哪里?邵阳,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过年!还良心犯自由!

373、RT @wlh8964: 1 月 12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18 天。我是朱承志的朋友,一个不合格的朋友。我不像老朱对老李那样忠诚,站起来呐喊,说出真相,哪怕因此失去自由;我不像老朱那样勇敢,心无杂念,四处奔波,只为一个晴朗朗的天。卑微如我,只能不舍最后的呐喊: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过年!还良心犯自由!

374、RT @wlh8964: 1 月 13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19 天。江湖沧桑几千年,一个义字是永远的话题。老朱为义被失去自由,而你们因为他的义,做了不义的小人——把他送入高墙。无论在看守所、还是秘密关押,他仍在为了义而受难。为了让你们的灵魂安宁一些,放朱承志回家吧!让他回家过年!放人!还良心犯自由!

375、RT @wlh8964: 1 月 14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20 天。老朱是一位有态度的公民,他行走在履行公民责任的路上。现在他被 73 了,墙外的我们该怎么办?请签名,呼吁释放朱 承志docs.google.com/spreadsheet/pu…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还良心犯自由! pic.twitter.com/IFfGZFXP

376、RT @wlh8964: 1 月 15 日,朱承志被失去自由 221 天。三九天,最冷的季节,还不放老朱回家!要不我们打道邵阳,拜谒一下崀山,流连一下夫夷河?邵阳古城人杰地灵,出了不少好汉,值得一访。邵阳,放人!放朱承志回家过年!还良心犯自由!推特观察TwitterObserver)  
     
377、RT @tufuwugan:  香港朋友告知,目前朱承志案子在香港慢慢引起关注,他们本来对李旺阳之死耿耿于怀,现在不想朱承志成为下一个李旺阳,时机到了,他们会组织大规模游行抗议,既然邵阳这么嚣张无耻,既然它们不要脸,那就一起让李旺阳之死再翻出来。

378、RT @liu_xiaoyuan:  据悉,朱承志姐姐已收到ⴁ视居住通知书,但老朱不是在家中被ⴁ视。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有固定住所的,就应在他家中执行ⴁ视。朱承志是本地人,他有属于自己的住房。

379、RT @liu_xiaoyuan:  今天下午,我们到了看守所。后我打电话问政委,他说,刚要打电话告诉我,办案单位已対朱承志变更了强制措施被带走了。我再打电话问检察院。检察官称,他刚得到公安局通知,说是转为ⴁ视居住六个月。

380、RT @liu_xiaoyuan: 我来会见就将案件退补,当天又变更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视居住,无非是想阻止我复印案卷和会见。如案件不退补,检察机关就该把案卷材料给我复印,看守所就应让我会见。现变更为指定居所ⴁ视居住,由于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律师会见就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了。

381、RT @mozhixu:  @刘晓原律师:朱承志煽颠案是我恢复执业后办理的第一起案件,原以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施行后,律师会见和阅卷会顺利些,可没预料到的是,执法机关用了不到一天时间,就以退回补充侦查,同时变更强制措施,以指定居所的ⴁ视居住办法,暂时阻截了我的阅卷和会见。RT @mozhixu: 杨支柱:朱承志改“ⴁ视居住”原来是挂羊头卖狗肉,并没有回自己家中,而是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处所。这种所谓指定处所得ⴁ视居住实际上比拘留或逮捕更凶恶:因为如果被判有罪的话,不能折抵刑期;如果被判无罪释放的话,也几乎没有国家赔偿。

382、RT@lihai54:不能呆在自己家里的监视居住,有可能不如看守所,因为在法律保障之外。 RT@49laihong:  RT @mozhixu:  RT @tufuwugan:  如果朱承志不能呆在自己家里,那么监视居住和在看守所无异。

383、RT@xchen15: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新刑事诉讼法为魔鬼摧毁人权保留的一道门缝。不巧的是,湖南人朱承志成了新刑诉法实施后的第一个受害人。

384、RT@tufuwugan:如果朱承志不能呆在自己家里,那么监视居住和在看守所无异,所以我们必须继续加大力度关注和呼吁,邵阳准备把老朱弄成一面旗帜,我们帮它们完成。

385、RT @liu_xiaoyuan: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于 2013 年 1 月 1日施行。1 月 4 日,是国家机关上班的第一天。这份给朱承志家属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通知书 》,不仅是刑诉法修正案当地的第一号,很可能还是全国第一。  pic.twitter.com/GGzKLxHe

2013年1月14日消息:

1月14日星期一

广州律师郭艳已将《朱承志文集》转发邵阳市市长信箱

登陆网页邵陽市長信箱

北京诗人刘强本週末打印了10冊《朱承志文集》,以個人名義快遞邵陽市長龚文密、市委书记郭光文、邵陽市檢察院檢察長戴华峰、公安局長李曉葵、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尹南飛以及《邵陽日報》總編黃松明,要求释放朱承志。



诗人可以做,你也可以做!为了朱承志早日获释,为了在家里盼望着儿子归来的97岁的老母亲!


发个邮件,奉献一秒钟,声援朱承志,保卫公民记者,你能为南方周末站出来,不能为朱承志喊一声吗?朱承志比《南方周末》更重要!释放朱承志,让他回家过年!
《公民朱承志》文集下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