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克贵家属关于拒绝接受两名指定律师的声明
2012年4月27日凌晨,双堠镇镇长张健带领20多人,没有出具任何手续和所出示任何证件,闯入我们家里,对陈克贵和他母亲进行殴打,同时肆意破坏家中财物,陈克贵被迫进行防卫,在防卫过程中致使张健等人受伤,陈克贵当即打110报警并请求投案自首,后以故意杀人罪名被刑事拘留。
我们正式委托了斯伟江、丁锡奎作为陈克贵的辩护律师,但两位律师要求会见时却被告知,沂南法律援助中心已经为陈克贵指定了宋奎远和王海军律师。这是于法无据的、也是我们绝对不能接受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有权委托律师。在我们已经委托两位律师的情况下,沂南县公安局强行为其指定律师,一是浪费了国家的法律援助资源,二是剥夺了我们近亲属委托律师的权利。两位指定律师,分别来自山东同力兴国律师事务所和山东阳都律师事务所,而2006年有关政法机关通过沂南法律援助中心强行给陈光诚指定的律师,也恰恰来自这两个律所。两律师态度极恶劣,在法庭上完全没有维护陈光诚的权利,对控方和审判方的种种程序违法行为,予以毫不掩饰的配合。
陈克贵案如法炮制。违背陈克贵本人和家属的意愿,为其指定律师,使我们委托的律师无法为陈克贵提供法律帮助或辩护,这将对本案的公正性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我们有理由担心,拒绝我们家属委托的律师尽早介入司法程序,是为了掩盖案件真相,包括陈克贵有可能遭遇报复性执法和酷刑等情况。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但某些公检法等公权力机关,恶意利用法律援助制度,在近年来一些公众关注的案件里(杨佳案、北海杨在新案、贵州黎庆洪案),强行为不需法律援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指定“听话”的律师,从而排斥当事人信任的、敢言的、真正能够保障其权利的律师,以达到掩盖真相、玩弄程序、操控庭审的目的,这严重侵害了公民的诉讼权利,扭曲了法律援助制度。对此应有足够的警惕。
作为陈克贵的家属,我们坚决反对有关部门强行指定律师的做法,强烈要求宋奎远、王海军两位律师立即退出本案。否则本案程序从一开始,就没有公正可言。
陈克贵的父亲:陈光福
陈克贵的母亲:任宗举
陈克贵的妻子:刘 芳
代书人:滕彪、李方平、刘卫国
2012年7月23日
陈光诚关于不接受陈克贵案指定律师的声明
我的侄子陈克贵因为无法忍受地方党政官员及雇用流氓的暴力殴打而进行自卫。被临沂地方当局以故意杀人的罪名抓捕,现仍关押在沂南县看守所。我们家人为他聘请的多位律师均不能见到他。当局声称已为陈克贵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他们分别是: 沂南县阳都律师事务所的王海军律师及同力兴国律师事务所的宋奎远律师。到目前为止,两位律师没有为陈克贵做任何法律上的服务。06年我也是被当局强行指派了同样是这两个律师事务所的两位援助律师,他们在法庭上对控方的所有指控只会说“没有异意。”如今为陈可贵指派援助律师纯属故剧重演,其真正的目的是阻止我们自己的律师的参与,便于黑箱操作。在此情况下,援助律师是不法官员达到加害当事人的目的的拐杖,其实质是犯罪者的帮凶。为了维护我国法律的尊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律师的正当执业权,在此,我作为可贵的叔叔郑重声明:我们有丁锡奎,斯韦江等律师为陈克贵辩护,沂南县的王海军,宋魁元两位援助律师,我们不用你们,请自重赶快退出。
2012年7月24日
陈光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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