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司法局:
陈光诚之事,我早有所耳闻,感觉这是中国法治史上一大黑点。但我毕竟只是一名为三餐而奔波的律师,也没怎么用心关注过陈光诚之事。今年4月份,突然听到陈光诚跑到美大使馆,还有其侄子陈克贵涉嫌故意杀人。我的感觉是,陈光诚的出跑,将使中国的外交颜面尽失。中国唯一能挽回一点颜面的办法是客观依法处理陈光诚之事,以及陈克贵之案。
4月28日,山东刘卫国律师邀请我参与陈克贵之案。我答应了。个中原因如下:
第一、 陈克贵案,属普通刑事案。任何律师都可以代理。
第二、 陈克贵,必须要有律师来为其辩护。这样,才能体现中国的法治。
第三、 陈克贵必须由其家属和外界信任的律师来辩护,才能体现法治与公平。
第四、 陈克贵案,天下人皆知,中国不应该行政干预此案,否则中国的国际形象将再度恶化。
居于以上原因,我答应代理陈克贵案。因为,我相信,我能依法客观地为陈克贵辩护,不会为了某些目的而歪曲本案,因为我没有其他目的,只想客观地为陈克贵辩护。
但,当广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领导找我谈话,要我退出该案时,我还是答应了,也答应不能以任何借口过去山东。
令我难以接受的是,5月18日,广州市司法局指示律师事务所解除与我的劳动合同。我真的愤怒了。我无法想象,广州的司法局竟然如此的黑,竟然如此的不讲法律,竟然如此的幼稚。全国十几个律师同意代理陈克贵案,甚至在陈克贵案被山东当局指定辩护之后,还有北京丁锡圭、上海斯伟江、山东刘卫国等律师坚持代理陈克贵案。他们不受任何处分,我为什么就要受处分呢?难道就广州司法局领导具有相当的智慧,及时识别某些别人用心的人,并将其清除出律师队伍吗?还党与国家一个安宁吗?
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核实,我终于查清处理我的幕后黑手是广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主管全面的副处长沈敏。
沈敏,原在广州市检察院公诉处工作,后因同事关系不好而调到妇联,再调司法局,并借着与原司法局长卢铁峰的关系而横行于司法局。
沈敏虽然也是法律出身,但其思想还停留在三反五反六反八反的阶级斗争年代,总想将某些人树立为阶段斗争的对象,这样,不仅体现了广州司法局律师管理处的重要性,还可以从对这些人的斗争中捞取政治资本。和平年代,要想捞取政治资本,也只有不断地假想敌人,再将其打败。
最后声明,我还是一名党员,也曾经对党忠心耿耿,也曾经为党的事业贡献了七年青春。别以为你们才有资格爱党爱国,祖国我有份,党我也有份。
恳切希望广州市司法局能依法客观处理,不要给广东的司法摸黑,不要给一心倡导法治的汪洋摸黑,不要将我逼死。你们有家人,我也有老婆孩子。再逼我,我也只能上梁山了,但上梁山前,我会跟你们道个别。
陈武权
2012年8月6日
原文链接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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